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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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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台海核电      公告编号:2020-048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报

  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47号),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1、你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保留意见事项涉及的内容有:(1)台海核电截至2019年12月31日,逾期未支付金融机构借款80,166.73万元。上述事项可能导致台海核电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确定性。(2)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台海核电德阳子公司境外项目处于停滞状态,其账面余额合计为16,307.61万元的应收账款存在减值迹象,台海核电德阳子公司已计提坏账准备8,153.81万元。截至审计报告日,受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年审会计师无法就上述应收账款的可回收金额实施充分恰当的审计程序,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是否恰当。(1)补充说明截至报告期末和回函日,你公司逾期未支付金融机构借款具体情况,逾期原因以及你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你公司是否及时对外披露上述逾期借款事项,逾期借款是否会对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2)你公司是否在财务报表中充分披露导致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确定性的事项和情况、逾期债务后续还款计划、生产经营改善措施具体落实情况等改善措施;(3)德阳子公司境外项目前期收入确认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和目前项目进展情况,德阳子公司应收账款方是否具备支付能力,德阳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谨慎,前期收入确认是否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截至报告期末和回函日,你公司逾期未支付金融机构借款具体情况,逾期原因以及你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你公司是否及时对外披露上述逾期借款事项,逾期借款是否会对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1、截至报告期末和回函日,公司逾期未支付金融机构借款具体情况(除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万元列示,下同)

  ■

  2、上述逾期借款事项对外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的规定:“11.11.3上市公司出现下列使公司面临重大风险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并披露:……(二)发生重大债务、未清偿到期重大债务或者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上述事项涉及具体金额的,应当比照适用本规则9.2条的规定。”“9.2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7.3上市公司应当在临时报告所涉及的重大事件最先触及下列任一时点后及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一)董事会或者监事会作出决议时;(二)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无论是否附加条件或者期限)时;(三)公司(含任一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或者理应知悉重大事件发生时。”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逾期未支付金融机构借款80,166.73万元,其中浙商银行成都分行涉诉已在《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中披露,除此之外,另有75,369.75万元借款逾期,超过最近一期(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21,867.91万元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符合上述11.11.3(二)、9.2(四)应披露的情形,公司未及时披露。公司在2019年度报告中对上述逾期借款情况进行披露。

  截至本函回复日,公司逾期未支付金融机构借款134,759.71万元,其中93,466.73万元涉诉已在《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和《关于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及累计涉及诉讼事项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中进行披露。除此之外,另有恒丰银行莱山分行  29,890.00万元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  10,000.00万元借款逾期,超过最近一期(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249,262.77万元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符合上述11.11.3(二)、9.2(四)应披露的情形,公司未及时披露。

  3、逾期借款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逾期借款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与各借款机构积极协商,采取相关改善措施化解风险:

  (1)加强与各债权银行的有效沟通。在政府的支持及帮扶下,公司积极与各债权银行保持沟通,续贷保障工作正平稳进行,积极协调部分银行调减相关贷款利息,截至本函回复日,与相关银行协商已调减相关贷款利息108.29万元;公司正在与债权银行协商将部分2020年到期的短期借款调整为中长期借款,提升与公司经营周期的匹配度。

  (2)通过与债权人探讨债转股、债务重组等形式,多渠道、多方式解决逾期借款问题,降低逾期借款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

  (3)通过股权融资、融资置换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增加公司现金流入,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

  (4)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加快公司的资金回笼。与相关行业的优势企业合作,拓宽民用产品市场,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截至本函回复日,公司虽存在较大的逾期借款,但与各债权银行保持了良好的业务沟通,各债权银行不存在恶意抽贷、断贷情况,公司目前仍保持正常生产经营,逾期借款事项未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严重影响。

  二、你公司是否在财务报表中充分披露导致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确定性的事项和情况、逾期债务后续还款计划、生产经营改善措施具体落实情况等改善措施;

  公司已在财务报表中披露致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确定性的事项和情况,截至财务报告日,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尚不具备充分披露的条件,故对逾期债务后续还款计划、生产经营改善措施具体落实情况等改善措施披露不够充分。现将公司对逾期债务后续还款计划、生产经营改善的具体措施说明如下:

  1、降本增收,努力改善经营

  (1)改革管理模式,使组织架构更加扁平、高效,保障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得以有效执行,提高资产周转和使用效率;优化现有人员结构,确保劳动用工效率最大化的原则,合理高效配置优秀人力资源。

  (2)注重中高端民用铸、锻件市场的开发,通过与上市公司杰瑞股份合作成立烟台杰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其所需的关键产品,提供对口专业化生产服务,改善公司流动性。

  截至本函回复日,相关产品生产工艺的研发已完成,试验件符合合资公司相关产品的技术规范,具备批量化生产条件。

  (3)利用公司前期累积的研发成果,拓展新市场。

  针对新市场,公司前期承担了多项研发工作,目前科研成果已逐步转化为产品;公司已与相关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累计金额9,808万元。

  (4)采取多种措施,保障生产经营顺利进行。截至本函回复日,公司正在执行的生产订单的合同金额约为8亿元,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合理组织安排生产,保证按期交付;及时对到达付款节点的应收款项进行催收,加快资金回笼。

