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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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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一、概述

  2020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冲击全球经济及金融体系,全球主要经济体经济增速显著下滑。我国逐步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经济运行呈恢复性增长和稳步复苏态势。疫情对民航业造成巨大冲击,运输生产急速下降,经济效益大幅下滑,但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航空市场需求逐渐恢复,行业效益形势持续向好。上半年,公司持续聚焦航空主业“安全、服务、正点”三大核心任务,稳步推进国际航空枢纽建设;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保护旅客与员工健康安全,牢牢筑起守护城市的“第一道防线”。

  报告期内,深圳机场完成航班起降13.27万架次,旅客吞吐量1418.67万人次,货邮吞吐量61.48万吨,分别同比增长-26.75%、-45.09%、4.52%。上半年客货运指标均在全国排名第3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080.62万元,同比减少31.03%;实现利润总额-17,510.76万元,同比减少143.4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5,132.14万元,同比减少149.16%,主要是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旅客吞吐量和起降架次下降较多;随着航班量逐渐恢复,5月、6月均已实现盈利。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987.74万元,同比减少137.8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6%,基本每股收益-0.0738元。

  二、2020年半年度工作情况

  (一)疫情防控

  迅速响应部署,科学精准施策,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早部署、广动员、深落实”要求,第一时间启动一级响应。抓实抓细构筑防疫屏障,充分发挥国际航线优势,加强防疫物资储备;充分发挥新技术优势,全国率先启动精准检疫模式、率先利用无感红外测温设备,实现进出港旅客健康监测全覆盖,各项防疫举措获得世卫组织好评。高效协同空港联防联控,联合驻场单位实现24小时联席办公,充分发挥航空枢纽及口岸功能,开辟全流程绿色通道,确保防疫物资运输顺畅。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优化资金管理,强化成本控制,合理调整公司年度预算及经营计划,优化航班组织模式和人力资源调配,有效降低运行成本;迅速恢复生产运行秩序,充分利用疫情期间航班量减少,保障压力减轻的条件,加速航行新技术应用,进一步优化空域资源配置,适时启动航站楼西翼廓国际功能改造等重点工程,依据疫情总体趋势逐步有序复航。服务大局践行社会责任,深入落实人文关怀,以暖心服务让旅客安心出行;秉承“同一个空港、同一个梦想”理念,通过一体化扶持措施,与客户共克时艰,提振信心,充分展现企业责任担当。

  (二)党建工作

  强化党建引领,夯实发展根基,坚持以政治建设统领企业发展。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完善党委决策把关机制,修订党委工作规则和党委会议事规则;广泛开展党员“戴党徽、亮身份、践承诺”行动,组建党员突击队32支,助力“双战双胜”。全面加强品牌建设,大力实施“党建领航”工程,持续深化“一支部一品牌”“一团一公益”项目体系化建设,创建书记项目60个、公益项目16个;新设9家公司级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打造特色工作室品牌。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主体责任清单,落实落细“一岗双责”工作机制;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制建设落地,抓好292项工程项目变更综合监管。

  (三)安全、服务与运行

  ——安全

  提升管控能力,深化“三基”建设,坚守民航安全生命线。深入推进“平安民航”建设,动态做好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机坪运行安全专项治理。创建8个示范班组及430个标准化班组,系统提升基层安全保障能力。持续优化安全管理体系,深入开展法定自查工作,推进危险品货物航空运输信用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规范化水平。稳步推进安全新技术应用,完成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开发。持续探索安全管控新模式,试点廊桥通行管控技术改造。报告期内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深圳机场以较好成绩通过民航局季度运行安全保障能力评估。

