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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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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20-048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浙江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担保)

  担保数量:8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505,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逾期对外担保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况

  2020年8月14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杭州吴山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公司为建设银行杭州吴山支行与香溢担保在2020年8月14日至2022年7月29日期间签订的出具保函协议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捌亿元整。

  2020年8月14日,公司收到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江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61.05%,注册资本:34,400万元;法定代表人:夏欣荣;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经营范围: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1,968.72万元,净资产51,752.19万元,资产负债率16.49%。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7,573.64万元,净利润1,181.35万元。(经审计)

  2020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2,331.22万元,净资产52,033.09万元,资产负债率16.52%。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730.67万元,净利润280.89万元。(未经审计)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建设银行杭州吴山支行

  债务人:香溢担保

  保证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是指建设银行杭州吴山支行与债务人香溢担保在2020年8月14日至2022年7月29日期间(债权确定期间)签订的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文件。

  (一) 保证范围与最高债权限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

  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捌亿元整。若公司根据本合同履行担保义务的,该最高额按履行的金额相应递减。

  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等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债权确定期间,仍属于本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二) 保证方式

  公司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按建设银行杭州吴山支行为债务人香溢担保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香溢担保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或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或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四) 保证合同的独立性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四、 公司意见

  (一)2020年5月8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担保公司2020年度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在最高额61亿元范围内,公司为下属担保公司浙江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20年度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担保。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担保总额范围内,对上述被担保单位的担保额度进行适度调配。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香溢租赁2020年度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10亿元额度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2020年度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或在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发行投资收益权产品等对外融资行为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9.1亿元,担保方式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提供流动性支持等。其中对全资子公司香溢融通(浙江)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海曙香溢融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3亿元;对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金联有限公司、浙江香溢元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香溢德旗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香溢典当有限公司、宁波香溢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6.1亿元。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对上述被担保单位的担保额度在相对应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内调剂使用,但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和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之间不可以调剂使用。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允许单笔担保金额可超过公司净资产10%。

  以上担保额度已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执行。上述担保计划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计划日止。

  (二)公司认为:本次担保未与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精神相违背。本次担保相关标的未超过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香溢担保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的最高额保证担保505,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实际使用担保余额242,819.97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余额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或在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发行投资收益权产品等对外融资行为提供担保余额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合计242,819.97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211,301.02万元的114.92%,无其他担保,无逾期担保。上述担保均未超出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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