  2、多种途径化解债务风险

  在政府的支持及帮扶下,公司加强与各债权银行的有效沟通,通过如下多种渠道和方式解决逾期债务,协商调整还款方案,化解债务风险,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1)加强与各债权银行的有效沟通。在政府的支持及帮扶下,公司积极与各债权银行保持沟通,续贷保障工作正平稳进行,积极协调部分银行调减相关贷款利息,截至本函回复日,与相关银行协商已调减相关贷款利息108.29万元;公司正在与债权银行协商将部分2020年到期的短期借款调整为中长期借款,提升与公司经营周期的匹配度。

  (2)通过与债权人探讨债转股、债务重组等形式,多渠道、多方式解决逾期借款问题,降低逾期借款对公司持续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

  (3)政府约谈重点债权银行,协调各银行不压贷、不抽贷、不断贷,目前化解措施正在逐步推进。

  3、加强资本运作,引进战略投资者

  (1)推动债转股和股权融资工作。积极与各银行沟通,探讨债转股方案并择机推进实施;积极探索引进战略投资者,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2)以公司优质资产及研发技术优势,寻找战略合作者,启动新项目建设以带动公司新的经营业务。

  公司围绕基础工业领域,“填空白、补短板、卡脖子”三个方向,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公司拟与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文简称“青岛融发集团”)、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文简称“烟台国丰投资控股”)成立山东融发戍海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下文简称“融发智能”),围绕上述方向,共同推动项目建设,最终成为关键材料和智能装备制造的核心生产基地。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10亿元,青岛融发集团现金出资4.9亿元,占比49%;烟台国丰投资控股现金出资1亿元,占比10%;公司以资产出资4.1亿元,占比41%。

  截至审计报告日,青岛融发集团及烟台国丰投资控股尽调已完成,烟台国丰投资控股已完成审批流程,青岛融发集团已上报地方国资委审核,预计资金6月底前到位。

  截至本函回复日,融发智能工商注册登记完成,股东已完成部分出资。2020年6月8日,公司披露《关于二级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4、地方政府的大力扶持

  烟台市政府大力支持台海集团发展工作,分别于2020年3月2日、5日召开会议,听取烟台子公司应收账款和账户查封情况汇报;明确表示全力支持台海集团发展,积极为企业纾困,并就成立工作专班、确定政府监管平台、启动土地收储程序等事宜达成了共识。

  “由市发改委牵头,由莱山区政府、台海集团组成工作专班,协助追索应收账款。协调处理债权债务关系,研究纾困政策,解决企业实际困难,使企业治理结构和生产经营步入正轨。”

  “明确由莱山区政府牵头积极协调市级纾困资金2亿元于3月6日前到位”。

  “成立市级纾困资金工作小组、三大核电集团等央企对接工作小组、清欠资金工作小组、土地收储工作小组、诉讼问题处理工作小组以及香港基金工作小组。明确责任人、时间节点,全力推进相关工作。”

  2020年3月10日,公司向莱山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申请烟台市应急纾困基金2亿元;截至审计报告日已收到莱山区政府拨款3,500万元。

  由市发改委牵头,由莱山区政府、台海核电等单位成立清欠资金工作小组;为清欠央企、国企欠款,烟台市发改委与区政府联合发文,并拜访了公司主要客户,为公司争取货款尽快回笼。目前,清欠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截至本函回复日,回收公司主要客户应收款项6,953万元。

  综上所述,针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的事项,公司管理层提供了拟采取改善流动性的计划与措施,这些改善计划和措施如果能全面落地,基本可以消除对公司未来12个月的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疑虑,但因上述改善措施部分涉及公司保密事项,部分在财务报告报出日时未完全落地,因此公司未在财务报表中充分披露相关改善措施。

  三、德阳子公司境外项目前期收入确认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和目前项目进展情况,德阳子公司应收账款方是否具备支付能力,德阳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谨慎,前期收入确认是否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情形。

  1、德阳子公司境外项目前期收入确认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和目前项目进展情况,前期收入确认是否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情形

  德阳子公司境外项目前期收入确认情况如下:

  ■

  (1)东方戈壁项目

  1)合同签订及合同主要条款

  鉴于境外东方戈壁钢铁公司(简称东方戈壁公司)与二重集团德阳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二重进出口公司)已签订年产33万吨高炉炼铁/转炉炼钢/连铸项目的设备供货总包合同;并指定德阳万达为项目设备供货商。2016年8月8日,德阳万达、二重进出口公司签订《东方戈壁钢铁公司年产33万吨高炉炼铁/转炉炼钢/连铸项目设备供货合作协议书》,合同总价为16,300万元人民币(含17%增值税);2017年11月5日,双方签署补充协议,合同总金额变更为18,896.6015万元;项目地址位于境外。供货服务范围为:国内设备的采购制作以及境外现场的配套材料采购、设备安装调试交付等全套系统交钥匙工程。

  交货、付款、验收条件

  双方约定自二重进出口公司收到东方戈壁公司预付款之日起,5个月开始分批发货,8个月完成全部设备港口车板交货。按照合同约定,东方戈壁公司根据项目进度分批付款,二重进出口公司在收到东方戈壁公司付款后10个工作日内向德阳万达支付货款。

  东方戈壁公司审查后认为具备设备验收条件的,即进行设备验收。东方戈壁公司经过验收后同意接收设备后,向二重进出口公司出具设备验收证书。

  设备交货期、质量、性能、服务质量、质保期、安全、环保等事项由德阳万达与东方戈壁公司直接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文件。

  2)前期项目进展及前期收入确认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和目前项目进展情况,前期收入确认是否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情形

