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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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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本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7,958,935.61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如下:

  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六届十次董事会、六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议案》,拟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分配红利0.34元(含税),以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689,631,817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7,447,481.7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0年半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现金分红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1-6月,公司经营业绩稳中有进,实现营业收入53.3亿元,同比实现增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78亿元、同比增长13.11%。复工复产稳妥高效,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住了经营基本盘。上半年,面对疫情全球蔓延、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国内经济下行的巨大压力,公司经受住了考验,疫情防控有效,全公司职工及家属“零感染”,为经营运行提供了坚强保障。生产组织有力,稳住了军品“压舱石”。公司不等不靠,内抓生产组织、外抓协作配套,最大限度克服国内外疫情影响,尽最大努力履约交付。市场开拓亮点纷呈,激活了多个增长点。军品订货呈现良好态势。铁路车辆市场多点开花,接连中标国铁公司大单等。军民融合逆势上扬,森林消防系列装备近日再获应急管理部订单,实现竞标采购“七连中”。北方机械车载灭火炮多次参加国内救援,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科技创新富有成效,各个重大专项按节点稳步推进,融入行业体系化研发能力得到增强。管理能力持续提升,提质增效推动发展。精心编制“十四五”规划,突出抓好质量立企、“安全第一”和绿色发展,构建起集团化多维多级质量管控格局。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卓有成效,有力保障了生产经营改革发展。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0-032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12名

  ●本次董事会无议案有反对/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没有议案未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4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告知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并形成决议。

  (四)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2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同意12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通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通过。内容详见同日“临2020-035号”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议案》

  为更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结合公司董事、监事人员调整和工作分工变化情况,对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1)董事会科技发展规划委员会

  原委员会由12人组成。由于职务变化,李志亮不再担任委员,推荐王永乐为委员。调整后董事会科技发展规划委员会由12人组成:李全文(召集人)、魏晋忠、李健伟、吴杰、王彤、王永乐、邓腾江、徐佳宾、王洪亮、戈德伟、赵杰、丁利生。

  (2)董事会战略投资与预算委员会

  原委员会由7人组成。由于职务变化,李志亮不再担任委员,推荐王永乐为委员。调整后董事会战略投资与预算委员会由7人组成:李全文(召集人)、徐佳宾、戈德伟、赵杰、魏晋忠、李健伟、王永乐。

  (3)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原委员会由7人组成。李全文、魏晋忠、李健伟不再担任委员。调整后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4人组成:戈德伟(召集人)、邓腾江、徐佳宾、王洪亮。

  同意12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本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7,958,935.61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如下:

  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六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议案》,拟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分配红利0.34元(含税),以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689,631,817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7,447,481.7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0年半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股。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0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2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通过。内容详见同日“临2020-034号”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9月7日15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如下:

  (1)关于2020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议案

  (2)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通过。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临2020-036号”公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的独立意见

  2、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公告      编号:临2020-033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参会监事4名。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0年8月4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14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并形成决议。

  (四)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4名,实际参会监事4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监事审议,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意4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通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议案》。

  同意4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通过。内容详见同日“临2020-035号”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议案》。

  经公司最终控股股东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拟增补王志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相同。后附简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4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本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7,958,935.61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如下:

  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六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议案》,拟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分配红利0.34元(含税),以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689,631,817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7,447,481.7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0年半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4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通过。内容详见同日“临2020-034号”公告。

  附件:监事个人简历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

  监事个人简历

  王志亮,男,汉族,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组织部副部长兼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人事部党委书记兼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部长兼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神鹿焊业公司董事长、力克橡塑公司董事长,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工会主席,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拟任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0-034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4元(含税)。

  ●本次现金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现金分红预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本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7,958,935.61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70,362,103.26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如下:

  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六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议案》,拟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分配红利0.34元(含税),以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689,631,817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7,447,481.7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0年半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现金分红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0年8月14日召开了六届十次董事会,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议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现金分红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现金分红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分红预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0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0-035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2年10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77号),批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600万股(含5,600万股)A股股票。2012年12月12日公司发行股份,每股价格为15元/股,发行股数55,333,33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29,999,995.00元(以下简称2012年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30,290,333.1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99,709,661.82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2年12月13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2】363号《验资报告》。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对2012年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22,127,472.30元,本年投入0元,资金余额99,948,977.25元。

  (二)2016年9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4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770,571股。2016年12月26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 147,503,78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3.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49,999,998.04 元(以下简称2016年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54,736,680.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95,263,317.66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6年12月26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001239号《验资报告》。截止2020年6月30日,2016年募集资金累计投入992,463,959.25元(含补充流动资金和支付对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101,833,961.21元,本年项目投入14,931,296.11元,资金余额1,019,271,132.23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05年3月28日二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008年8月15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经三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016年1月6日,公司召开五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证公字【2013】13号)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2012年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12年12月24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包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于2017年1月23日与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

  1、2020年0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2012年募集资金存放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的余额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2020年0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2016年募集资金存放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的余额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经公司2020年4月26日召开的六届八次董事会、六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和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的实施情况如下表:

  

  (1) 截止2020年06月30日,公司使用2012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的实施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截止2020年06月30日,公司使用2016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的实施情况

  ■

  三、2020年1-6月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2012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公司将“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由79,971万元调整为49,950万元,将“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的铺底流动资金8,000万元和节余募集资金22,021万元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期由两年延长至四年。2015年3月27日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以及项目铺底流动资金和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6年铁路货车市场需求虽然在逐步回暖,但国内铁路货运受宏观经济形势、能源结构调整影响发生了较大变化,因此结合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及生产线调整所需时间,拟将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2017年3月31日公司五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和五届二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延期的议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更好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顺利推进2012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2017年6月22日公司召开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和五届二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进行部分调整,新增包头北方创业有限责任公司为该项目实施主体。根据实施主体后续各自承担募投项目预期支出情况,原募集资金专户预留资金51,880,000元,用于继续实施与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厂房建筑物类在建工程;新增实施主体开设募集资金专户预留资金109,908,799.34元,用于新增实施主体实施与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设备及其基础类在建工程。

  由于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设计时间较早,公司在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的同时,市场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公司根据市场、产品技术标准、环保要求的变化适时的对原设计流程布局进行了优化调整,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六届四次董事会和六届四次监事会,2019年5月22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由2018年12月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详见附表“201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2016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016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三)2012年及2016年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截至2012年12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计人民币3,723.2340万元。2013年1 月1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723.2340万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3]000011号),截至2012 年12月13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3,723.234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认可意见,公司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2、截至2017年5月31日,公司子公司山西北方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2016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计人民币1,397.03万元。2017年6月21 日,公司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97.03万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7]002608号),截至2017 年5月31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397.03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认可意见,公司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对2012年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22,127,472.30元,本年投入0元,资金余额99,948,977.25元。

  截止2020年6月30日,2016年募集资金累计投入992,463,959.25元(含补充流动资金和支付对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101,833,961.21元,本年项目投入14,931,296.11元,资金余额1,019,271,132.23元。其中综合技术改造项目本年投入8,063,207.41元,累计投入42,936,412.81元。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本年投入6,868,088.70元,累计投入44,927,070.60元。

  截止2020年6月底,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暂未使用募集资金,因受年初新冠疫情影响,原计划对设备进行的调研工作拖期,使项目整体进度较计划有所拖延。从二季度开始已克服疫情影响,全面启动项目建设工作,目前已完成15台(套)设备的招标或比质比价,7月开始按合同约定陆续支付货款,后续将按照项目批复内容及进度继续推进项目建设及货款支付工作。

  4×4轻型战术车项目暂未使用募集资金,因4×4轻型战术车的国内、外市场一直未好转,年订单一直未突破200台,现有生产能力可满足生产任务,项目不具备启动条件,后续公司将继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待订货量突破200台后,开始组织项目建设。