  ——服务

  优化服务供给,加强品牌建设,坚守真情服务旅客初心。全面提升国际化服务水平,有序推进Skytrax四星机场认证项目;利用航班量减少契机加快国际区域改造,打造特色登机口休息区。坚持以“旅客视角”管理机场,持续开展“微笑服务”提升专项行动;优化再造国内中转流程,推出“爱心服务预约”“行李门到门”服务,特殊时期让旅客出行更有温度。服务品质持续改善,连续4年获评CAPSE最佳机场。深入推进数字化转型项目,实现机场区域5G网络全覆盖;实现国内航班自助托运、自助登机的规模化应用;升级智慧航显终端设备,实现佩戴口罩旅客人脸识别。机位资源智能分配项目被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发布推广,智慧机场建设行业领先。

  ——运行

  聚焦精细管控,提升运行效率,坚定抓好航班正常工作。持续优化跑道运行模式,开展双跑道相关(交错)进近优化研究;加速航行新技术融合应用,完成A-CDM二期建设;充分挖掘机位资源,高质量完成10余种特殊机型的运行保障工作,持续提升运行保障效率。报告期内,航班放行正常率达到95.76%,在全国两千万级机场中排名第3。持续优化主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空域结构,切实提高净空安全;开展尾流重新分类间隔标准应用测试,完成时刻容量评估、点融合飞行程序设计招标工作,加速推进容量提升。

  (四)航空市场与业务

  ——航空市场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对国内民航行业造成巨大冲击,运输生产急速下降,经济效益大幅下滑,2月份行业亏损246亿元,创历史单月最大亏损记录。上半年,全行业共完成运输总周转量319.1亿吨公里、旅客运输量1.5亿人次、货邮运输量299.7万吨,分别为去年同期的50.8%、45.8%、85.2%。国内航线客源不足导致供需失衡,国际航线受政策影响,通航航点和航班数量锐减。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全国复工复产稳步推进,航空市场需求逐渐恢复,企业效益形势持续向好,民航行业亏损逐月减少,下半年民航旅客量将继续恢复。

  报告期内,深圳机场主动争取政策资源突破,出台应对疫情航空主业收费优惠政策,协调政府部门支持民航业共渡难关;积极推动政府部门启动优化财政资助政策,全面助力航司复工复产。与巴士集团联合打造“绿色+智慧”空陆联运综合交通平台;积极拓展航空功能延伸区域,探索城际拼车服务,推进空铁联运布点任务;开通深圳至广州南沙首条“水上巴士”,湾区辐射能力不断加强。

  ——航空业务

  加强主业拓展,挖掘增长动能,坚持不懈推进国际航空枢纽建设。持续完善航线网络布局,聚力业务拓展与营销,主动拜访国内航司,协调新开、加密国内航线32条,截至报告期末,国内客运航点总数恢复至同期90%以上;深化与外航战略合作,为疫情后国际航线拓展奠定基础。持续提升航线运营品质,推进与东航战略合作协议落实,为打造深沪、京深精品快线提供配套支持;精准分析市场需求,联合13家航司创新推出“从心出发”系列产品,抢占市场恢复机遇期。

  拓展空中通道,优化发展生态,坚持不懈推进物流板块转型发展。货运业务持续发力,新开加密芝加哥、莱比锡等5个国际航点,开通郑州、无锡货机航线,截至报告期末,深圳机场全货机通航点达42个。货运业务高质量增长,口岸功能和环境进一步优化,完成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项目验收,推动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试运行,全面恢复危险品保障功能,打通多种联运模式。货运业务逆势上扬,积极实施“客改货”航班应对疫情对腹舱运力影响,上半年累计保障临时包机、客改货航班超1300班次,运输防疫物资近3万吨。报告期内,国际货邮吞吐量(含地区)达到21.3万吨,同比增长14.5%;占货运总量34.6%,同比提升3个百分点。

  (五)经营与管理

  ——经营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080.62万元,同比减少31.03%;实现利润总额-17,510.76万元,同比减少143.4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5,132.14万元,同比减少149.1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987.74万元,同比减少137.8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6 %,基本每股收益-0.0738元。

  报告期内,公司三大业务板块经营情况如下:

  航空保障与地服业务(含候机楼租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99,775.13万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77.90%,同比减少35.68%;营业利润-32,875.77万元,同比减少203.60 %。其中,候机楼商业租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7,412.61万元,同比减少22.92%。

  航空物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1,114.61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8.68 %,同比下降17.04%;实现营业利润734.11万元,同比下降33.96 %。

  航空增值服务业务(含广告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7,190.88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13.42%,同比下降0.02%;实现营业利润14,834.43万元,同比增加4.06 %。

  ——管理

  激发经营活力,提升管理效能,坚定不移推进企业管理改革。优化组织机构设置,系统梳理内部权责界面,精简业务流程,大力推行走动式管理,凝聚合力服务生产、服务基层。深化业务改革创新,全力推进运输公司改革,与巴士集团战略合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大力推进一线单位岗位融合优化项目,创新实施节人奖励方案,进一步减员增效;推进“客改货”航班支援、国际货站保障支援等跨单位“员工共享”工作,提高人力资源效能。细化企业内部管理,加强成本费用管控,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管理,积极申请疫情期间社保减免政策。强化员工队伍建设,完成46名管理人员交流选聘,充分激发人才队伍活力;制定防疫人员补贴方案,慰问关怀隔离员工,开通员工心理咨询热线,全面落实员工关爱举措。

  (六)主要下属经营单位分析

  1.机场雅仕维传媒公司

  本公司持股比例为51%。机场雅仕维传媒公司主要经营机场范围内的广告制作与发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0,020.12万元,同比下降0.74%,利润总额390.36万元,同比下降10.87%。机场雅仕维传媒公司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灵活调整销售政策,稳固现有客户,吸引新客户投放;加快创意媒体建造,引入前端创意展示技术,挖掘新兴行业客户拓展机会。

  2.国际货站

  本公司持股比例为50%。国际货站主要为航空公司、货运代理提供地面运输操作代理业务。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3,023.80万元,同比增长49.57%,利润总额5,011.46万元,同比增长30.26%。自疫情发生以来,防疫物资运输需求激增,国际货站一手抓防疫、一手促发展,业务量屡创新高。对外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协调各方开辟防疫物资进出口绿色通道;对内全面优化流程,协调各方支援力量做好航班保障,全力驰援全球抗疫,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3.快件监管中心

  本公司持股比例为50%。快件监管中心经营管理深圳机场国际快件海关监管中心,提供海关监管的设备服务。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331.90万元,同比下降0.98%,利润总额1,115.30万元,利润同比下降4.70%。上半年,快件监管中心主动加强与口岸单位的沟通协调,营造规范便捷的通关服务平台。持续优化出口跨境电商收费方式,提高计费的合理性和科学性,降低电商企业运营成本,减轻其经营压力,进一步提高快件监管中心市场竞争力。

  三、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作为国家重要的战略性产业,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我国民航业表现出了坚强韧性和巨大潜能。依托国内超大规模的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伴随国家诸多政策红利的逐步释放,民航业的恢复和发展将迎来新的契机。下半年,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我国航空运输市场将在全球率先触底反弹。公司将抢抓深圳“双区”驱动重大机遇期,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与企业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以扎实业绩为深圳特区成立40周年献礼。具体措施如下:

  (一)着力发挥联防联控合力,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紧绷疫情防控之弦。以联防联控机制为依托,继续实施联席办公、联合检疫等举措,落实和完善常态化防控机制,以更加精准、严密、有效的举措,守好城市门户的“第一道防线”。准确把握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因时因势调整防控应对措施,加强大数据等科技手段与智慧机场成果运用,实现疫情全链条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坚决做好国际航班恢复后的疫情防控及运行保障工作,优化防疫物资通关流程,保障全球物资安全高效运输。严格落实内部防控措施,优化管理与工作机制,强化外部沟通协调,全方位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二)着力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持续培育企业内生动力