  合同签订后,公司成立项目组制定方案、安排组织生产,公司根据建造合同准则确认项目收入,2016年度项目完工进度54.15%,当期确认收入7,544.23万元;2017年度,163高炉系统设备、10吨转炉炼钢设备、2机2流连铸机设备、配套水处理设备、起重设备及变压器等项目主要设备已发往境外现场,并展开现场安装工作;项目累计完工进度96.99%,当期确认收入7,882.82万元。

  受国际局势的影响,2018年末项目未正常结算。截至2018年末本项目累计完工进度96.99%,累计确认收入15,427.05万元,累计回款5,345.00万元。

  2019年受国际局势的持续影响,项目没有实质进展,公司项目人员与国内总包商积极协调项目情况,待国际局势等外部客观因素改善后,项目将继续实施,因本年度项目完工进度无实质变化,按照建造合同准则,2019年度未确认项目收入。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外部客观影响仍未解除,公司与总包商二重进出口公司保持有效沟通,待外部环境达到项目实施条件后,项目将继续实施。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外部客观影响因素仍未消除,公司与总包商二重进出口公司保持有效沟通,待外部环境达到项目实施条件后,项目将继续实施。

  德阳万达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要求核算各期项目的收入,符合准则的相关规定,前期收入确认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情形。

  (2)丝绸之路项目

  1)合同签订及合同主要条款

  鉴于丝绸之路钢铁产业园(简称丝绸之路公司)与天津纺织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纺集团)、德阳台海签订年产100万吨转炉炼钢/连铸项目一期设备供货分包合同,指定天纺集团作为一期项目的总包商,德阳台海作为一期设备供货商。

  2016年7月22日,德阳台海、天纺集团及丝绸之路钢铁产业园签订《丝绸之路钢铁产业园年产100万吨转炉炼钢/连铸项目一期设备供货分包合同》,合同金额为17,000万元,主要供货范围为:厂房钢构、转炉炼钢系统设备、连铸系统设备、水处理系统设备、起重设备、和电仪系统设备高压配电设备等。

  交货、付款、验收条件

  双方约定德阳台海自合同生效之日(预付款到账)起,5个月开始分批发货,10个月完成全部发货。根据合同约定,丝绸之路钢铁产业园根据项目进度分批付款,天纺集团在收到丝绸之路钢铁产业园付款后10个工作日内向德阳台海支付货款。根据合同约定,设备验收分为设备竣工资料验收、设备单机验收、各系统设备空载运行验收、全系统成套设备热负荷运行验收,在各项验收完毕,双方签字确认即视为验收合格。

  2)前期项目进展及前期收入确认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和目前项目进展情况,前期收入确认是否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情形

  合同签订后,德阳台海成立项目组制定方案、安排组织生产。公司根据建造合同准则确认项目收入,2016年度,部分厂房钢结构发往境外项目现场,并展开现场安装工作,合同项下设备有序开展生产,项目完工进度25.57%,当期确认收入3,715.62万元;2017年度,该项目下连铸系统设备、起重设备等重要设备的生产已基本完成,累计完工进度为42.89%,当期确认收入2,516.73万元。

  受国际局势的影响,2018年末项目未正常结算,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故公司未确认收入。截至2018年末本项目累计完工进度42.89%,累计确认收入6,232.35万元,累计回款金额684.17万元。

  2019年受国际局势的持续影响,项目没有实质进展,已生产准备出口的设备无法顺利出口,同时银行结算通道暂停业务办理,货款回收无法实现,经与业主方股东协商项目暂时中止,待外部环境达到项目实施条件后,项目将重新开启。公司为盘活资产,将该项目下的某单台设备改造后销售给第三方,取得销售收入1,540.86万元,该单台设备的出售导致2019年末依据实际成本计算出的完工进度较2018年末有所下降,故公司冲回该项目当期收入2,484.91万元。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外部客观影响仍未解除,项目处于暂时中止状态,德阳台海与业主方股东保持有效沟通,待外部环境达到项目实施条件后,项目将继续实施。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外部客观影响因素仍未消除,项目处于暂时中止状态,德阳台海与业主方股东保持有效沟通,待外部环境达到项目实施条件后,项目将继续实施。

  德阳台海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要求核算各期项目的收入,符合准则的相关规定,前期收入确认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情形。

  2、德阳子公司应收账款方是否具备支付能力;德阳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谨慎

  (1)德阳子公司应收账款方支付能力分析

  东方戈壁钢铁有限公司是建设在境外的大型外商投资企业。目前已在当地投资兴建了一座85立方米的炼铁高炉、36平米带式烧结机及相关配套设备的一期高炉炼铁厂。截至报告期末,德阳万达累计收到合同总包方二重进口公司支付的货款5,345.00万元。合同总包方二重进出口公司系国内大型国有企业,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支付能力;东方戈壁钢铁有限公司一期高炉炼铁厂已经于2019年底正式投产,运行正常。境外东方戈壁钢铁有限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德阳万达认为其完全有能力按照合同支付该项目应收款;受国际局势影响,相关款项暂时无法正常汇回。

  丝绸之路项目具体执行由原丝绸之路钢铁产业园变为其上级公司负责。截至报告期末,德阳台海累计收到合同总包方天纺集团支付的货款684.17万元。业主公司在境外拥有铁精矿选矿厂及炼铁厂、铁合金厂等产业,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具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能力;受国际局势的影响,相关款项暂时无法正常汇回。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谨慎的说明

