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33,033,4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2%;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8月21日。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发行限售股份情况
1.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者“露天煤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66号)核准,公司向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3名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033,418股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定向增发的133,033,418股新增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期为2019年8月21日。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788,540,075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921,573,493股。
2.本次发行后公司未转增股份、未送红股。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921,573,493.00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768,629,397.20元。不送股、不转增。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均已实施完毕。
二、 本次拟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作为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者,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所认购的由露天煤业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间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及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8月21日。
2.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33,033,41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92%。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3名,证券账户总数为4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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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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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