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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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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一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和中美贸易摩擦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下,国际商务交流虽然受到了限制,但公司积极利用多样化的信息工具,与客户保持密切沟通,积极协调各方面资源,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和需求变化,提前做好应对机制,不断满足客户需求,主动适应市场变化,抢抓发展机遇。

  一、半导体塑料封装模具、装置及设备产品,属于半导体行业的封装测试产业。

  报告期内,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中美贸易摩擦加剧,全球政治经济格局都发生了较大变化。特别是日前,国务院印发了《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文件,该文件强调,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力量。文件提出,为进一步优化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环境,深化产业国际合作,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制定出台财税、投融资、研究开发、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市场应用、国际合作等八个方面政策措施。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鼓励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大力培育集成电路领域和软件领域企业。加强集成电路和软件专业建设,加快推进集成电路一级学科设置,支持产教融合发展。推动产业集聚发展,规范产业市场秩序,积极开展国际合作,给半导体产业指明了方向和增加了动力。同时,受益于国内5G的快速增长浪潮,晶圆、封测产能逐步释放,半导体设备产业蒸蒸日上。报告期内,半导体产品订单实现爆发式增量,同比约增长100%,公司开发的封装机器人已成功交付给国内大型封装测试企业,产业化运作已成规模,是公司半导体产业未来发展的一个新的增长极。

  二、化学建材挤出模具及配套设备属于化学建材行业。

  报告期内,由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和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出口业务增量暂时受到影响,但该板块积极应对国内外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发展方向,严格落实公司制定的经营方针,开源节流,抢抓订单:1、加大外贸市场的开发力度,提高优质订单承接量;2、利用自身设备优势,积极做好公司内部半导体单位的配套加工,提升设备利用率;3、通过技术提升,制定不同工艺策略,确保制造准确性,提高准时交付率;4、开发新品,实现新业务增量,如:新开发的熔喷布模具等。

  三、精密零部件制造、轴承座及配套的注塑件,属于装备制造行业中的精密机械加工、重型机械带式输送机行业。

  报告期内,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上半年出口业务同比减少约400万元,但国内业务同比是增长的。为了积极应对疫情等不利因素的影响,海德公司积极制定了各项管理措施,降低企业运营风险,如:公司对应收账款加大回收力度,增加了账款风险防范意识,改变了部分业务的付款条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不断地优化客户结构,改变采购模式,节约费用支出等,上半年主营产品毛利率整体提升约10%。

  下半年,公司经营将重点围绕狠抓订单、降本增效以及新产品新市场开发展开相应工作,力争全面完成全年经营指标。

  四、房地产建筑门窗

  报告期内,建筑门窗营收达到年初计划目标。因受春节期间疫情影响,工期有所延误,三月份公司正式复工复产,确保了供货的时效,紧密配合房地产公司顺利按期交房。随着疫情好转,房屋销售逐步恢复。下半年,公司将积极落实各项生产经营任务、确保按期交付门窗,抓好成本控制、提高经济效益。预计本年度门窗经营业绩不会受到影响,同比会略有增长。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定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我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详细内容请见2020年8月17日披露的《文一科技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文一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31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的时间:2020年8月12日。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的方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

  (三)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方式:

  时间:2020年8月17日上午。

  方式: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

  (五)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言勇先生。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文一科技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摘要》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文一科技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2017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通知中相关内容进行的调整,不涉及会计差错更正或会计估计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指标,对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议该议案后,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

  2、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未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董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文一科技关于同意零对价收购上海翔丰持有的华翔资管73.75%股权的议案》

  铜陵华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资管”)系由我公司与上海翔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翔丰”)于2019年1月份共同发起设立的。设立之初,华翔资管注册资本20,000万元,我公司认缴5,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5%;上海翔丰认缴15,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75%。

  2020年7月22日,经我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与上海翔丰协商一致,决定对华翔资管进行增资扩股20000万元,其中上海翔丰增资14,500万元,我公司增资5,500万元。增资后,华翔资管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变更为40,000万元,我公司总认缴出资10,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26.25%;上海翔丰总认缴出资29,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73.75%。截止至2020年8月17日,上海翔丰认缴的华翔资管出资额未实缴到位,华翔资管至今也未开展实质性业务。

  鉴于上述情况,为了更好利用华翔资管平台以及控制其经营风险,经我公司与上海翔丰协商一致,拟决定零对价收购上海翔丰持有的华翔资管73.75%的股权,华翔资管将成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文一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33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通知中相关内容进行的调整,不涉及会计差错更正或会计估计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指标,对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原收入准则”),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变更后: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合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1)将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统一为一个收入准则模型。

  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中,与收入相关的准则为《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这两项准则分别规范不同类型的收入,并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收入确认模式。在现行准则下,公司应当首先根据交易的性质判断其适用的准则范围,再按照不同准则要求相应确认收入。新收入准则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有助于更好地解决目前收入确认时点的问题,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

  (2)以“控制权转移”取代之前的“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判断标准。

  收入的确认标准由“商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时”确认收入变为“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新收入准则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新收入准则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例如,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这些规定将有助于更好地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公司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预收账款调整减少25,836,580.70元,合同负债调整增加25,836,580.70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预收账款调整减少10,212,356.86元,合同负债调整增加10,212,356.86元。

  2、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在衔接规定方面,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3、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4、公司按照新的会计准则重新评估了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

  2、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未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文一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32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的时间:2020年8月12日。

  (三)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的方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

  (四)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20年8月17日上午。

  方式: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五)监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监事会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

  (六)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忠先生。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文一科技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摘要》

  根据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后,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并提交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全面地反应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文一科技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2017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通知中相关内容进行的调整,不涉及会计差错更正或会计估计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指标,对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〇年八月十七日

  公司代码:600520                                       公司简称:文一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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