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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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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给国家经济以及医药行业带来的挑战,国药股份全员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明确发展定位,明晰发展路径,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质增效,合规经营,防控风险,实现公司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5.31亿元,同比减少16.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20亿元,同比下降17.86%。

  报告期,受疫情影响,北京区域医院尚未恢复正常看病门诊量,公司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及归母净利润等指标下降,面对经营挑战,在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的带领下,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努力达成经营指标。

  一、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工作

  (1)圆满完成中央储备药品收储调拨任务,全力保障药品供应

  1月27日,公司成立“国药股份新冠肺炎疫情应急供应指挥中心”,统一协调做好医药储备应急供应任务,收储央储产品货值合计近4000万元,累计向湖北地区紧急调用1.5万盒储备药品。

  作为北京地区份额最大的医药商业企业,自疫情爆发以来,公司高度关注诊疗方案变化,强化采购力度,全力确保首都药品供应,并积极开展抗疫物资捐赠工作。同时协助多家央企多次将捐赠物资迅速调运武汉,调运总重量30吨,彰显“国药速度”,得到各方高度认可。工信部、卫健委、北京市药监局等单位致信,对公司在抗“疫”工作中的贡献予以肯定。

  (2)思想绷紧疫情防控,抓实抓细确保全员健康

  国药股份严格贯彻落实国药集团及国药控股各项决策部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应对措施,强化底线思维,狠抓责任落实,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力度,强化整改,确保无死角、无盲区、无漏洞。截至目前,国药股份本部及下属子公司,员工无感染。

  二、保存量扩增量,探索实践新服务模式

  (1)北京区域直销板块

  报告期,受疫情影响,北京地区医疗就诊受到限制,北京区域直销业态持续出现负增长。尤其是在6月全国逐步复工的情况下,北京因新发地疫情反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三级调至二级。按照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北京市二级以上医院均执行非急诊全面预约就诊,除急诊、发热门诊外,取消现场挂号,北京地区二、三级医院床位使用率不到五成。

  为应对不利局面,公司拟定销售方案,做好“4+7”第一批带量采购续约与第二批带量采购的落地执行工作;及时调整品类结构,加强创新药、新医保和国谈品种及项目制产品的引入。

  (2)其他医疗直销板块

  报告期,其他医疗直销板块同比增长。社区公立医疗业态受益于疫情期间的慢病超长处方政策及“4+7”新品销售的增加,销售呈增长态势,但仍面临较大挑战。公司持续加大品种结构调整力度,聚焦开拓中成药品种、拓展试剂以及中药饮片等新业态新品种等措施,促进销售增长。

  (3)麻精特药及普药全国分销板块

  4月开始,全国除北京外各地区陆续恢复就诊和手术。受此利好,公司外埠业务恢复增长,在外省市不发生大规模疫情反弹下,预计全国分销业务将能够保持稳定恢复态势。

  (4)零售直销板块

  报告期,受等级医院就诊限制影响,零售直销发展态势良好,实现销售同比增长。公司及时扩大零售渠道,补充销售,推动院边药店、DTP药房等零售C端客户覆盖。拓展电商平台客户,打造“新零售”业务平台。

  国控北京加强B2B电商合作运营项目的推进,提高电话订单有效购货率。本部国药商城结合市场实际需求,引入医用外科口罩、物表消毒湿巾、元气片、胶原蛋白饮等多个新品。同时积极做好新品的引入和国谈品种进院前新药在院边关联药店的过渡,同时关注剔除医保品种院外药房承接工作。

  (5)营销推广

  国控华鸿营销品种精确梳理渠道存量,细化分解各级目标,重点关注终端覆盖,明确渠道激励政策和市场活动政策,保障营销品种良性发展。

  国药前景推出微商城小程序—“前景云商”构筑顺畅的专业市场渠道,并重新规划了四条主营产品线,分别是无痛、牙周、感控和正畸美白产品线。针对必兰和派丽奥战略性产品,不断加强市场推广力度。

