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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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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011.2万辆和1,025.7万辆,同比分别下降16.8%和16.9%。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565.16万元,同比增加8.7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126.41万元,同比增加30.57%。

  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整车市场持续下滑形势下,公司营业收入有所增长,主要得益于优质的客户结构、过硬的研发实力、先进的制造装备、稳定良好的产品品质及成功的产品结构转型升级所形成的综合竞争优势。具体表现为:一是出口业务收入增长31.70%;二是商用车同步器业务大幅增长;三是大众等客户的部分产品供货比例大幅上升;四是公司部分新项目在报告期内实现量产,弥补了部分老项目销量下跌的影响。公司净利润有较大幅度增长主要系产品成本降低,毛利率增加,同时产品结构变动,毛利率较高的产品收入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团队按照董事会的既定战略规划,围绕2020年度经营目标,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市场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逐渐完善汽车传动系统相关产品的布局,差速器、离合器和国际业务均取得重大突破,公司盈利增长点和抗风险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公司加大对大众、麦格纳、法士特、上汽、一汽等优质客户的维护和开发力度,不断丰富和优化自身产品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1、国内市场

  (1)乘用车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在同步器方面获得大众、麦格纳、上汽、一汽、吉利、长安、长城等客户的多个项目订单,差速器方面获得大众、吉利、一汽轿车等项目订单,并获得株齿公司忠诚合作奖。

  (2)商用车领域

  报告期内,商用车市场回暖明显,公司与法士特、上汽、重汽、采埃孚等客户在商用车同步器领域广泛合作,多个项目正在有序推进,并获得采埃孚项目订单。

  随着政府加大基建投资、物流行业快速发展,预计商用车市场会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公司将以现有客户和业务为基础,继续拓展商用车领域市场。

  (3)新能源汽车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与大众、麦格纳、一汽、上汽、吉利等客户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开展了多项合作,涉及隔离环、结合齿、锥齿轮、同步器及差速器等多个产品,部分产品已量产。

  公司将积极拓展新能源汽车领域业务,一方面继续做好已投产的新能源汽车项目,另一方面与客户同步研发新能源汽车传动系统新产品,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2、国际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业务取得重大突破,销售额达到7,140.80万元,同比增长31.70%,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上升至14.70%,说明公司已充分具备国际化竞争优势,出口业务将是公司未来最重要的业绩增长点之一。

  公司获得麦格纳(欧洲)DCT300、DCT400、HDT400项目主转毂、结合齿的全球独家供货提名信,目前DCT300项目结合齿和主转毂已量产,其他项目正在有序推进;重庆豪能作为福特巴西工厂MX65同步器齿套项目全球唯一供应商,已进入福特全球采购体系;公司将继续加强与采埃孚等客户在商用车领域合作,并与格特拉克、福特等客户就出口业务保持密切联系。

  (二)项目建设

  1、重点项目建设

  报告期内,汽车同步器系统智能生产基地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在顺利完成厂房主体结构建设、同步器车间的规划布局和设备工艺验证工作的基础上,推进了PLM系统的建立。

  2、智能化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生产自动化、智能化建设,车间自动化生产工序增加,机器人一体化自动作业增加;技术中心完成了锐起无盘化管理模式,后续所有文件、资料、工装、图纸等全部后台存放,统一操作界面。

  (三)技术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大科研投入,持续推进公司转型升级中的技术研发和产品规划,为新业务拓展和公司持续发展奠定基础。2020年1-6月研发费用支出2,140.43万元,同比增长12.64%,获得1项发明专利和6项实用新型专利,开发84个新项目、167个新产品,具体情况如下表:

  ■

  (四)管理提升

  1、信息化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行OA、ERP、PLM等较为全面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深化公司经营管理全流程建设,对生产车间进行监测与管理,实现数据采集与分析、自动控制、智能决策一体化,实现生产车间数字化和智能化集成。信息化软件涵盖了技术基础资料以及产、供、销、财务全业务链,实现全部业务融合。公司紧扣主业,通过智能制造、信息化建设、精细化管理、持续改进等方式将管理提升与开源节流相结合,实现有效控制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率。

  2、人力资源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从知识、技能、职业健康等方面分层次、分专业、分梯队开展培训工作,不断培育挖掘内部人才,完善员工职业晋升渠道。加强与职业院校合作力度,不断引进外部优秀人才。报告期内,长江机械与泸州职业技术学院达成人才培养校企合作,将为公司稳步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岗员工总数1,459人,博士1人,研究生7人,大专以上学历429人,其中技术团队174人。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8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288号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并表决,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向朝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公司董事杨燕女士因公出差,授权委托公司董事长向朝东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李映昆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孟忠伟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侯凡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鲁亚平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全部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3、关联股东张勇、杨燕、扶平、张诚、鲁亚平对上述三项议案均回避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梁晓华  郭琼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3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2020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20年8月1日首次公开披露。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0年2月1日公司上市至2020年7月3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2020年8月10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统计如下:

  ■

  经核查,以上核查对象中肖建明、刘卫红、杨红在核查期间内存在公司股票交易行为,孙阳光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存在公司股票交易行为,但孙阳光非公司在职人员;以上核查人员对公司股票交易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激励计划的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亦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公司代码:603809                                公司简称:豪能股份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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