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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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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982                                公司简称:泉峰汽车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经营管理层紧紧围绕年初董事会确定的长期发展战略和短期经营计划,坚持以研发和技术为核心,市场为导向,抓住存量市场升级换代的业务机遇,同时,在“组件、智能驾驶、防务”领域,加大研发投入,努力拓展业务价值链条,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267.80万元,同比下降6.11%。公司传统汽车零部件业务出现小幅度下滑,但是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依然实现了同比33.23%的高增长;实现净利润2,138.84万元,同比下降26.97%。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90,898.90万元,较期初减少9.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45,712.14万元,较期初减少0.51%。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及管理改善重点工作如下:

  1. 首发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鉴于公司IPO募投项目“年产15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已经实现预计产能,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结项,除部分尾款外,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作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在指定信息媒体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9)。

  2. 积极拓展“组件、智能驾驶、防务”领域的业务

  从去年开始,公司在 “组件、智能驾驶、防务”领域积极拓展,取得了一些进展。

  公司的汽车零部件业务,将实现从单一的零部件业务逐步拓展到组件业务。其中,为大陆集团电子刹车系统配套的组件项目,研发进展顺利,目前已进入试制试产阶段,按照计划将在明年配合大众MEB平台量产。

  除组件业务外,公司也加大了智能驾驶相关业务方向的研发投入,重点布局传感识别,以及大功率半导体器件的散热组件等相关产品;

  在防务领域业务,目前公司的防务减速机产品已进入试制试产阶段,样品已交付客户进行装机测试,预计下半年将批量生产。

  3、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使其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防止人才流失,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39位员工,授予限制性股票153.24万股。目前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经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9)。

  4、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承担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

  为了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表达对抗疫一线医务工作者的敬意,承担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为抗击疫情贡献一份力量,公司向北京春苗慈善基金会捐赠50万元,用于“抗击疫情、众志成城”项目,该项目募集的款项已第一时间用于采购抗击疫情所需物资防疫工作后续相关事宜。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5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增加了更多的指引。本公司详细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五、38。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0-052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8月1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潘龙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上半年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0-05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已分别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年6月1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20年6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0年6月17日,公司已完成了153.24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00,000元增加至201,532,400元。

  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和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修改《公司章程》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0-053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19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4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敏达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审慎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0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0-054)。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0-054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4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7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9,5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2,435,849.0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5月16日到位,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9)第00205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5,259,209.65元。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本公司开立了三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9年5月16日,公司已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5月16日,公司已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5月17日,公司已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19年5月1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282,041,332.89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19年6月20日出具了《关于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19)第E00238号)。2019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8,204.13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9)。截至2020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和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6)。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7日披露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9)。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全部到期并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15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已经实现预计产能,公司对该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包含存款和理财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9)。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泉峰汽车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2020年6月1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5,259,209.65元,其中包含待付尾款5,221,373.80元,尚未转出专户的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7,835.85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实现的效益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计量。

  注2:该项目运行时间较短,实现效益暂时无法与预期效益进行对比。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0-055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年6月1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20年6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0年6月17日,公司已并完成了153.24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增加至20,153.24万元。

  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和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修改《公司章程》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和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修改《公司章程》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本次章程的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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