  (6)工业业态

  报告期,国瑞药业实现销售同比增长,围绕提高产能利用率为中心,充分利用挂网采购机会,先后启动倍他司汀、吡拉西坦等多个产品学术市场,取得良好效果。研发工作方面,国瑞药业获得两个规格米力农注射液的生产批件,顺利通过法舒地尔注射液的现场检查。国瑞药业重点在研品种——无水乙醇,经多次与专家沟通论证,现已经报送国家局。

  (7)“互联网+医疗”服务新模式

  积极拓展集中供应项目和SPD项目,加入互联网+医疗新理念,丰富项目服务。配合政府等相关部门进行“送药到家”等信息化项目合作,做深做透北京基层社区业务。

  充分利用国药股份平台优势,拓展互联网医疗新渠道。国控华鸿推出为互联网“线上复诊患者”及线下患者送药到家的服务项目。

  三、提质增效,防控风险,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1)推进落实区域一体化

  报告期,国药股份财务共享中心正式挂牌成立,推进销售补偿一体化,初步制定销售补偿标准化管理要求;推进信用一体化,搜集民营医疗客户潜在风险资料;组织子公司完成近三年在营客户、货品的基础信息梳理工作,共计梳理基础信息2.66万个。

  (2)强化资金保障

  为降低疫情对公司现金流的影响,多渠道高效融通资金,申请低成本疫情专项贷款,缓解疫情品种支付压力,并顺利通过国家审计署专项审计。

  国药股份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项目(以下简称“ABS”)于5月26日登陆债权融资公开市场,成功完成首期5.674亿元簿记发行。其中,优先A类发行5.09亿元,发行利率为2.88%,创医药类ABS产品价格新低。本次产品的成功发行,为公司降低融资成本、改善经营现金流、降低资产负债率发挥了重要作用。

  (3)强化风险管控

  高度关注应收账款风险,组织召开月度应收账款财务专项工作会议。从定期风险、专项风险和特殊风险出发,通过关键财务指标的对比、分析,着重分析重点问题和重点关注客户。完成民营医疗应收专项跟踪、民营医疗收益跟踪。加强预付账款风险管控,严格执行预付账款监督机制,完善预付账款的审批流程,加强款项支付后的跟踪管理。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姜修昌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8月19日

  股票代码:600511         股票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33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3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19日以现场方式在上海召开,公司三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议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定期存单业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关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关于投资新设全资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专业药房有限公司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关于控股孙公司国药慧鑫清源(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赌期延期的议案》。

  受疫情影响,国药慧鑫清源(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2月-4月业绩出现大幅下降,考虑后续疫情发展的不确定性,特此申请延长对赌期间,对赌金额不变,第一期对赌期延至9月30日结束,即第一期为2019.6.1-2020.9.30;第二期为2020.10.1-2021.9.30;第三期为2021.10.1-2022.9.30。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对于以上事项,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全面揭示了公司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同意该报告,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等情况;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监事会对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定期存单业务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此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继续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定期存单业务,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定期存单业务。

  3、监事会对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信”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公司与其合作有利于充分发挥资金规模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0日

  股票代码:600511             股票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34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2月16日签发的《关于核准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9号)核准,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获准向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12,736,835股股份、向北京畅新易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发行11,990,013股股份、向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0,075,116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时核准公司向境内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1,035,851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365,45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90元。2017年5月23日,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将扣除发行费用及已缴保证金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划转至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本次公司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9,999,754.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11,782,152.81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8,217,601.99元,其中包含人民币51,499,999.06元为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认购单位缴纳的保证金转入。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5月23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5月25日出具《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17BJA60549)。

  (二)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于2020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25,651.87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795,075.96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国控北京”)作为本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之一“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开展实施“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支出。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97,422,526.03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人民币251,831,863.67元的差异人民币745,590,662.36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775,000,000.00元,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人民币27,928,578.38元、支付相关银行手续费用人民币1,431.00元,以及已由公司其他银行账户先期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482,155.26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上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落实。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经董事会批准授权,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行开立了账号为8110701013400598413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全资子公司国控北京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行开立了账号为8110701014801460703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于2017年6月23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注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投资额人民币5,240万元以注资的形式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即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国控北京”)进行注资。于2018年10月,国控北京与本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18年11月,国控北京的上述募集及资金专户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5,240万元。以上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落实。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照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注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投资额人民币5,240.00万元以注资的形式向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国控北京提供资金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20,795,075.96元,均为国控北京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的“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支出;其中,公司2020年1-6月实际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2,525,651.87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同日发表了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775,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未到期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2019年9月7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定期存单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均已发表相关意见。公司于2019年9月7日披露了《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定期存单业务的公告》(临2019-041号)。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控北京于2019年12月16日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定期存单(详情详见临2019-052),具体情况如下: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定期存单的未到期余额合计为人民币1,5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并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0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千元)

