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8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0-067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翔腾达”或“发行人”)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光大证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席主承销商”或“民生证券”)(光大证券和民生证券以下合称“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8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19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0年8月20日(T日),网上申购时间为T日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将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8月24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4、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并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组建的承销团承销,认购金额不足299,000.00万元的部分由承销团余额包销。包销基数为299,000.00万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承销团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89,700.00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及时向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在将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5、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6、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7、投资者须充分了解有关可转债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转债投资风险与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债申购。投资者一旦参与本次申购,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购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发行提示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42号文核准。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和发行公告已刊登于2020年8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1、本次共发行299,000.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2,990万张,按面值发行。

  2、本次发行的齐翔转2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3、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19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7102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每100元/张转换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公司现有总股本为1,775,209,253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26,974,600股后,可参与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股本为1,748,234,653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29,898,309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9.9943%。由于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2408”,配售简称为“齐翔配债”。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1张的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4、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组建的承销团承销,认购金额不足299,000.00万元的部分由承销团余额包销。包销基数为299,000.00万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承销团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89,700.00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及时向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在将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5、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申购,申购代码为“072408”,申购简称为“齐翔发债”。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为10张(1,000元),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0张的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1万张(100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6、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8月19日(T-1日),该日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均可参加优先配售。

  7、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0年8月20日(T日)。

  8、本次发行的齐翔转2不设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齐翔转2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9、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齐翔转2”,债券代码为“128128”。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2020年8月20日(T日)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1.7102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申购量获配齐翔转2;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按其实际可优先认购总额获得配售。

  原股东持有的“齐翔腾达”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申购日2020年8月20日(T日)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9:15-11:30,13:00-15:00,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发行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相同。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申购代码为“072408”,申购简称为“齐翔发债”。申购价格为100元/张。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账户最小申购单位为10张(1,000元),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出10张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1万张(100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并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每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撤单。同一账户多次申购除首次申购外,均视作无效申购。

  申购日当日,网上投资者不需缴纳资金。

  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按每10张(1,000元)确定一个申购号,并按顺序排号,而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每一个中签号码可以认购10张齐翔转2。网上投资者应根据2020年8月24日(T+2日)公布的中签结果,确保其资金账户在该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三、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并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四、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组建的承销团承销,认购金额不足299,000.00万元的部分由承销团余额包销。包销基数为299,000.00万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承销团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89,700.00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将及时向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在将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五、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

  1、发行人: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杨坡路206号

  联系人:张军

  电话:0533-7699188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联系人:权益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52523071、52523079

  3、联席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B座2101、2104A室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85120190

  发行人: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0-068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参与认购齐翔转2优先配售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翔集团”)的通知,齐翔集团将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齐翔转2原股东优先配售份额,认购金额不低于170,000万元。所需资金已经全部准备到位。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