  综合技术改造项目截止2020年6月底已累计支付4293.6万元,其中本年支付806万元。其中:化学表面处理生产线已建设完成正在试运行;中小型零部件涂漆生产线建设项目已下达投资计划,正在组织参数编制及招标工作;精密铸造技术改造建设土建部分已完成招标及合同签订;2020年新启动了制图线改造、焊接烟尘净化、电容器柜更新等项目正在按计划组织实施;后半年为了满足科研、生产需要将再启动部分项目的建设。

  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截止2020年6月底累计支付4492.7万元,其中本年支付687万元。2020年启动了等离子切割机、真空钎焊炉、镗铣床改造等项目的建设,目前正在按计划组织实施;后半年为了满足科研、生产需要将再启动部分项目的建设。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为更好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顺利推进2012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2017年6月22日公司召开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五届二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进行部分调整,新增包头北方创业有限责任公司为该项目实施主体。根据实施主体后续各自承担募投项目预期支出情况,原募集资金专户预留资金51,880,000元,用于继续实施与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厂房建筑物类在建工程;新增实施主体开设募集资金专户预留资金109,908,799.34元,用于新增实施主体实施与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设备及其基础类在建工程。

  (二)公司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变速器系列产品产业化建设项目、环保及新能源配套设施生产建设项目。新型变速器系列产品产业化建设项目原拟投入募集资金23,100万元,环保及新能源配套设施生产建设项目15,440万元,合计拟投入募集资金38,540万元。该项目的变更已经公司五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和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三)公司调整外贸车辆产业化项目和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外贸车辆产业化项目由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28,000万元增加至42,000万元,增加14,000万元;综合技术改造项目由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1,400万元增加至35,940万元,增加24,540万元。上述两个项目合计增加募集资金投入38,540万元。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和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金额不变,原计划自有资金投入部分由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所增加募集资金投入代替,综合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总金额不足的411万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该项目的变更已经公司五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和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四)经公司2019年4月26日召开六届四次董事会和六届四次监事会和2019年5月22日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由2018年12月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将“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3年,至2021年12月,将“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3年,至2021年12月,将“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3年,至2021年12月。

  (五)经公司2019年8月23日召开的六届五次董事会、六届五次监事会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综合技术改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限议案》,同意公司为保证国内军品任务的正常完成,将综合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期3年,至2022年6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情况。

  附件:

  201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16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

  

  201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016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2020-036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7日15 点 00分

  召开地点: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民主路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7日

  至2020年9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和议案2经公司六届十次董事会、六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于2020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法: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可以是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是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持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2020年9月3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3、 登记地点:包头市青山区民主路本公司证券部

  4、 联系电话:0472-3117903

  5、 传真:0472-3117182

  6、 联系部门:本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增补监事个人简历

  ●报备文件

  六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六届十次监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监事个人简历

  王志亮,男,汉族,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组织部副部长兼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人事部党委书记兼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部长兼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神鹿焊业公司董事长、力克橡塑公司董事长,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工会主席,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拟任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0-037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理财受托方: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赎回理财金额:5,000万元

  ●本次赎回理财收益:825,794.79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银河金山”收益凭证5450期

  ●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8,000万元、5,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招商证券“磐石”839期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银河金山”收益凭证6550期

  ●委托理财期限:2020/8/14-2022/2/22,2020/8/17-2021/6/16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召开的六届九次董事会、六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458,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择机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批准额度及理财期限内决定具体投资理财方案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7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0-026、027号公告。

  一、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情况

  ■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续前表)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采取止损措施并予以披露;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批准额度及理财期限内决定具体投资理财方案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总会计师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金融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金融部负责理财产品业务的各项具体事宜,通过建立台账对公司投资理财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8,000万元向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招商证券“磐石”839期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期限为192天,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2、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向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银河金山”收益凭证6550期,期限为304天,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

  六、风险提示

  本次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资产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召开六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会《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使用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本投资风险低、安全性高,通过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的管理效率和收益水平,风险可控,投资收益较为可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召集、召开审议本议案的会议程序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

  公司代码:600967                                公司简称:内蒙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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