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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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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0-051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20年上半年,突发的新冠疫情使全球实体经济备受打击,中美贸易战愈演愈烈,国内外经济形式不容乐观,公司的经营环境存在较多的不确定性。审时度势,公司积极谋划应对策略,继续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公司向好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6亿元,同比下降6.19%,其中国内和海外的主营业务同比微增0.98%,但其它业务如外协加工业务,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收入同比下滑45.32%,主要是国内实体经济仍处于恢复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86亿元,同比增长6.99%。公司2020年上半年整体毛利率为47.73%,与上年同期相比提高4.08个百分点。

  (1)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打造三级研发体系落地应用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在人工智能等方向上的研发投入, 持续推动三级研发体系落地应用,为公司更有效响应商用车个性化、数字化转型需求奠定基础。

  (2)审时度势,积极应对经营环境的不确定性

  为应对今年突发的疫情及中美贸易拉锯战的影响,公司管理层审时度势,制定了详细的应对方案,为公司稳健经营创造了条件。

  (3)持续推动海外行业化落地应用,提高海外业绩

  为持续提升海外竞争力,公司在国内成熟的智能化行业解决方案的基础上,着力发展适用于海外市场需求的行业化解决方案落地应用,确保海外业绩持续提高。

  (4)加快创新业务布局,提升业务增长动力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孵化轨道交通以及垃圾分类智能监测等新兴业务,拓宽行业化销售领域,为公司业务未来增长打开通道。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修订后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执行新收入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新设子公司有5家,列示如下:

  ■

  2、本期Streamax America LLC原为间接持股变更为直接持股,持股比例100%不变。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0-048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8月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赵志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51)。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5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0-049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8月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由蒋明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51)。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50)。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0-050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 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锐明技术”)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73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16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8.00元。截至2019年12月10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820,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8,190,736.66元,募集资金净额752,609,263.34元。

  截止2019年12月10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70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节余金额如下表所示:

  ■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存放各个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和2020年4月30日前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及保本理财项目均按照《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要求执行。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20年1-6月)》。

  2、本期无超额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0年3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将:

  (1)“商用车综合监控信息化产品产业化项目”原实施主体湖北锐明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锐明”)变更为湖北锐明和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锐明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锐明”;将项目原实施地点孝感市孝南经济开发区龙宫社区变更为孝感市孝南经济开发区龙宫社区、东莞市清溪镇力合双清创新基地和东莞市清溪镇青湖工业园富士工业城;

  (2)“研发中心基础研究部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锐明技术变更为锐明技术和三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信瑞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瑞检测”)、重庆锐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锐明”和四川锐明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锐明”);将项目原实施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二道2号深圳软件园3栋5楼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南山智园、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众创产业园B53栋、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一路166号火炬大厦2号楼、成都天府新区天府新经济产业园D区;

  (3)“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锐明技术变更为锐明技术和全资子公司四川锐明。

  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2020上半年不存在其他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人民币9,125.52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650.73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9,776.25万元置换前述预先投入及发行费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出具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3244号)。募集资金置换已于2020年6月5日完成全部置换。

  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如下:

  人民币:万元

  ■

  详情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3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0年3月31日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截至2020年6月30日,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2019年12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新增4亿元(含本数),总额度合计新增至6亿元(含本数),自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止。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总余额 642,690,306.67元存放银行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4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20年1-6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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