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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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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一、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均受到较大冲击。公司一方面结合自身产业特点全力投身疫情防控工作,积极践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责任担当,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另一方面危中寻机、化危为机,统筹谋划“低位布局”,主动探索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综合交通运输产业的提质增效,加强旅游服务和港口物流的项目研究,助力企业快速恢复和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5,835.76万元,同比下降30.15%;利润总额-2,250.36万元,同比下降124.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48.34万元,同比下降147.61%。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1.旅客运输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道路客运事业部坚持有序恢复与调整升级同步推进,抢抓复工返岗市场机遇,开展“点对点”包车业务,开发并上线运营定制客运线路“五峰-宜昌峡客行*城际快车”,积极争取并落实税费减免政策,一定程度缓解了疫情带来的经营压力;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同步发力,加快推进新建4个检测线项目,不断挖潜和拓展成品油业务,完善信息化建设,规范物业管理;坚持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同步落实,慎终如始做好疫情防控,高压态势开展隐患排查,多措并举夯实安全基石。

  2.旅游综合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旅游发展事业部坚持疫情防控、生产经营、工程建设、项目开发同步推进,确保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平稳运行。线下市场聚焦省内游,线上根据出行需求和特征变化改善产品策略;与湖南卫视《中餐厅》节目组签约租赁游船拍摄,借势提升游船品牌影响力;积极接洽宜昌城区及周边县市的政企单位,拓展和巩固包车业务;根据市场需求,顺势开通兴山-神农架城际公交;积极拓展旅游项目布局,与九海旅游合资组建新公司,收购“三峡画廊6”号船舶,进一步巩固公司在“一江两山”区域内的市场地位。

  3.汽车销售与售后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营销事业部通过营销整合,减轻成本负担,保证整体利润;通过多元化的线上营销活动,持续激发消费热情,增加保有客户粘性;通过专业专注的服务引导客户及时回厂,积极提升售后产值;通过对市场走势的充分研判,调结构、促增收,实现了整车销售同比下滑幅度的持续收窄和盈利能力的快速恢复。

  4.商贸物流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物流发展事业部工程建设如期推进,招商工作成效显著。项目建设方面,公铁联运港2#、5#仓库均已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公铁联运港8#仓库工程建设进度提速,目前建筑主体钢结构施工已全部完成;天元汽车城A区按既定规划有序推进。招商方面,全力克服外部不利影响,加大招商工作力度。报告期内,天元汽车城A区出租率约75%,天元汽车城B区出租率约60%,公铁联运港综合出租率约92%,交运汽贸城综合出租率66%。

  5.土地一级开发业务

  报告期内,三峡游轮中心土地一级开发业务稳步推进。本期土地一级开发收入1,922万元,同比增长132.41%;征收拆迁工作临近尾声。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拨付征收拆迁资金约6.88亿元。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

  本公司自2020年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将2019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预收款项科目调整为2020年1月1日的合同负债科目,仅为负债重分类,除此之外无其他调整事项,对本公司报表年初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总额均无影响。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6月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3.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

  调整情况的说明:根据财政部2017年7月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本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20-075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0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19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4人,委托出席董事1人(董事长江永因其他工作安排,委托董事李刚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王联芳、吴奇凌、彭学龙、胡伟共4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谢普乐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于2020年9月16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20-076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0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19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监事2人,监事李炜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颜芳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董事会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20-078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44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5,162.6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9.3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万元,扣除主承销商发行费用1,5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 98,499.99万元(含应付未付的审计费、律师费及发行费用等)已于2017年9月26日全部到账,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E10555号《验资报告》。扣除实际发生的审计费、律师费、股份登记费等费用后,该次募集资金实际净额为98,458.84万元。

  2.201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26号《关于核准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宜昌道行文旅开发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宜昌交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6,373,29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5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200.00万元 (含应付未付的审计费、律师费及发行费用等)已于 2019年 8 月 27 日全部到账,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E10734 号的验资报告。扣除实际发生的发行费、审计费、律师费、股份登记费等费用后,该次募集资金实际净额为3,698.18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截至2020年6月30日,201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管理。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湖北宜昌长江三峡游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天元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连同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城东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与管理。2019年 9月 16日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和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承接持续督导工作有关事宜的协议》,由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承接公司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工作。

  2.201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北三峡九凤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独立财务顾问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及开户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24,654,998.63元(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为11,500.00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了91,214.61万元,其中2020年上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678.19万元。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明细项目以及效益等情况详见附表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201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的配套资金已使用了2,320.91万元。201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的配套资金投资明细项目以及效益等情况详见附表2《201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E10564号《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截至2017年10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人民币34,216.25万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2016年8月18日至2017年10月25日期间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196.19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2017年11月15日,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实施完成。

  2.201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第ZE10741号《关于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金额合计人民币531.67万元,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2019年1月31日至2019年9月20日期间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31.67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19年10月27日,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实施完成。

  (三)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19年12月24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 1.4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为11,500.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主要情况如下: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均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附件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201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1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上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由于实际支付的股份登记费用比信会师报字[2017]第ZE10555号《验资报告》预估的股份登记费用少94.84万元,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为98,458.84万元,较验资报告预计的募集资金净额差额为94.84万元,该笔资金目前存放于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9550880049855500101),未来将投入宜昌东站物流中心项目(二期)使用。因而调整后的宜昌东站物流中心项目(二期)投资总额为49,276.84万元,调整后的投资总额小计98,458.84万元。

  注(2):超出部分为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注(3):受疫情影响,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延缓,部分项目尚在建设中。

  附件2:

  201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上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20-079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本公司作为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修订内容如下:

  1.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要求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就“某一时段内”还是“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按照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公司将2019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预收款项科目调整为2020年1月1日的合同负债科目,仅为负债重分类调整,公司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预收账款调整减少82,600,533.87元,合同负债调整增加82,600,533.87元,对公司报表年初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总额等均无影响,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不涉及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20-080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0年9月16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9月16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0年9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港窑路5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与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8.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10.审议《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13.审议《关于董事会在获股东大会批准基础上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20年8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8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涉及证券发行事项,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其中议案2为逐项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

  信函登记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港窑路5号宜昌交运集团证券事务部(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443003,传真号码:0717-6443860。

  2.登记时间: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15日8:30-11:30及14:00-17:00。

  3.登记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港窑路5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宜昌市港窑路5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443003

  电话号码:0717-6451437

  传真号码:0717-6443860

  联系人:王凤琴方佳

  6.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27”,投票简称为“宜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及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我公司出席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对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表决的指示如下:

  ■

  若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明确投票指示,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否□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所持股份的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签署日期: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2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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