  深入实施“党建领航”工程,加强“书记项目”等特色党建品牌建设,解决基层实际问题。深入开展党员培训教育,提升党务人员专业素养,推行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促进基层党建工作提质增效。深入推进班组载体建设,促进劳模创新工作室成果转化,加快培养高技能专业人才和高素质创新人才,激发员工队伍活力。深化“六位一体”大监督工作,推行走动式管理、廉洁共建、联合监督等管理举措,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完善监督执纪工作机制。

  (三)着力夯实安全发展根基,牢牢坚守航空安全底线

  坚持“安全隐患零容忍”,以先行示范标准,从严从细抓好安全风险管控,保障航班顺利恢复。持续完善安全绩效考核,压实压紧安全主体责任,深入推动法定自查,完成空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与整改,细化落实平安民航建设任务。强化“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深入开展“三个敬畏”专题教育,加强安全作风建设,开展基层业务骨干安全培训,组织标准化班组创建成果验收。持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深化航空安保管理体系(SeMS)建设,推进危险品货物航空运输信用管理体系试点。持续提升安全信息管理能力,实现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试运行,巩固“智慧安检”项目成果。确保每季度安全运行综合保障能力评价均高于90分。

  (四)着力丰富真情服务内涵,持续提升深圳空港品牌形象

  聚焦服务质量提升,深入开展民航服务质量品牌建设专项行动,加快实施121项重点提升任务,稳步推进Skytrax五星机场建设。聚焦中转保障能力提升,联合航空公司和OTA平台共同开发中转服务产品,推进国内航班跨航司中转业务,扩大中转旅客跨航司行李直挂服务试点范围。聚焦服务数字化水平提升,加快刷脸乘机、刷脸值机、刷脸托运等行业领先服务举措落地,实现智慧化服务全覆盖。聚焦精品服务工程建设,推进“微笑服务”专项提升行动,推动全流程行李运输服务提升项目落地,力争推出不少于3个特色精品服务项目。

  (五)着力提升运行保障能力,拓展航空主业发展空间

  持续推进时刻容量提升工作,完成深圳机场时刻容量评估,协调行业主管部门批复最新时刻容量标准,力争实现高峰小时容量提升。持续推进飞行程序优化,逐步扩大尾流重新分类至所有适用航空器,加快推进点融合飞行程序试验运行,推进目视进近、目视间隔试验运行。持续提升航班正常管理水平,深入推进运管委常态化运作,优化双跑道运行模式,推进双跑道独立进近运行,加速GBAS航行新技术应用,全年平均放行正常率和始发航班正常率力争达到85%。

  (六)着力推进航班全面恢复,加速国际航空枢纽建设

  加强市场跟踪研究,提前策划航线营销,深入挖掘主业发展新动能。加强与航空公司战略沟通,协调加密、增开国内热门航线航班,加大宽体机运力投放。密切关注行业最新政策及国外疫情态势,适时恢复国际航线航班。实施航线产品精准营销,加强航空市场跟踪研究,加大穗深城际快线航线营销力度。积极推动政府及行业出台扶持政策,动员货运航空公司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白天货运时刻。

  (七)着力推进改革创新,高质量谋划“十四五”发展蓝图

  持续深化改革攻坚,前瞻性谋划主业发展,高质量完成 “十四五”战略规划编制,高起点构建战略蓝图。紧扣时间节点,加快推进卫星厅运营准备各项任务。完善创新管理制度建设,加强重点创新项目动态管理。有序推动非核心业务外包,推进公司专业化进程。持续完善组织运行体系,优化激励与约束机制。增强资金管理能力,加强预算与成本管控,提升公司应收账款风险管控能力,充分利用地方专项债、防疫专项债等资金,努力平衡好投资和发展之间的关系。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自2020年1月1日采用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