  1)项目目前的情况

  东方戈壁项目、丝绸之路项目2019年度处于停滞状态,且受境外新冠肺炎疫情以及国际局势影响,应收账款回收存在一定风险;因对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该应收账款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资产。截至本问询函回复之日,该项目尚未取得其他回款。

  2)公司减值测试过程

  德阳万达综合考虑项目情况和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对东方戈壁项目应收账款按单项进行减值测试,估计预计损失率50%,计提坏账准备6,303.64万元。

  德阳台海综合考虑项目情况和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对丝绸之路项目应收账款按单项进行减值测试,估计预计损失率50%,计提坏账准备1,850.16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基于各期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及获取的相关资料,各期收入确认合理,前期收入确认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情形。德阳子公司应收账款方具备支付能力,考虑到上述应收账款信用风险已发生,管理层按照单项进行减值测试,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谨慎。

  问题2、你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有:(1)2020年1月23日,台海核电发布《2019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至-3.5亿元,业绩预告与台海核电2019年实际利润存在重大差异。该事项表明台海核电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2)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台海核电存在大额到期未偿付的债务、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事项,表明台海核电资金管理和融资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3)2019年度,台海核电发生未能及时披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控股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的重大事项,表明台海核电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在执行上存在重大缺陷。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公司在存在大额到期未偿付的债务、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事项的情况下,你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2019年财务报表是否具备持续经营的编制基础。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结合问题1的分析,在内控被出具否定意见基础上,请年审会计师说明相关事项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是否具有广泛性,是否存在以保留意见替代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情形。

  回复:

  (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大额到期未偿付的债务约为8亿元;公司已与相关债权人进行了充分了沟通,对后续业务的履行达成初步共识。

  公司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等被相关债权人起诉,要求公司履行法律文书的给付义务。相关案件详情见公司于2019年8月披露的《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9月2日披露的《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由于部分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公司未按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故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同时,因涉及多起未决诉讼,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和资产被冻结。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正积极与相关债权人及诉讼相对方沟通协商,力求尽快解除失信人名单及解封相关账户。

  公司存在大额到期未偿付的债务、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事项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了重大影响,但基于下述理由,管理层认为公司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1、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2.44%,流动比率94.94%,公司资产负债率等偿债能力指标尚未完全恶化,尚有一定的短期偿债能力。

  2、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正常开展

  报告期内公司正常生产,因受近年国家新增大型核电建设项目放缓影响,公司核电行业订单减少,但民用业务与去年基本持平。

  3、积极与金融机构债权人协商,保持债务结构的稳定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涉及与金融机构间的诉讼案件数量总计2件,涉及金额约4亿元。公司在政府的支持及帮扶下,协调各债权银行不压贷、不抽贷、不断贷,目前续贷保障工作平稳推进。报告期内,面对资金紧缺、融资环境恶劣、金融机构起诉等诸多问题,公司与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信息沟通,维护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积极配合其做好贷后工作。

  4、积极开拓其他产品市场

  针对核电行业项目迟缓的情况,利用自身制造能力和技术优势,积极拓展其他产品。2020年1月,公司与烟台杰瑞石油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烟台杰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其所需的关键产品;截至本函回复日,相关产品生产工艺的研发已完成,试验件完全符合合资公司相关产品的技术规范,具备批量化生产条件。后续公司将积极从事其他领域的市场开发。

  5、公司管理层及关键管理人员相对稳定

  公司董事会正常召开并可形成决议,管理层仍然保持公司日常运营;关键岗位人员同比下降仅为4%,因此公司管理层及关键管理人员相对稳定。截至本函回复日,上述情况仍未发生重大变化。

  6、政府补助情况

  本期公司收到政府补助8,706.09万元,其中工业强基专项补助7,602.50万元,研究开发相关补助457.46万元,其他补助646.13万元。

  公司虽存在上述问题,仍采取多种措施有效改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认为在财务报告日后的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前提编制财务报表是恰当的。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

  前述持续经营措施包括解决大额到期未偿付的债务、解除失信人名单及解封冻结账户、与金融机构债权人达成和解方案、拓展销售、加强回款及引入战略投资者等目前尚在实施过程中,执行情况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无法按计划实施,则公司可能不能持续经营,故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问题3、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仅7,162万元,受限制的货币资金4,527万元,其中银行存款中被司法冻结1,209万元,用于还息的85.25万元,其他货币资金中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及其他保证金3,232万元。报告期末短期借款余额14.18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2.6亿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逾期未支付金融机构借款80,166.73万元。请你公司:(1)补充说明报告期末你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被冻结银行账户是否属于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对你公司生产经营是否会产生重大影响,上述事项是否导致你公司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条第一款、第二款的风险警示情形;(2)2018年、2019年,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3亿元、2.72亿元,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2018年初、2018年末、2019年末分别为4.19亿元、1.85亿元、7,162万元,请你公司结合2018年、2019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情况,补充说明你公司货币资金从2018年初持续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你公司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流动资产情况,补充说明你公司是否具备银行借款偿付能力,请以列表形式说明逾期借款涉及的银行、金额、借款时间、到期时间、相关银行对你公司已采取的包括诉讼等及其他保全措施。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补充说明报告期末你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被冻结银行账户是否属于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对你公司生产经营是否会产生重大影响,上述事项是否导致你公司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条第一款、第二款的风险警示情形;

