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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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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870 证券简称:*ST华讯 公告编号:2020-117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银行账户和资产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收到公司子公司国蓉科技有限公司发来的《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川01民初3132号之一、《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保全案件结案通知书》(2020)川01执保426号。

  根据《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川01民初3132号之一,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成都华讯天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天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披露的公告《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之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保全申请,请求对成都天谷的财产在21,208,679.6元范围内采取保全措施。

  根据《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保全案件结案通知书》(2020)川01执保426号,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2020)川01民初3132号之一民事裁定,于2020年7月17日立案执行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成都天谷财产保全一案,该案已保全完毕结案。现将相关银行账户、资产冻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资产冻结原因:

  (一)账户冻结情况

  根据《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保全案件结案通知书》(2020)川01执保426号,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成都天谷部分银行账户采取保全措施:

  单位:元

  ■

  说明:该银行账户此前已因其他诉讼被冻结,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公告《关于部分银行账户和资产被冻结的公告》。

  (二)资产被冻结情况

  根据《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保全案件结案通知书》(2020)川01执保426号,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成都天谷部分资产采取保全措施:

  1、查封成都天谷位于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街道望丛北路一段266号(川(2018)郫都区不动产权第000745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查封期限为三年。该土地此前已因其他诉讼被冻结,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公告《2019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之2、或有事项之(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之3,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公告《关于部分银行账户和资产被冻结的公告》。

  2、查封成都天谷名下位于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街道望丛北路一段266号地下室-1楼、1栋1-14楼、2栋1-6楼的房屋,查封期限为三年。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解决措施

  子公司的部分银行账户、土地房产被冻结,对公司的整体征信状况造成一定的影响。本次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为子公司基本账户,不属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3.1、13.3.3规定的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本次被冻结的资金总额合计为31.05万元,占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末货币资金的0.46%,涉及金额较小,公司目前可通过其他银行账户收支日常各类业务款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解决上述银行账户、土地房产被冻结事宜,以维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备查文件

  1、《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川01民初3132号之一;

  2、《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保全案件结案通知书》(2020)川01执保426号。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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