  法定代表人:林小龙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0-045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19日14:30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702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提前十日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长林小龙、董事陈繁华、徐燕、张岩,独立董事贺云、沈维涛、赵波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谢友松因公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董事张岩代为出席并就本次会议的议题行使表决权,董事陈志荣因公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董事徐燕代为出席并就本次会议的议题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3人、高管4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孙郑岭先生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司财务负责人秦长生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因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提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秦长生先生辞职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目前,秦长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董事会对秦长生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秦长生先生为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为保证公司正常管理秩序,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孙郑岭先生代行公司财务负责人职责,本授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立即生效,本授权于公司聘任新任财务负责人之日失效。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见2020年8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关于深圳机场卫星厅商业资源委托经营管理的关联交易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2020年8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机场卫星厅商业资源委托经营管理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董事林小龙、谢友松、张岩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0-046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提前十天书面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8月19日16:00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商务办公楼A座702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监事会主席叶文华、监事史晓梅、监事田立新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文华主持,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 关于深圳机场卫星厅商业资源委托经营管理的关联交易议案;

  监事会认为: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城公司”)为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全资子公司,是机场集团下属专业的商业资产运营与管理机构,负责机场集团持有型商业资产的统筹规划、产品定位策划与运营管理、商业项目的招商及营销推广工作。航空城公司熟悉深圳机场范围内的商业业务运营特点,目前已积累了一定的机场商业规划、招商及经营管理经验,掌握了一定的商业客户资源,具备商业规划、招商及经营管理能力。鉴于此,公司将卫星厅商业资源委托航空城公司运营管理,借助其在机场商业招商组织、运营管理等方面的经验优势,有助于促进深圳机场商业资源价值和服务品质的可持续提升,也是进一步推进公司专业化进程的重要战略举措。

  本项目委托费用标准综合考量行业及深圳市城市综合体委托经营的市场价格标准确定,并设置激励机制,定价政策能够符合公允性原则,能够确保合理实现商业资源价值最大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充分的论证,关联交易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回避了关联交易的表决;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允性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形成被航空城公司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本关联交易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0-044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司财务负责人秦长生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

  秦长生先生因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提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秦长生先生辞职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目前,秦长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董事会对秦长生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0-047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孙郑岭先生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议案》。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司财务负责人秦长生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因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秦长生先生提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兼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秦长生先生辞职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董事会对秦长生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秦长生先生为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为保证公司正常管理秩序,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孙郑岭先生代行公司财务负责人职责,本授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立即生效,本授权于公司聘任新任财务负责人之日失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认为在公司正式聘任财务负责人之前,由董事会秘书孙郑岭先生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孙郑岭先生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议案》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会议形成的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0-049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机场卫星厅商业资源委托

  经营管理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事项

  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全资子公司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城公司”)目前负责机场集团持有型商业资产的统一运营管理,积累了一定的机场商业规划、招商及经营管理经验,具备商业规划、招商及经营管理能力。为促进深圳机场商业资源价值和服务品质的可持续提升,公司拟将卫星厅商业资源委托航空城公司运营管理。委托内容包括卫星厅商业资源规划方案与定价方案的编制,卫星厅商业招商及运营准备工作,卫星厅启用后的商业日常运营管理。公司对商业资源规划方案、定价方案具有最终决策权。商业资源收入仍由公司享有,公司向航空城公司支付委托管理费。委托期限自双方签订本委托协议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委托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可签署书面协议续期两年。

  (二)关联关系

  本交易事项的交易双方为本公司和本公司控股股东机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航空城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本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进行了表决;关联董事林小龙、谢友松、张岩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陈繁华、徐燕、陈志荣,独立董事贺云、沈维涛、赵波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表决,并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一致通过。

  根据关联交易监管政策规定、本公司《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本关联交易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贺云先生、沈维涛先生、赵波先生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关联交易发表了专门意见。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由于机场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航空城公司为机场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相关规则,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名称: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国有独资

  (三)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深圳机场信息大楼第三层西区301-321、第四层西区401-424