  1、报告期末公司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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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对于被冻结账户是否属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的判断及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基本存款账户通常认为系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被冻结会导致公司无法提取现金,但公司目前资金支付主要采用银行转账、汇款、支票、本票等方式,因此基本存款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较小。母公司台海核电的注册地位于四川省青神县黑龙镇,而公司实际经营地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莱山经济开发区;母公司基本存款账户位于四川眉山,公司考虑便捷性、时间以及成本等因素,未将该基本账户作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主要账户使用。

  一般存款账户通常不被认为系公司主要银行账户。报告期末,公司被司法冻结的一般存款账户金额合计879.19万元,占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的12.28%,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23%。公司一般存款账户被冻结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较小,被冻结一般存款账户不是公司主要银行账户。一般存款账户被冻结对公司资金的周转产生一定影响,但公司目前仍可以通过其他未被冻结的一般存款账户进行日常结算业务,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影响。

  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通常不被认为系公司主要银行账户。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是对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公司被司法冻结的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金额为0.00元,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中极少使用该账户,因此被冻结的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不是公司主要账户。

  外币账户通常不被认为系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公司被司法冻结的外币账户合计52.2万元,占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的0.73%,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01%。公司被冻结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较小,因此被冻结一般存款账户不是公司主要银行账户。企业日常发生的外币业务较少,且发生金额较小,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3、是否导致公司触及贵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条第一款、第二款的风险警示情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条规定原文如下:

  (1)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有权对其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2)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

  (3) 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4) 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

  (5) 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

  (6) 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非公司主要银行账户,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对公司资金的周转产生一定影响,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函回复日,暂未出现贵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尚未触发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但随着账户冻结时间延续及公司其他账户可能被进一步冻结,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存在最终可能导致公司发生《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情形的风险。

  二、2018年、2019年,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3亿元、2.72亿元,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2018年初、2018年末、2019年末分别为4.19亿元、1.85亿元、7,162万元,请你公司结合2018年、2019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情况,补充说明你公司货币资金从2018年初持续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1、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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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2019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较2018年度下降5,769.25万元,降幅为17.50%,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因受近年国家新增大型核电建设项目放缓影响,公司核电行业新增订单减少,2019年度收到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和支付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均较2018年度出现大幅下降。2019年度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56,719.30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47.11%;因公司资金紧张,公司2019年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及支付的各项税费也呈大幅下滑趋势,比上年同期减少54.25%,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流出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2、货币资金下滑原因及变动合理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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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货币资金变动趋势与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趋势一致,均呈下滑状态。从上表分析,公司货币资金从2018年初持续下滑的原因主要受筹资活动和投资活动持续下降的影响,因信贷政策紧缩,公司融资面临的难度相应提升,公司出现现金流紧张、出现大额债务逾期的情况,公司资金多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和支付供应商设备款等筹资、投资活动,减少了工资及税费等经营活动支出。公司的筹资、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持续为负数,经营活动产生的新增现金流入不能支撑筹资活动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导致货币资金持续下滑。综上所示,公司货币资金从2018年初持续下滑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公司已采取多种措施,改善流动性,保障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对在手订单根据完工计划和资金情况合理安排生产,保证按期交付;及时对到达付款节点的应收款项进行清收,加快资金回笼。

  三、结合你公司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流动资产情况,补充说明你公司是否具备银行借款偿付能力,请以列表形式说明逾期借款涉及的银行、金额、借款时间、到期时间、相关银行对你公司已采取的包括诉讼等及其他保全措施。

  1、结合你公司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流动资产情况,补充说明公司是否具备银行借款偿付能力

  公司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流动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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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上表可见,公司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7,162.16万元,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4,526.78万元;流动资产360,003.93万元,其中速动资产115,929.52万元。公司报告期末营运资金-19,199.29万元,流动比率94.94%,速动比率30.57%。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有一定的短期偿债能力,2020年初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公司已偿付到期债务2,600.00万元。

  公司考虑到期末逾期债务较多,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偿债能力,通过多种途径化解债务风险:(1)继续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公司在2019年中期已经开始积极催收应收帐款,加快回笼资金,并将部分应收账款回款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及利息。截至本函回复日,公司账龄一年以上前十大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金额为18,575.71万元。(2)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协商还款方案。在政府的支持及帮扶下,积极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协商无还本续贷授信方案,多数到期业务能做到无还本续贷,同时积极协调部分银行调减和延期支付相关贷款利息,以减轻公司短期偿债压力。(3)推动股权融资及引进战略投资者工作。积极与各银行和金融机构沟通,探讨债转股方案并择机推进实施,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2、以列表形式说明逾期借款涉及的银行、金额、借款时间、到期时间、相关银行对公司已采取的包括诉讼等及其他保全措施

  公司逾期借款信息及金融机构的保全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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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4、2017年,你公司与控股股东台海集团的关联销售累计确认收入12.56亿元,占营业收入的50.85%,收到款项500万元,确认应收账款0元,计入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金额为10.74亿元。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账面余额17.41亿元,存货跌价准备145万元,在产品账面余额3.05亿元,存货跌价准备1.37亿元。请你公司:(1)请你公司说明上述建造合同长期未结算的原因及合理性;(2)按合同、客户、收入确认报告期列表落实存货-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的具体情况,结合客户主要财务数据、支付能力,补充说明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2)补充说明存货-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自2017年到2019年末期初余额、各报告期确认、结转情况、款项回收情况,并说明各报告期会计处理具体情况,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3)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的库龄情况,是否存在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长期未结转的情形,你公司是否存在通过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的会计科目避免计提大额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情形。(4)存货在产品报告期末明细、库龄情况,报告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提交建造合同科目的审计底稿复印件文件,请会计师就上述问题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上述建造合同长期未结算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核电行业工程项目具有建设及结算周期长的特点

