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8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A股代码:688981 A股简称:中芯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0-004
港股代码: 00981 港股简称:中芯国际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芯国际”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于2020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中金公司、国泰君安、中信建投、国开证券和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统称“联席主承销商”)。

  2、根据发行人授权,海通证券担任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或称“绿鞋”)操作的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

  自发行人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即在2020年8月14日前,海通证券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在连续竞价时间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规定的本方最优价格申报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另外,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的股票不得卖出。

  3、根据《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海通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于2020年7月7日(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25,284.30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

  4、自中芯国际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至上市后的第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即自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8月14日),发行人股价均高于发行价格27.46元/股,因此海通证券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中芯国际股票。

  5、本次发行初始发行数量为168,562.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3.62%(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0年8月14日全额行使,对应新增发行股数25,284.30万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193,846.30万股,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6.23%(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6、发行人按照本次发行价格27.46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168,562.00万股的基础上额外发行25,284.30万股票,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发行人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694,306.88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168,562.00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4,628,712.52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5,323,019.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为71,458.6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251,560.72万元。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海通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27.46元/股于2020年7月7日(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25,284.30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193,846.30万股,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6.23%。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部分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情况

  在中芯国际本次发行后的后市稳定期内,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至上市后的第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即自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8月14日),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在连续竞价时间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规定的本方最优价格申报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海通证券作为本次发行具体实施绿鞋操作的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

  截至2020年8月14日,海通证券已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按照本次发行价格27.46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168,562.00万股的基础上额外发行25,284.30万股股票,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发行人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694,306.88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168,562.00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4,628,712.52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5,323,019.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为71,458.6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251,560.72万元。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部分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及联席保荐机构签署的《附有生效条件的战略投资者股份认购协议》、《递延交付战略投资者认购股份的协议》中包含延期交付条款,延期交付的具体股数已在海通证券向战略投资者发送的《配售结果通知书》中明确。

  根据上述协议的约定,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青岛聚源芯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接受其获配的全部或部分股票进行延期交付,具体情况如下:

  ■

  海通证券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将因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额外发行的股票配售给接受延期交付安排的战略投资者。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包括延期交付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日(2020年7月16日)起锁定12个月。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为193,846.30万股,其中:向战略投资者配售84,281.00万股,约占本次最终发行股数的43.48%;向网下投资者配售58,996.70万股,约占本次最终发行股数的30.43%;向网上投资者配售50,568.60万股,约占本次最终发行股数的26.09%。

  海通证券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额行使绿鞋所对应的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合计685,280.89万元划付给发行人。

  扣除发行人增发股票部分资金外的剩余资金,海通证券将向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交付,纳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14日后市稳定期结束,发行人股价自在上交所上市以来均高于发行价格27.46元/股,因此海通证券未进行后市稳定操作,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全部来源于发行人增发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中芯国际主要股东持股及锁定期情况如下:

  ■

  ■

  注1: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配72,470,855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递延交付72,470,855股(此部分股票已向网上投资者配售,计入无限售流通股)。因此,在本次上市当日持股数量为0股。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持有股份数量为72,470,855股。

  注2: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配127,458,120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递延交付127,458,120股(此部分股票已向网上投资者配售,计入无限售流通股)。因此,在本次上市当日持股数量为0股。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最终持有股份数量为127,458,120股。

  注3: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配18,208,302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递延交付18,208,302股(此部分股票已向网上投资者配售,计入无限售流通股)。因此,在本次上市当日持股数量为0股。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最终持有股份数量为18,208,302股。

  注4:青岛聚源芯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实际获配80,589,949股,因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递延交付34,705,723股(此部分股票已向网上投资者配售,计入无限售流通股)。因此,在本次上市当日持股数量为45,884,226股。在后市稳定期结束后,青岛聚源芯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持有股份数量为80,589,949股。

  注5:限售期自股票上市交易日(即2020年7月16日)起计算。

  注6:本次发行前(以2020年5月31日为基准计算),发行人已发行港股普通股5,450,803,226股,无A股普通股。上述港股股票目前在香港联交所流通、交易,未在中登公司进行登记,将不在A股市场流通、交易。

  注7: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五、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对应的募集资金用途

  因本次全额行使绿鞋额外发行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694,306.8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685,280.89万元,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六、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

  “成熟工艺生产线建设项目”包括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天津)有限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深圳)有限公司、中芯北方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等成熟工艺生产线,也是公司成熟工艺量产与技术研发的重要主体。成熟工艺生产线建设有利于加强公司多种技术节点、不同工艺平台的集成电路晶圆代工能力,进一步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二)项目可行性及必要性分析

  在成熟逻辑工艺领域,中芯国际是中国大陆第一家提供0.18/0.15微米至28纳米技术节点的晶圆代工企业。公司利用成熟逻辑工艺技术平台所制成的芯片产品已广泛应用于处理器、移动基带、无线互联芯片、数字电视、机顶盒、智能卡、消费性产品等诸多领域。随着集成电路下游应用领域的迅速发展,集成电路产业链向中国大陆转移的趋势将为大陆市场带来旺盛的产能需求。

  (三)资金用途及具体安排

  项目资金将用于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天津)有限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深圳)有限公司、中芯北方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等成熟工艺生产线建设,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四)风险提示

  成熟工艺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将用于进一步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未来,如果市场环境、项目实施进度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公司将面临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七、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0年4月30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批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同时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批准的原则,按照证券发行监管部门的要求,并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与承销机构协商确定并实施本次A股发行的有关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具体实施方案。2020年6月1日,发行人召开股东特别大会,表决并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2020年8月6日,发行人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续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该议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联合首席执行官及联席公司秘书中任何一位人士代表公司审议同意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并授权董事长、联合首席执行官及联席公司秘书中任何一位人士代表公司签署与此相关的法律文件,以及提交任何必要的文件,并采取所有适用法律、规则及规例要求或据此进行的任何与此相关的行动(包括于香港联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网站刊发公告)。

  2020年8月14日,联席公司秘书高永岗先生代表公司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超额配售选择权于2020年8月14日全额行使,发行总股数扩大至193,846.30万股。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合法、合规,实施情况符合《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已实现预期效果。

  经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达到发行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以上,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和《关于红筹企业申报科创板发行上市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发行人已履行对超额配售募集资金用途的内部决策程序,董事会已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发表意见;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符合预期效果。

  八、上网公告附件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发行人: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获授权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