  ■

  注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部分,本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等方式补足。

  注2:报告期,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控北京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继续开展实施“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医院供应链延伸项目”、“社区医院药房托管项目”和“医院冷链物流系统建设项目”三个募投项目因近年北京医药市场政策频出,对医药行业带来一定影响,为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达到预期效益,最大限度防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的风险,本公司结合医药政策的变化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进一步的论证和科学的推测,待论证成熟后,根据相关的规定履行程序投资募投项目。

  股票代码:600511          股票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35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定期存单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定期存单业务。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9号)核准。

  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365,45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9,999,754.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含税)11,782,152.8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18,217,601.9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5月23日全部到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17BJA60549),确认发行人的募集资金到账。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分别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定期存单业务的审议和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定期存单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定期存单业务,单个定期存单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办理的银行定期存单业务,到期均100%兑付本金,并按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定期存单业务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

  三、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定期存单业务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定期存单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定期存单业务,单个定期存单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定期存单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定期存单业务,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定期存单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三)定期存单产品品种及收益

  为控制风险,定期存单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定期存单。上述产品的年化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定期存单产品发行主体、确定定期存单金额、选择定期存单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定期存单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办理定期存单业务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包括定期存单产品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定期存单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控制安全性风险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定期存单业务,公司经营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且定期存单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公司经营管理层将跟踪闲置募集资金所办理定期存单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二)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选择相适应的定期存单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六、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定期存单业务,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进行适度的定期存单产品投资,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0日

  股票代码:600511            股票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36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

  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提高风险管控能力、有效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公司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经友好协商,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信”的原则,达成合作意向,拟由财务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服务。财务有限公司给予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货币资金每日余额不得超过9亿元人民币。

  一、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23日,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0号

  法定代表人:杨珊华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0045579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783212X7

  注册资本:11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出资6.4亿元,占比58.1818%;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亿元,占比9.0909%;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亿元,占比10.9091%;中国中药有限公司出资2亿元,占比10.9091%;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亿元,占比10.9091%。

  经营范围: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4、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仅限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5、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6、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7、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8、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9、从事同业拆借;10、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11、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保险兼业代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保险兼业代理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企业性质

  财务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

  3、经营情况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6月底,财务有限公司资产规模188.43亿元(含委托资产),信贷资产余额70.28亿元,1-6月实现营业收入2.30亿元。财务有限公司经营稳定,各项业务发展较快。

  二、该项服务业务性质

  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财务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其他服务构成关联交易。该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与财务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财务有限公司提供存贷款、财务和融资顾问、款项收付、票据承兑与贴现、提供担保、贷款及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包括:给予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货币资金每日余额不得超过9亿元人民币。

  四、交易价格确定及协议主要内容

  1、 金融服务内容 :

  (1) 存款服务;

  (2) 贷款、委托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融资租赁等信贷业务;

  (3) 财务及融资顾问等咨询服务;

  (4) 担保服务;

  (5) 结算服务;

  (6) 网上银行服务;

  (7) 保险代理服务;

  (8)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财务有限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2、 服务价格:

  (1) 财务有限公司吸收公司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除符合前述标准外,财务有限公司吸收公司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2) 财务有限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含贴现、融资租赁等其他信贷业务,本条中下同)的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利率上限;除符合前述标准外,财务有限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3) 其他有偿服务包括:有偿提供票据承兑服务、信用证服务、担保服务、网上银行服务、融资租赁服务、贴现服务、财务及融资顾问服务。收费标准按中国人民银行或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收费标准执行,且不得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收费标准。

  (4) 财务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尚未收费的服务包括:结算服务和提供金融信息服务。