  (四)法定代表人:谢元良

  (五)成立时间:1989年09月08日

  (六)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81474T

  (八)主营业务范围: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基础设施的维护及绿化、物业运营和服务、房屋租赁业务;商业项目策划、开发及信息咨询;广告业务,品牌策划及相关管理服务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酒店管理、会务服务,票务代理、美容(不含医学美容)、汽车租赁服务;经营百货;日用百货销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旅业、住宿业、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中西餐制售和冷热食品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等;烟草和酒水服务;经营性泳池及健身房;水疗及沐足;公共浴室;乐队表演;机动车停放服务。

  (九)股权结构:航空城发展公司为机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机场集团持股比例为100%。

  (十)历史沿革:2020年,为加快推动深圳机场“城”战略的实施,加大航空城业务统筹力度,打造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平台,机场集团整合旗下机场地产公司和航空城运管公司,正式组建成立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实现城板块的融合。公司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统筹深圳机场航空城规划、开发、建设及运营工作,目前已行成包括产业、酒店及公寓、商业、写字楼、住宅等五大业务板块。

  (十一)财务数据:航空城发展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247,110.36万元,净利润60,115.66万元(数据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总资产657,207.97万元,净资产172,309.59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十二)航空城发展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深圳机场卫星厅商业资源规划方案与定价方案的编制、商业网点招商工作及商业网点日常运营管理。委托范围为卫星厅现有商业资源规划点位104个及商业配套仓库,面积约6,106平方米。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委托费用标准综合考量行业及深圳市城市综合体委托经营的市场价格标准确定,并设置激励机制,定价政策能够符合公允性原则,能够确保合理实现商业资源价值最大化。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甲方:本公司;乙方:航空城公司。

  (二)委托事项

  甲方采取委托经营模式将卫星厅商业资源委托乙方管理,由乙方对卫星厅商业资源进行全链条一体化管理,商业资源收入归属甲方,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费。委托内容包括卫星厅商业资源规划方案与定价方案的编制,卫星厅商业招商及运营准备工作,卫星厅启用后的商业日常运营管理。

  (三)委托资源范围

  1.商业网点委托范围

  卫星厅现有商业规划点位104个及商业配套仓库。

  2.公共区营销场地

  在不影响安全和服务的前提下,甲方允许乙方在卫星厅设立公共区营销场地,具体位置和面积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双方签订本委托协议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委托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可签署书面协议续期两年。

  (五)委托内容

  1.资源规划和定价

  乙方负责编制商业资源规划方案,商业资源规划方案包括空间布局、业态组合、资源价值评估。商业资源规划方案须提交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商业网点招商

  (1)乙方负责根据资源规划方案制定商业招商方案。

  (2)乙方负责组织开展招商工作,招商结果须提交甲方备案。

  3.商业网点租赁合同签署、变更及解除

  (1)商业网点租赁合同按照甲方与乙方共同拟定的合同模板签署,乙方对租赁合同的规范填写及租户资质文件进行审核,承担租赁合同合法合规审批的全部责任。

  (2)涉及空间布局、业态属性或合同价格调减的合同变更,须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变更申请,经甲方履行内部审议决策程序后签订;其他合同变更事宜授权乙方决策。

  4.日常运营管理

  (1)乙方负责卫星厅商业网点资源的整体运营及管理,包括商铺现场管理、商品管理、营销推广、商户从业人员管理、旅客满意度提升、服务投诉等工作。

  (2)甲方负责投入商户开业必要的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及后续的工程改造或装修升级。

  (3)乙方为应收账款催收主体责任单位,全权负责应收账款催收工作。

  (4)乙方负责商户的安全准入、安全投入、员工安全培训工作。

  (六)委托费用

  1.委托招商费

  卫星厅正式启用前,乙方以其名义与招商代理机构签订委托招商协议、结算委托招商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委托招商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确定费用标准。预计该项费用最高不超过917万元。

  2.委托管理费

  公司向航空城公司支付委托管理费。委托管理费包括基础委托管理费用和超额委托管理费。

  (1)基础委托管理费

  基础委托管理费原则上按照商业收入(含税)的6%进行支付。年基础委托管理费上限为467万元,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每两年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年基础委托管理费上限进行协商。

