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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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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20年上半年,世界各国发展面临诸多困难挑战。全球经济增长低迷,国际经贸摩擦加剧,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特别是新冠疫情发生后,我国经济付出了巨大代价,在2020年第一季度经济出现了负增长。但在全国人民共同努力下,在较短时间内有效控制了疫情,国民经济也表现出坚强韧性和巨大潜能。受疫情冲击,世界经济严重衰退,产业链、供应链循环受阻,国际贸易、投资萎缩,大宗商品市场动荡。根据国际调研机构IDC的统计数据:全球智能手机行业出货量已连续4年同比下滑,预计2020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为12亿部,同比下降12.5%。

  在严峻的环境下,国家推出了财政、货币等一系列支持政策,积极推动制造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发展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培育新兴产业集群。从行业角度来看,虽然全球智能手机市场面临下滑,但以智能无线耳机、虚拟现实、智能穿戴等产品为代表的新兴智能硬件市场仍快速成长。根据国际调研机构Futuresource的Headphones Market Report报告显示,2020年全球TWS真无线智能耳机预测出货量将达到1.86亿部,同比增长约63.1%。根据国际调研机构IDC预测,2020年全球VR虚拟现实产品预测出货量将达到710万台,同比增长约23.6%。公司积极拓展智能手机市场之外的智能硬件产品机会,布局智能无线耳机、虚拟/增强现实、智能穿戴等智能硬件产品方向,有力地支持了公司业绩的持续成长。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零件+成品”的发展战略,积极推动声学、微电子、光学、结构件等精密零组件和智能耳机、虚拟/增强现实、智能穿戴、智能家居等智能硬件产品业务的发展,特别是精密零组件、智能无线耳机等领域内的业务取得了较快增长;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全力以赴开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继续推动公司内部各项变革,使变革理念深入人心,公司治理结构更加完善,决策运转更加高效,期间费用得到较好控制,为公司进一步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57,302.47万元,同比增长14.71%;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074.59万元,同比增长49.05%;公司营业成本1,276,442.05万元,同比增长11.36%。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179,042.20万元,同比增长22.19%。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力度,积极引进高端技术人才,研发投入105,702.3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6.79%,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6%。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入89,809.19万元,同比减少55.8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原材料等支出增加。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16日决议通过,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予以简化处理,即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020年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A、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6

  债券代码:128112           债券简称:歌尔转2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代表的未偿还可转债张数总额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9月8日下午2:00在公司综合楼A1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8日下午2:00

  (三)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综合楼A1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五)债权登记日:2020年8月26日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8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债券持有人。

  上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重要关联方。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提示公告: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公司将于2020年8月25日发布提示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8月27日—2020年9月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4、异地债券持有人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应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每一张“歌尔转2”债券有一票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代表的未偿还可转债张数总额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涉及需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5、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6、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对反对者或未参加会议者进行特别补偿外,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

  7、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许艳清

  电 话:0536-3055688

  传 真:0536-3056777

  六、其他

  1、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2、会议会期半天,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                (个人                )作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在会议上代表本单位(个人)行使表决权。

  投票指示:

  ■

  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债券张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7

  债券代码:128112          债券简称:歌尔转2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80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06月12日公开发行了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00,000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610号”文同意,公司4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0年7月1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歌尔转2”,债券代码“128112.SZ”。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募集资金总额为40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登记费、其他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98,903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喜验字【2020】第00066号《验资报告》。相关方已分别于2020年6月29日、2020年7月14日签署了上述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双耳真无线智能耳机项目、AR/VR及相关光学模组项目和青岛研发中心项目。

  2、募集资金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交通银行潍坊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开发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分别设立了7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8

  债券代码:128112           债券简称:歌尔转2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歌尔股份”)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AR/VR 及相关光学模组项目实施主体由歌尔股份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潍坊歌尔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电子”)及歌尔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光学”),实施地点相应由潍坊高新区歌尔光电园内变更为潍坊市综合保税区玉清东街以南高新二路以东歌尔电子厂区及潍坊高新区歌尔光电园三期歌尔光学厂区,并使用募集资金60,000万元对歌尔电子进行增资,使用募集资金40,000万元对歌尔光学进行增资,用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的内容: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应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对子公司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变更,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80号《关于核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于2020年6月1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00,000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募集资金总额为40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登记费、其他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98,903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喜验字【2020】第00066号《验资报告》。相关方已分别于2020年6月29日、2020年7月14日签署了上述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双耳真无线智能耳机项目、AR/VR 及相关光学模组项目和青岛研发中心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及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一)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充分利用公司全资子公司歌尔电子及歌尔光学在人员、设备、厂房等方面的优势,加快项目进展,公司拟将AR/VR 及相关光学模组项目实施主体由歌尔股份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实施,同时实施地点相应发生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上述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歌尔电子和歌尔光学后,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项目资金需求,公司拟使用AR/VR及光学模组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100,000万元以增加注册资本的方式对歌尔电子和歌尔光学分别增资60,000万元和40,000万元。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为:

  ■

  注:2019年财务数据经审计,2020年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将在上述拟增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与子公司、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原因和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建设内容、投资金额,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管,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本次对变更后实施主体的增资是AR/VR及光学模组项目的实施需要,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需履行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手续,可能存在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风险。

  四、审议程序及意见

  2020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经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事宜,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产生效益,充分利用子公司资源优势,降低管理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认真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事宜,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子公司资源优势,降低管理成本,有利于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认为:

  1、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保荐机构同意将本次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宜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2、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宜,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项目产品等,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产生效益,充分利用子公司资源优势,降低管理成本。

  3、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

  综上,中信建投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宜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3

  债券代码:128112          债券简称:歌尔转2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0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定期会议。公司董事长姜滨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委托出席董事1名,董事刘成敏先生受疫情影响,委托董事段会禄先生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孙红斌先生、冯建亮先生、徐小凤女士及董事会秘书贾军安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4

  债券代码:128112            债券简称:歌尔转2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0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孙红斌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宜,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子公司资源优势,降低管理成本,有利于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5

  债券代码:128112                        债券简称:歌尔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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