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0年8月28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战略配售募集资金和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和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九、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网下投资者在缴纳新股认购资金时,还将全额缴纳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网下投资者应当根据申购金额,预留充足的申购资金,确保获配后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及经纪佣金。配售对象使用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银行账户办理认购资金及经纪佣金划转。本次发行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0.5%。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十、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轩景泉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新城生产力大厦A座19层
联系人:王艳丽
电话:0431-85800703
传真:0431-85800713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电话:021-54034208
传真:021-54047165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