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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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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0-057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转股代码:191027       转股简称:华钰转股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12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19日在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建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未达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公司层面未达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2019年度考核目标,同意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已向激励对象授予但未达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合计1,352,865股,其中包含首次授予部分第四期解锁限制性股票1,167,075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限制性股票185,790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43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0.84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回购注销、修改公司章程、变更注册资本的相关事宜。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0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鹏举先生回避表决。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为西藏集为向银行借款事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西藏集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集为”)本次借款事项向拉萨市信用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系为增加西藏集为流动资金,保证塔铝金业项目能够按期完成,对华钰矿业整体发展有着积极作用。本次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担保公司对西藏集为向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9号)。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0-058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转股代码:191027        转股简称:华钰转股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8月12日向全体监事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19日在公司北京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劲松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未达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公司层面未达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2019年度考核目标,公司拟回购并注销已向激励对象授予但未达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合计1,352,865股,其中包含首次授予部分第四期解锁限制性股票1,167,075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限制性股票185,790股。按照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43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0.84元/股。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0号)。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0-059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转股代码:191027     转股简称:华钰转股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西藏集为向银行借款事项提供

  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满足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钰矿业”)合资公司“塔铝金业”封闭式股份公司(Respect Of The Closed Joint-Stock Company “Talco Gold”)(以下简称“塔铝金业”)项目建设需求,塔铝金业项目建设总承包方西藏集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集为”)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申请借款3,000万元,拉萨市信用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为前述借款提供担保,公司为其担保提供相应反担保。

  ●被担保人名称:拉萨市信用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为西藏集为向银行签订3,000万元借款合同,担保公司为其贷款事项提供保证担保,公司为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反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的合资公司塔铝金业项目建设需求,塔铝金业项目建设总承包方西藏集为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申请借款3,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上述借款由担保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保证担保,公司为西藏集为本次借款事项向担保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的保证责任,系为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司为西藏本地一家国有担保机构,通过该公司向银行提供担保,有利于增强融资主体信用,降低融资成本。

  (二)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年8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西藏集为向银行借款事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西藏集为本次借款事项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反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拉萨市信用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00686807158F

  3、成立日期:2009年8月28日

  4、注册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浙商国际9-6-2号办公楼

  5、法人代表:旦增拉贵

  6、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金融机构委托贷款、票据贴现、融资方式和非融资方式提供担保和再担保、以及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担保和资金运营业务、经济信息、财务咨询(期货、证券业除外)企业资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8、与公司关联关系:无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三、债务人基本情况

  1、借款人名称:西藏集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003213235563

  3、成立时间:2014年12月8日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公司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路5号西藏易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201号

  6、法定代表人:齐小辉

  7、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矿山建设管理、采矿运营管理、选矿运营管理;矿产品的加工、销售;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不含劳务派遣);进出口贸易;工矿设备、配件及材料的销售;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养护和技术咨询;各种苗木、花卉、草坪的种植、培育和销售;园林绿化设施设备的安装、维护和销售;荒滩绿化、城建造林。【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9、与公司关联关系:无

  10、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四、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范围:担保公司与贷款银行、债务人签署的担保协议书项下约定债务人应当承担的全部债务。

  2、担保期间:2年。

  3、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西藏集为本次借款事项向拉萨市信用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系为增加西藏集为流动资金,保证塔铝金业项目能够按期完成,对华钰矿业整体发展有着积极作用。本次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担保公司对西藏集为向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担保公司对西藏集为向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有助于增加西藏集为的流动资金,保证塔铝金业项目按期完成。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上述反担保事项中的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同意上述反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000万元(不含此次担保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91%,均非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西藏集为营业执照;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0-060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转股代码:191027       转股简称:华钰转股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公司层面未达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2019年度考核目标,同意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已向激励对象授予但未达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合计1,352,865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43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0.84元/股。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16年5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3、201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6年6月22日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授予567.66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6年7月29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2016年7月27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确认,完成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5、2017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7年6月8日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授予67.6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7年7月1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2017年7月6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确认,完成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7、2019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未达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董永义、连传双、许保忠、宿国平、代邵波、张立华共6名(以下简称“董永义等6人”)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8,050股,其中包含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24,850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3,200股;同时,因公司层面未达成本激励计划规定的2018年度考核目标,同意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已向激励对象授予但未达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合计1,458,605股(不含董永义等6人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其中包含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限制性股票1,250,375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限制性股票208,230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43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0.8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于同日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9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李及秋、罗朝军、孙文理、李仁青共4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5,740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43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0.8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0年4月2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2020年4月2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1,702,395股限制性股票注销。