  核电工程项目建设是以质量、计划、投资、安全和环境控制为项目目标,在各种资源约束条件的基础上,建设具有核电站特定功能的工程而进行的投资建设活动。

  1、政府对核电行业监管严格

  基于总体能源规划及复杂的环境、技术及安全问题,从核电厂的选址到建造、运行以及退役全寿期均受到政府的监管和审批,运行核电站的辐射水平以及环境影响也受到全方位的监管。

  从事核电建设和核电装备制造的企业门槛高。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管管理条例》(第500号令),核安全设备产品制造的前提是必须申请并取得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且有与拟从事活动相关或相近的工作业绩满5年以上,从提交申请-文件审查—模拟件制造-国家核安全局监管-最终发证,至少2年时间。

  2、核电站对安全性、可靠性的要求极高

  核电站是当今世界最复杂的工业系统之一,生产过程始终处于高温、高压环境,具有强腐蚀性和放射性,检修难度大、时间长且费用高的特点。核电站一旦出现放射性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巨大。建造承包商和装备制造商必须严格遵守IAEA标准和HAF法规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编制符合工程设计体系、质量标准和管理要求的质量保证大纲,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核电工程建设质量验证和过程控制是核电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控制的基本方法。对于质量的各个方面,包括构筑物、系统和设备的设计、材质的选择和相应的技术规格、采购、制造、施工、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各阶段的活动,以及合格人员的配备,必须以系统的方式予以保证,达到规定的要求,并确保它承担起所赋予的安全功能。

  例如,《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对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进行质量管理和过程控制,做好监督和验收工作”。这是从国家法规层面对核电设备监督提出的明确要求。业主相关方、监管部门对制造单位进行综合检查或专项的检查,主要包括从人、机、料、法、环等部分的管理情况,实施情况及经验反馈情况;

  3、核安全设备属非标设备,制造过程中工艺要求高,监督检查节点多。

  公司建造合同核算的主要产品为核岛一回路主管道和压力容器等设备及铸锻件,系核电站建设中的主要的核心部件,对工艺、安全要求极高。

  压力容器等设备及铸锻件主要包括反应堆压力容器、蒸发器、稳压器、堆内构件及主泵部件等。反应堆压力容器是一回路的主要设备之一,它的主要作用是装有由核燃料元件等组成的放射性活性区,裂变反应就在活性区内进行,并使高温高压的冷却剂保持在一个密封的壳体内;蒸发器位于一回路和二回路之间,它将反应堆产生的热量传递给蒸发器的二次侧,产生蒸汽推动汽轮机做功;稳压器的基本功能是建立并维持一回路系统压力,避免冷却剂在反应堆内发生容积沸腾。

  主管道位于核岛一回路系统,是连接核反应堆压力容器、蒸汽发生器和主泵等关键部件的大型厚壁承压管道,是核蒸汽供应系统输出堆芯热能的“主动脉”。既是将核反应堆产生的热量输送到蒸汽发生器的核心通道,又是保证核燃料组件得到充分冷却、防止核放射性物质泄漏的压力边界,直接关系着核电站的安全和可靠运行。

  以主管道热段为例,整个热段的制造流程共计77步,其中锻管的制造33步,小接管嘴的预制焊接44步。超过60个工序至少有一方监造在场监督执行。而且长周期的制造过程需与现场监造、设计方乃至业主相互配合进行见证,更是延长了制造周期。

  产品的生产工艺主要为:

  冶炼工艺:采用电弧炉+AOD炉、VOD炉、LF炉等冶炼工艺,在冶炼过程中精确控制钢水的成分、夹杂物、气体、温度,公司冶炼工艺产出的材料具有极强的防锈、耐腐蚀性能,有极佳的可塑性和韧性,具有耐高温,加工性能好,强度适中,可锻性和可焊性优良,中子辐照敏感性低等特性。

  电渣重熔工艺:该环节的主要作用是提纯金属并获得洁净组织均匀致密的钢锭。经公司电渣重熔工艺产出的钢,纯度高、含硫低、非金属夹杂物少、钢锭表面光滑、洁净均匀致密、金相组织和化学成分均匀。

  锻造和弯制成型工艺:锻造和弯制成型是三代主管道和核电锻件产品的主要生产方法。锻造是一种利用锻压机械对金属坯料施加压力,使其产生塑性变形以获得具有一定机械性能、一定形状和尺寸锻件的加工方法。公司的锻造工艺能够消除金属在冶炼过程中产生的铸态疏松等缺陷,优化微观组织结构,同时保存完整的金属流线,优化锻件的机械性能。弯制成型工艺是公司自主研发的冷弯工艺,可以有效保证产品的质量。

  热处理工艺:热处理是对固态金属或合金采用适当方式加热、保温和冷却,以获得所需要的组织结构与性能的加工方法。热处理一般不改变工件的形状和整体的化学成分,而是通过改变工件内部的显微组织,或改变工件表面的化学成分,赋予或改善工件的使用性能。公司的热处理工艺可以改善工件的内在质量,使产品获得优异的使用性能。

