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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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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临2020- 049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榕泰”)于 2020年6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东榕泰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经事后审核发现,由于公司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理解不透彻,将商业保理业务支付的款项计入投资支付的现金项目不准确,现予以更正。

  2020年第一季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更正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020年第一季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更正情况如下:

  单位:元

  ■

  ■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确保财务会计信息准确。公司更正后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修订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广东榕泰    公告编号:临2020-050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5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粤调查字2006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披露的《广东榕泰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编号:2020-011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23日和2020年7月22日披露了《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8、2020-037)。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过程中,尚未有结论性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构成信息披露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股票将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暂停上市或其他处理情形的风险;如公司所涉及的立案调查事项最终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不会因此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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