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应大成持有公司股份28,6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1%。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应大成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8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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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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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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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应大成:首次发行股票上市时关于所持公司股份自愿锁定、稳定股价、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上述承诺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胡丹锋、应大成:自解除一致行动协议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胡丹锋、应大成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减持时仍应作为一个整体合并计算所持有的股份。上述承诺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建筑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98)。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原因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