  机加工工艺:机加工是通过机械设备对工件的外形尺寸进行改变的过程,机械加工的质量优质度和精确度是决定产品价值的关键因素。公司的机械加工体系具有智能化和生态化的特点,机加工工艺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可以有效的保证机械加工产品的质量。

  焊接工艺:焊接是一种以加热、高温或者高压的方式接合金属或其他热塑性材料的制造工艺及技术。公司对传统焊接工艺进行了改变和优化,采用自主开发的大厚壁不锈钢的自动焊接技术,能提高生产效率、节约焊材、避免手工失误。

  4、外部条件变化延长了审批、建设周期

  2011年福岛核事故之后,我国政府开始全面开展在运及在建核电站的安全评估并暂停审批新建核电项目;福岛核事故之后,我国新批核电机组主要采用三代核电技术,三代核电技术的成熟应用成为我国发展核电进度的关键性因素之一。三代核电站堆型主要有:1、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华龙一号”;2、中国从美国西屋公司引进的AP1000三代核电技术;3、通过引进消化吸收,中国企业设计开发的CAP1400堆型;4、从俄罗斯引进的VVER1000技术。因后续核电项目建设均要求建设3代技术,我国承担了全世界几乎所有新型3代核电技术的示范项目工程建设;

  因此当前公司承担的核电设备建设周期虽各不相同,但都超过了计划建设工期,导致结算周期延后。

  核电站是当今世界最复杂的工业系统之一。从核电行业技术特点分析,与常规电站相比,。核电站的生产过程处于高温、高压环境,具有强腐蚀性和放射性,检修难度大、时间长且费用高。核电站一旦出现放射性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将显著超过常规电站。建造承包商必须严格遵守IAEA标准和HAF法规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编制符合工程设计体系、质量标准和管理要求的质量保证大纲,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鉴于核安全要求的特殊性,核电站建设要经历前期规划、论证、选址、审批、设计、设备制造、建造、调试、运行等过程。核电工程从开展前期工作到建成使用,一般需要10年左右的时间。相对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工程而言,核电工程建造周期较长、工程建设难度大。三门核电站1号机组在2009年3月31日,核岛第一罐混凝土浇注顺利完成,2018年9月21日凌晨3点57分,顺利完成168小时满功率连续运行考核,具备投入商业运行条件,不考虑核电工程前期的筹备工作所耗时间(一般为12-18个月),整个建设期约9.5年。

  (二)公司过往项目建设及结算情况

  公司对建造合同的结算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节点确定。对按建造合同确认的资产,在办理结算、开具发票前,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将其作为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在存货项目列示。生产进度达到结算节点后,公司销售部门向客户提出开票申请并提供质量计划复印件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等供客户审核,客户对资料审核合格后,同意公司的开票申请。公司财务部门按照结算程序开具发票后,确认应收账款,冲减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就公司已完成项目来看,以已交货的华龙1号某机组主管道及波动管制造项目为例,合同的生产进度和结算条款分析如下:2013年12月合同签订后公司组织生产,2017年7月完成交货。根据合同结算条款,合同签订后,结算合同额的5%,开始主管道热段锻件投料结算5%,开始波动管锻件投料结算5%,主管道冷段、热段和过渡段管件弯制完成结算10%,波动管锻件完工结算5%,主管道热段力学性能试验和晶粒度检验合格结算10%,主管道热段、冷段、过渡段组件水压试验合格结算10%,主管道出厂验收合格结算5%,波动管5段组件出厂验收合格结算5%,主管道到达电站现场指定位置结算15%,主管道现场验收合格结算5%,波动管到达电站现场指定位置结算5%,波动管现场验收合格结算5%,设备签署临时验收证书后支付货款的5%,设备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后支付货款的5%。项目从2014年2月开始结算,截至本函回复日,尚有10%的合同额未结算。

  综上所述,公司项目建造及结算周期长,既符合行业特征,也符合公司建造合同结算的实际情况,公司建造合同存在长期未结算的情况是合理的。

  二、按合同、客户、收入确认报告期列表落实存货-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的具体情况,结合客户主要财务数据、支付能力,补充说明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账面余额为174,113.19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5.04万元,账面净值为173,968.15万元。按合同、客户、收入确认报告期列表落实存货-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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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结合客户主要财务数据、支付能力,补充说明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公司主要客户主要财务数据、支付能力分析

  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浮动堆项目的客户,是一家集新材料研发、核电装备制造、运行维修、核电三废处理、退役拆解、高新技术孵化于一体的多元化企业集团,拥有优质技术资源,围绕国内高端装备发展目标,承接了重大工程项目的牵头制造工作,根据建设需要采购容器类设备及锻件等产品。截至2019年,台海集团资产77亿元,年销售收入9.9亿元,且相关项目2019年末均已按合同约定时点结算,累计已结算7.3亿元,回款5.9亿元,结合客户的历史回款情况,客户的支付能力未见异常。

  台海玛努尔核原(上海)能源设备有限公司系公司蒸汽重整项目的客户,其通过对蒸汽重整技术引进并得到国内主要核电设计院、核电业主的认可,实现该技术在我国核废处理、工艺推广的应用,亟需开启蒸汽重整试验台架建设。上海核原根据台架建设要求向公司下达了向公司蒸汽重整系统设备的采购订单。截至2019年,台海玛努尔核原(上海)能源设备有限公司资产3.4亿元,年销售收入2,147.66万元,且相关项目累计已结算2.8亿元,回款2.5亿元,结合客户的历史回款情况,客户的客户支付能力未见异常。

