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证券代码:000758 公告编号:2020-059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沈冶机械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2月9日,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中色股份”)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79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控股子公司沈冶机械破产重整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控股子公司中国有色(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冶机械”)破产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 年12 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申请控股子公司沈冶机械破产重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4)。
2020年7月29日,公司收到了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2020)辽0106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法院受理申请人中色股份对被申请人沈冶机械的破产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沈冶机械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8)。目前,该事项进展如下:
一、事项进展情况
2020年8月17日,公司收到了法院送达的(2020)辽0106破1-1号《决定书》。经竞争方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指定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担任中国有色(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李海义为负责人。
二、沈冶机械破产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沈冶机械进行处置,有利于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沈冶机械破产重整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生产经营,最终对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取决于法院裁定的破产重整方案。
三、风险提示
经法院裁定的沈冶机械破产重整方案尚未确定,破产重整进程及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的具体影响也需待破产重整完成后方能确定。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沈冶机械破产重整进程,积极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权益,并根据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决定书》(2020)辽0106破1-1号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证券代码:000758 公告编号:2020-060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是对双方合作的原则性约定,后续如涉及开展具体业务合作,经双方有权机构审批通过后,将另行签订具体业务合同。
2. 本次签订的协议对公司当年业绩无重大影响。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锆业”或“乙方”)近期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以“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相互促进,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提高双方的市场竞争力”为合作宗旨,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一、合作方情况
名称: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汕头市澄海区盐鸿镇拥军路东方锆业园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许刚
注册资本:62,094.6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及销售锆系列制品及结构陶瓷制品;有色金属加工、生产销售:锆、钛、矿产品(国家限制及禁止的除外);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硅酮结构密封胶)的研制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不单列贸易方式)。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主体
甲方: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作内容
1)双方同意在全球锆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领域,包括项目调研、设计、建设、运营维护、产品销售等各阶段进行全面深入合作。
2) 双方将利用各自的项目信息获取和项目评价管理体系,共同寻求国内、澳洲乃更广阔地区的商业机会,分享项目信息和技术经济资料,共同筛选项目资源,联合开展项目规划和论证,共同开发。
3)双方在具有合作空间的项目上,优先选择对方作为合作方。甲方将优先向乙方分享海外锆资源项目信息并与乙方共同开发,乙方将优先考虑由甲方参与所持有的锆资源项目工程建设和开发工作。
4)甲乙双方将充分利用各自在国际工程承包领域的优势经验和投融资能力,在锆行业的领先技术能力和产品优势,为双方合作项目提供支持。进一步探索多元化合作机制和其他领域的合作空间。
3、本协议有效期为3年。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助于公司与东方锆业建立多层次的信息沟通机制,加强业务信息交流,有助于公司拓展工程承包业务和提升资源开发能力,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仅为初步的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尚存在不确定性,若具体业务协议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具体业务协议为准。
2、相关正式合同的生效及实施,尚需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能否顺利通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截止本公告日,协议双方尚未展开实质性的工作。本协议是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签署的,短期内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影响。
4、公司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后续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