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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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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无需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全球,世界经济持续低迷,行业竞争不断加剧,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公司上下齐心协力、共同防控,积极推进复工复产,管理层紧紧围绕公司年度目标及任务,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加大国内市场开拓力度,继续深化内部管理变革,推进公司稳定发展。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如下:

  一、2020年半年度整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一季度的业务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比较明显,二季度随着国内新冠疫情逐渐控制,公司业绩逐渐步入正轨,二季度的产能、销售情况已恢复到去年同期水平。2020年上半年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53,304.2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975.25万元,同比下降6.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9.6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66.42万元,同比下降19.53%;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3,725.5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14.72万元,同比下降7.79%。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分析:

  1、报告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3,975.25万元,同比下降6.94%,主要是受中美贸易摩擦和新冠疫情的影响导致国内外业务均有所下降。

  2、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3,417.19万元,同比下降7.78%,主要是随收入规模同比下降。毛利率同比上升1.21%,主要原因是直接人工占收入比例下降使毛利率增加1.06%,影响利润额约600万元,制造费用占收入比例下降使毛利率增加0.08%,影响利润额约44万元。

  3、报告期公司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546.69万元,同比上升49.61%。主要原因:报告期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摊销增加649万;报告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马来西亚DEG公司管理费用增加173万;专业咨询顾问费用增加238万元;无形资产摊销增加148万元;固定资产机器及电子设备折旧增加103万元。

  4、报告期公司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315.61万元,同比下降8.81%。主要是受新冠疫情影响,营业收入下降,销售人员薪酬同比减少119万元,交通、差旅及招待费同比减少198万。

  5、报告期公司财务费用与上年同期减少161.43万元,同比下降50.75%。主要是本报告期贷款利率下降,导致利息支出同比减少约95万元;本报告期人民币兑主要外汇汇率贬值,汇兑收益同比增加94万元,手续费及其他同比增加21万元,利息收入同比减少6万元。

  6、报告期研发支出与上年同期减少700.51万元,同比下降23.4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研发项目暂停导致投入减少。

  二、募投项目实施情况

  LED照明电源生产项目的主体厂房于本报告期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7月初开始陆续购置相关设备及投产。研发中心项目根据业务发展及技术开发需求,陆续购置研发设备,进一步利用募集资金加大研发中心的投入。

  三、非公开发行项目

  2020年3月25日,公司公告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预案;2020年8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28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0,545,442 股新股,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的后续相关工作。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为“光伏发电并网设备智能制造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光伏发电并网设备智能制造项目”的建设主要是为了顺应光伏行业的发展趋势,抓住行业发展契机,提升公司在光伏发电应用领域设备的产能,该类产品将成为公司未来重要的收入增长点,以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有助于公司提升公司资本实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缓解中短期的经营性现金流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20年1月1日,用现金购买方式取得DEG Industrial Supplies Sdn Bhd子公司70%的股权。

  2、2020年4月26日,新设立广东伊戈尔网通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580万元持有伊戈尔网通科技72.5%的股权,李发法先生出资120万元持有伊戈尔网通科技15%的股权,李鹏先生出资100万元持有伊戈尔网通科技12.5%的股权。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0-064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08月15日10:00在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4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肖俊承主持召开。通知于2020年08月0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明确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0-065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08月15日14:00在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4楼1号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08月0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敬民主持召开,3名监事全部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与会监事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0-066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2020年1月修订)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28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41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409,53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47,235,000.0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62,295,000.00元,上述资金于 2017年12月26日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天健验字【2017】3-12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0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0年0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计30,517.41万元,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322.56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502.66万元,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502.66万元,与2020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的银行对账单金额相符。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南海桂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佛山市分行、招商银行佛山城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4月20日、5月23日,分别与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伊戈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吉安伊戈尔电气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南海桂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吉安县支行、招商银行佛山城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0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 2020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0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0,517.41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二)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1

  2020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0-069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伊戈尔”)于2020年0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3),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一龙先生、监事李敬民先生和高级管理人员张铁镭先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董事王一龙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4%;监事李敬民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7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高级管理人员张铁镭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7%。

  公司于2020年08月17日收到董事王一龙先生、监事李敬民先生和高级管理人员张铁镭先生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经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0年08月17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在减持计划期间,李敬民先生和张铁镭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王一龙先生减持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敬民先生和张铁镭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李敬民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67,88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5%,张铁镭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1,788,10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2%。王一龙先生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股份减持计划期间,王一龙先生、李敬民先生和张铁镭先生严格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上述股东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股份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事项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实际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与上述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时对减持数量、减持价格作出的承诺一致。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董事王一龙先生、监事李敬民先生和高级管理人员张铁镭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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