  除上述关联方客户以外,公司其他主要客户的主要财务数据无法获取。公司与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签订的合同最终客户为中国核电集团(简称:中国核电,股票代码:601985)及其下属公司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最终客户为中国广核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广核,股票代码:003816),与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最终客户为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重工,股票代码601989),与吉林中意核管道制造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最终客户主要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系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述公司主要为央企、国企等大型企业集团,均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支付能力。

  2、补充说明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通过比较预计总成本与预计总收入孰低,判断是否存在合同损失,按照预计合同损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体计算方法为预计合同损失=(预计总成本-预计总收入)*(1-累计完工百分比)。经测试,除与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产品合同存在减值迹象并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外,其他项目不存在减值。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的最终客户主要为央企、国企等大型企业集团,是所在行业的领导者,有较强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具备足够的技术水平和产品创新能力,持续盈利能力较强、财务状况良好,有很强的支付能力。经检索公共诚信系统,了解客户经营、诉讼、失信等相关情况,报告期内未见异常。多年来,公司产品与客户的主营业务及客户需求关联性较高,公司与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等多家单位合作,为其提供了多台套包括二代半、三代(AP1000、华龙一号)压水堆一回路主管道及波导管、主泵等设备,平均毛利率约60%。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已完工未结算资产进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考虑了相关影响因素,计提充分合理。

  

  三、补充说明存货-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自2017年到2019年末期初余额、各报告期确认、结转情况、款项回收情况,并说明各报告期会计处理具体情况,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一)存货-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自2017年到2019年末期初余额、各报告期确认、结转、款项回收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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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各报告期会计处理具体情况,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1、项目预算编制

  合同签订后,公司管理层组织预算编制工作,营销、技术、生产、行政人事、采购、设备、财务等部门全面参与。技术部门对项目工艺流程设计进行转化,其他部门对产能利用、工期安排、各种资源投入量及价格等基础数据进行充分的论证。成本预算涵盖了产品生产的全部工序,每道工序充分考虑了影响成本预算真实性与准确性的各个关键要素,以便与公司的生产实际相符、与产品的工艺流程相符。

  2、项目实际成本归集

  公司在财务系统中按项目、按工序设置各级明细科目,归集实际发生的成本。建造合同的直接材料和辅助材料根据项目的实际耗用直接计入建造合同生产成本,直接人工按照建造合同耗用的实际人工工时按比例分配计入建造合同生产成本,电费根据建造合同使用的具体设备的实际设备工时,耗用的电量,按比例分配计入建造合同成本,质检费用按照建造合同耗用的实际质检人工工时按比例分配计入建造合同成本。根据工序的不同特点,制造费用采用最能体现成本分配合理性的要素进行分配,如冶炼工序按照建造合同的实际产量进行分配,机加工工序按照耗用的实际人工工时进行分配。

  3、项目收入及成本确认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建造合同业务收入,以已经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结合具体的完工进度进行进度收入的确认和进度成本的结转。

  4、项目结算

  公司对建造合同的结算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节点确定。按照结算节点确认相应的应收账款,冲减前期按进度确认的进度收入。

  5、账务处理流程

  (1)月末确认进度收入

  借:进度收入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其他流动资产-未开票销项税

  贷: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2)同时确认进度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进度成本

  (3)检验合格达到开票节点确认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

  借:其他非流动资产-未开票销项税(红字)

  借:进度收入(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已开票销项税

  贷: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红字)

  (4)项目完工交货后,同时对冲生产成本和进度成本

  借:进度成本

  贷:生产成本

  2017年度公司确认存货-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161,326.76万元,已结转45,194.21万元,年末余额为191,390.13万元;2018年度公司确认存货-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100,528.21万元,结转125,994.48万元,年末余额为165,923.86万元;2019年度公司确认存货-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8,381.95万元,结转192.61万元,年末余额为174,113.19万元;各期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四、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的库龄情况,是否存在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长期未结转的情形,你公司是否存在通过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的会计科目避免计提大额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情形。

  (一)2019年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的库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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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三年以上库龄账面金额合计18,013.12万元,占比10.34%,具体项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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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基本结算流程如下:生产进度达到结算节点后,公司销售部门向客户提出开票申请并提供质量计划复印件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等供客户审核,客户对资料审核合格后,同意公司的开票申请,公司据此进行开票,确认相应的应收账款,并冲减前期按进度确认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核电工程从开展前期工作到建成使用,一般需要10年左右的时间,公司提供的产品生产工艺复杂,生产工序较多,整个生产流程处于核质保体系的监管之下,工序须经过工程公司和业主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生产,产品生产周期较长,一般为2-3年。

  公司签订的建造合同有详细的结算条款,与产品的特点以及实际完工进度紧密相关。公司根据合同的结算条款和产品的实际完工进度申请结算,结算完成后及时结转应收账款,不存在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长期未结转情形;公司对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减值测试程序,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不存在通过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的会计科目避免计提大额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情形。

  针对这些合同,公司根据产品的生产进度,检查合同的关键条款向客户提起开票申请并及时结转应收账款,

  五、存货在产品报告期末明细、库龄情况,报告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一)存货在产品报告期末明细、库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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