  (5) 除上述服务业务外, 财务有限公司积极拓展开发其他其被许可经营的金融服务,当条件具备时,财务有限公司将向公司提供新的金融服务。

  3、 金融服务原则 :

  财务有限公司承诺向公司提供不逊于当时其他金融机构可为公司提供同种类金融服务的条件。

  五、此项交易的目的与影响

  财务有限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信”的原则,为我公司提供办理存款、票据、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等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风险管控水平,优化公司财务管理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的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并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健康运营长远发展。

  六、风险评估情况

  通过查验财务有限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查阅了财务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6月末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我公司认为:

  1、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未发现财务有限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3、财务有限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管理办法》及《关于修改〈企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管理办法〉的决定》之规定经营,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我公司与财务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七、生效时间和协议期限

  该协议自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后方可签订生效履行,协议期限为三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0日

  票代码:600511            股票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32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3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19日以现场方式在上海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十名,实到董事十名,其中四名独立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姜修昌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10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2、以10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同意聘任罗丽春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保持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罗丽春女士具备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相关推荐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同意上述聘任。

  3、以10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4、以10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定期存单业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5、以4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关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和独立意见,审计委员会也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6、以10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关于投资新设全资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专业药房有限公司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7、以10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关于控股孙公司国药慧鑫清源(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赌期延期的议案》。

  受疫情影响,国药慧鑫清源(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2月-4月业绩出现大幅下降,考虑后续疫情发展的不确定性,特此申请延长对赌期间,对赌金额不变,第一期对赌期延至9月30日结束,即第一期为2019.6.1-2020.9.30;第二期为2020.10.1-2021.9.30;第三期为2021.10.1-2022.9.30。

  8、以10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9、以10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10、以10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0日

  附件:

  罗丽春女士简历:

  罗丽春女士,出生于1981年9月,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学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公司律师资格、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2003年7月至今一直在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职,2003年7月至2009年7月任证券部法律事务专员;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任证券投资部法律事务主管;2010年6月至2010年12月任法律事务部副主任;2011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法律事务部主任;2017年1月至今任法律合规部部长;2013年2月至今任纪委委员。

  股票代码:600511           股票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37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设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设公司名称:国药控股北京专业药房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拟出资1,000 万。

  ●特别风险提示:新公司设立以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竞争等方面的风险,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国药股份拟投资新设首家药房“国药控股北京专业药房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名为准),新公司定位国药股份零售品牌旗舰店,并作为国药股份零售平台公司,国药股份以现金出资1,000万元,占全部注册资本100%。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药控股北京专业药房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名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以现金出资1,000万元,持有100%股权。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软件及信息系统开发及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咨询服务;西药零售;中药材零售;中药饮片零售;中成药零售;化学药制剂零售;抗生素制剂零售;生化药品零售;生物制品销售;门诊部;一类医疗器械零售;二类医疗器械零售;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销售;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药品交易;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管理;卫生消毒用品零售。(以最终工商核准信息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新设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新公司设立后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竞争等方面的风险,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为此,公司将密切关注新公司发展情况,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减少风险,提高收益。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0日

  股票代码:600511             股票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38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8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捐赠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捐赠情况概述

  为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和人民健康事业健康发展,国药股份全资子公司国药控股北京康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康辰”)拟向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捐赠36万元,用于开展“地坛医学基金”公益项目。

  二、本次捐赠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捐赠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构成不利影响。通过此次捐赠,可进一步树立国控康辰良好的企业形象,提升公司品牌声誉,获得客户认可。同时,本次捐赠也是公司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表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和影响力。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0日

  股票代码:600511          股票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39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8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捐赠情况概述

  为了切实履行央企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公司决定向吉林靖宇县捐赠90万元,以促进当地发展。

  二、本次捐赠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捐赠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构成不利影响。本次捐赠是公司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表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和影响力。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511    证券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0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9日  10 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9日

  至2020年9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0年8月20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或法人证明文件(受托人持身份证、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和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外三元西巷甲12号国药股份五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日期:2019年9月3日至4日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 朱霖   王渴

  邮编:100077      电话传真:010-67271828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511                                公司简称:国药股份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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