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8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518 证券简称:锦泓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7
转债代码:113527 转债简称:维格转债
转股代码:191527 转股简称:维格转股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10日、8月1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冻结的原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二、进展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王致勤先生、宋艳俊女士(以下合称“控股股东”)于2020年8月18日收到《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通知书》。控股股东于2018年为了帮助公司顺利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无偿以个人名义分别与一村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村资本”)、昆山威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昆山威村”)签署了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收益保障协议》。现因合同纠纷,一村资本和昆山威村分别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控股股东支付补偿款、违约金、仲裁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费用788.69万元和2365.08万元。一村资本和昆山威村同时申请了财产保全,由此冻结了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120,485,340股。目前,控股股东正在依法应对中。

  三、其他说明

  1、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和相关仲裁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和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