  (2)超额委托管理费

  双方事先协商设定年度商业收入保底指标。如出现外部环境或内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相关政策或甲方经营策略重大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或情形,由双方协商对保底指标进行调整。

  2021年保底指标为410万元*卫星厅2021年实际运营月数;2022年保底指标为5500万元;2023年保底指标为:2022年保底指标*(1+2022年度深圳机场旅客吞吐量同比变动比率的80%)。卫星厅启用后,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指标。

  表1 按保底指标测算2021-2023年基础委托管理费

  单位:万元

  ■

  当商业收入低于保底指标时,由乙方按差额部分的100%向甲方支付保底指标补差金额。

  当商业收入高于保底指标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超额委托管理费,超额委托管理费按以下标准计算。

  表2    超额委托管理费计算标准

  ■

  超额委托管理费和保底指标补差金额上限均为100万元。

  2.委托费用支付方式

  基础委托管理费采取月度支付方式,超额委托管理费采取季度支付方式,并在年终根据年度审计报告最终确认的商业收入及应收账款坏账情况进行结算。

  (七)违约条款

  1.除商业资源委托面积或范围减少、外部环境或内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相关政策或机场集团及甲方经营策略重大调整)等情形外,如连续两年未完成保底指标,甲方有权解除委托协议。

  2.如乙方因明显管理不善,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委托协议,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产生法律诉讼,则由乙方负责全部应诉事宜并承担相关全部费用。

  3.如因商业网点租赁合同存在纰漏或乙方违背经营委托协议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

  航空城公司为机场集团全资子公司,是机场集团下属专业的商业资产运营与管理机构,负责机场集团持有型商业资产的统筹规划、产品定位策划与运营管理、商业项目的招商及营销推广工作。航空城公司熟悉深圳机场范围内的商业业务运营特点,目前已积累了一定的机场商业规划、招商及经营管理经验,掌握了一定的商业客户资源,具备商业规划、招商及经营管理能力。

  鉴于此,公司将卫星厅商业资源委托航空城公司运营管理,借助其在机场商业招商组织、运营管理等方面的经验优势,从公司长远发展来看将有助于促进深圳机场商业资源价值和服务品质的可持续提升,也是进一步推进公司专业化进程的重要战略举措。

  (二)本交易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委托管理费为公司日常经营性成本开支。公司将卫星厅商业资源委托给专业化的商业资产运营与管理机构航空城公司经营管理,将有助于商业资源价值的有效实现,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三)上述关联交易与航空城公司存在一定的相互依赖,但不形成被其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2020年1月1日至披露日,本公司与航空城公司之间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922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贺云、沈维涛、赵波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就本关联交易回避了表决。

  (二)公司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为董事会提供了可靠、充分的决策依据。

  (三)我们在事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客观的了解。我们认为:

  深圳机场航空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城公司”)为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全资子公司,是机场集团下属专业的商业资产运营与管理机构,负责机场集团持有型商业资产的统筹规划、产品定位策划与运营管理、商业项目的招商及营销推广工作。航空城公司熟悉深圳机场范围内的商业业务运营特点,目前已积累了一定的机场商业规划、招商及经营管理经验,掌握了一定的商业客户资源,具备商业规划、招商及经营管理能力。鉴于此,公司将卫星厅商业资源委托航空城公司运营管理,借助其在机场商业招商组织、运营管理等方面的经验优势,从公司长远发展来看将有助于促进深圳机场商业资源价值和服务品质的可持续提升,也是进一步推进公司专业化进程的重要战略举措。

  本项目委托费用标准综合考量行业及深圳市城市综合体委托经营的市场价格标准确定,并设置激励机制,定价政策能够符合公允性原则,能够确保合理实现商业资源价值最大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上述关联交易不形成被航空城公司控制状态,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六)我们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本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门意见

  (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2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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