  10、2020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已向激励对象授予但未达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合计1,352,865股,其中包含首次授予部分第四期解锁限制性股票1,167,075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限制性股票185,790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43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0.8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于同日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未达解锁条件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章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司层面解锁条件:1、公司年度矿产产量达到预期目标:2019年度出矿量目标为120万吨。

  公司2019年实际出矿量为72万吨,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年度矿产产量预期目标。因此,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其中包含首次授予部分第四期解锁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

  回购因未达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合计1,352,8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其中包含首次授予部分第四期解锁限制性股票1,167,075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限制性股票185,790股。

  (三)、回购价格

  上述股票按照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43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0.84元/股。

  (四)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筹资金。

  三、本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截至2020年8月18日公司总股本554,614,966股计算,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54,614,966股变更为553,262,101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公司因2020年4月29日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以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19年12月20日起持续转股,上表中的持股比例按照公司截至2020年8月18日的总股本计算得出。

  四、回购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因公司层面未达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2019年度考核目标,公司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52,865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按照上述方案对相关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六、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

  因公司层面未达到《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2019年度考核目标,公司拟回购并注销已向激励对象授予但未达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合计1,352,865股,其中包含首次授予部分第四期解锁限制性股票1,167,075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限制性股票185,790股。按照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43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0.84元/股。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0-061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转股代码:191027       转股简称:华钰转股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层面未达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2019年度考核目标,同意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已向激励对象授予但未达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合计1,352,865股,其中包含首次授予部分第四期解锁限制性股票1,167,075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锁限制性股票185,790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43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0.84元/股。公司董事会将根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具体办理回购注销、修改公司章程、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0号)。

  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办理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随之发生变动,总股本将由554,614,966股变更为553,262,101股。

  公司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取得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因此,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具体如下:

  1、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大羊坊5号院4区有色地质大厦六层

  2、 邮编:100012

  3、 申报时间: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10月4日 9:00-12:00;13: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 联系人:孙艳春

  5、 联系电话:0891-6329000-8054、010-84924343

  6、 传真:0891-6362869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0-062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转股代码:191027       转股简称:华钰转股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合作框架协议概述

  2018年4月2日,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相关方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公司与普洱山海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海工贸”)的股东云南山海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山海投资”)、毕宬协商确定,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云南山海投资、毕宬共同持有的山海工贸100%股权;公司与拉萨品志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品志”)的股东陈锦棣、谭桂英协商确定,拟以现金方式收购陈锦棣、谭桂英共同持有的拉萨品志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报刊媒体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0号)。

  二、终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原因

  自上述协议签署以来,公司积极与合作方进行了充分沟通和磋商,并对标的公司开展了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由于在该项目推进过程中,双方未就关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鉴于此,经审慎考虑并与合作方协商一致,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与山海工贸和拉萨品志原股东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终止双方于2018年4月2日签署的《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仅为各方意向合作的框架性约定,各方并未签署正式的合作协议,不构成各方之间就本次合作的法律约束力。本次《终止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继续围绕既定战略,寻求更多的发展机会,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0-063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转股代码:191027      转股简称:华钰转股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动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基本情况:本次被动减持前,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钰矿业”或“公司”)控股股东西藏道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衡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03,834,9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75%;其中累计质押200,015,3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06%,占道衡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98.13%。

  ●减持具体情况:2020年8月1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道衡投资通知,道衡投资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资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的5,242,075股公司股票被依约卖出,占公司总股本的0.95%。减持后,道衡投资持有公司198,592,9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81%;其中累计质押194,773,2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12%,占道衡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98.08%。。

  2020年8月1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道衡投资通知,道衡投资质押给海通资管、海通证券的部分公司股票被依约卖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公司因2020年4月29日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以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19年12月20日起持续转股,上表中的持股比例按照公司截至2020年8月18日的总股本计算得出。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情况

  (一)控股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被动减持公告:

  其他原因:质押股票被依约卖出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控股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11日、2020年5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减持系道衡投资质权人根据协议约定进行减持,与公司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无关。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目前道衡投资已积极与海通资管、海通证券沟通协商,并通过双方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将妥善处理该事项,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已告知道衡投资需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股票交易。

  (二)公司将持续关注道衡投资的后续股份处置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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