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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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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20-076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2020年8月17日、8月18日、8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12.1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书面征询、微信征询方式,对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核查,结果如下:

  1、经核查,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宝升宏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宝信托”)询问,对方反馈就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四川省分公司”)对公司的债权解决事项,已与长城四川省分公司达成了相关协议。

  5、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受托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声明

  公司董事会声明,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0年8月8日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业绩修正预告》(公告编号:2020-071),预计2020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2237.87万元至2908.72万元,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20-077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升达林业”)于2020年8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披露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四川省分公司”)凭公证机关的执行证书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申请强制执行一案。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2016年8月27日,长城四川省分公司与公司签署《债务重组协议》,重组债务本金为人民币15,000万元,公司应按照《债务重组协议》约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同时,长城四川省分公司与升达集团、江昌政、陈德珍还签订了《连带保证合同》,与公司签订《股权质押合同》。上述合同约定为主债务提供质押和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2018年7月5日,该《债务重组协议》项下利息已逾期。长城四川省分公

  司凭公证机关的执行证书向成都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成都中院责令被执行人江昌政、陈德珍、升达集团、升达林业向长城四川省分公司:1、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2、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由被执行人江昌政、陈德珍、升达集团、升达林业共同承担。

  2020年7月,根据成都中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19)川01执恢170

  号之二】,判决拍卖公司持有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金源”)、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脂绿源”)、榆林金源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源物流”)各100%股权。

  2020年8月7日,公司了解到成都中院将于2020年8月21日10时至2020

  年8月22日10时、2020年8月25日10时至2020年8月26日10时、2020年8月30日10时至2020年8月31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分别公开拍卖榆林金源、米脂绿源及金源物流各100%股权,起拍价分别为20,126万元、8,336万元、469万元。

  2020年8月18日,公司通过公开网站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询得知,

  成都中院已撤回对榆林金源、米脂绿源及金源物流各100%股权的拍卖。据了解,公司第一大股东“华宝宝升宏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受托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就长城四川省分公司对公司的债权解决事项,已与长城四川省分公司达成了相关协议。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长城四川省分公司凭公证机关的执行证书申请强制执行一案,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目前影响金额无法准确判断,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实际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是否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未发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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