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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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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高所致。

  3、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2017-2019年度,公司甲乙酮类、顺酐化工类、化工其他类和供应链管理等四大类产品的毛利率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

  ■

  (1)甲乙酮类产品

  公司甲乙酮类产品主要由甲乙酮、异丁烯和叔丁醇等构成。2017-2019年度,公司甲乙酮类产品毛利率分别为19.68%、23.51%和25.98%,呈逐年提升态势。

  2018年度公司甲乙酮类产品毛利率较2017年度上升了3.83个百分点,主要是因为:A、受市场需求旺盛影响,甲乙酮市场销售价格持续提升,2018年度公司甲乙酮销售均价由2017年度的6,897.37元/吨上涨至2018年度的7,378.45元/吨,上升了6.97%,从而带动甲乙酮毛利率有所提升;B、随着2018年度异丁烯市场需求回暖,当年公司异丁烯销售均价较2017年度上涨12.66%,从而带动异丁烯2018年度的毛利率较上年有所提高。

  2019年公司甲乙酮类产品毛利率较2018年度上升了2.47个百分点,主要是因为:受主要原材料碳四采购均价降幅高于叔丁醇销售均价降幅影响,2019年度公司叔丁醇产品毛利率较上年有所提升。2019年度公司碳四采购均价降幅为10.81%,而同期公司叔丁醇销售均价降幅为4.09%。

  (2)顺酐化工类产品

  公司顺酐化工类产品主要由顺酐、异辛烷、MTBE和丙烯构成。2017-2019年度,公司顺酐化工类产品毛利率分别为13.70%、13.43%和12.05%。

  2018年度,公司顺酐化工类产品毛利率较上期下降了0.27个百分点,变动不大。

  2019年度,公司顺酐化工类产品毛利率较上期下降1.38个百分点,主要系受化工行业周期性因素影响,顺酐、异辛烷、MTBE等产品的毛利率均出现不同程度下降所致。

  (3)化工其他类产品

  公司化工其他类产品主要由顺丁橡胶、丁二烯、催化剂产品等构成。2017-2019年度,公司化工其他类产品毛利率分别为30.32%、12.09%和12.12%。由于化工其他类产品销售规模相对较小,受原材料采购及市场销售价格影响较大,因此报告期内毛利率波动较大。

  2018年度公司化工其他类产品毛利率较2017年度下降了18.23个百分点,主要原因包括:A、受市场销售价格下滑及原材料采购价格上升双重影响,2018年度顺丁橡胶毛利率较2017年度大幅下滑了22.41个百分点;B、受硝酸钴和氯化钯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2018年度子公司齐鲁科力的催化剂产品毛利率较2017年度回落了11.98个百分点。

  2019年度公司化工其他类产品毛利率较2018年度上升了0.03个百分点,变动不大。

  (4)供应链管理业务

  2017-2019年度,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毛利率分别为0.32%、0.74%和1.11%,毛利率水平较低,主要原因为:A、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主要集中于化工、能源等领域的大宗商品贸易,产品标准化程度高,价格较为透明,议价空间较小;B、公司于2017年开始从事供应链管理业务,相关业务尚处于开展初期,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在市场地位、配套服务能力等方面尚有较大提升空间。故此,报告期内的毛利率处于较低水平。

  2018及2019年度,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毛利率分别较上年度上升了0.42个百分点、0.37个百分点,主要系2018年收购的Granite Capital SA供应链管理业务毛利率较高所致。

  4、综合毛利率持续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1)综合毛利率持续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7-2019年度,公司不同业务板块的收入占比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占比:%

  ■

  从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8.02%、6.78%和5.91%,呈逐期下降态势,主要系毛利率较低的供应链业务收入占比持续提高所致。具体来说:

  ①2016年度,化工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随着公司于2017年度新设供应链业务板块,2017-2019年度,公司供应链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57.15%、61.90%和67.88%,呈现逐期提高趋势。

  ②由于公司供应链业务的产品标准化程度高、议价空间较小,故毛利率水平相对较低。2017-2019年度,公司供应链业务毛利率分别为0.32%、0.74%和1.11%,毛利率处于较低水平但逐期有所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化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8.30%、16.61%和16.06%,高于供应链业务毛利率。公司化工业务与供应链业务协同发展,未来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将受收入结构变动、化工行业周期性影响而波动。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9,000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70万吨丙烷脱氢制丙烯(PDH)项目,未来随着该募投项目的顺利投产,公司丙烯产销规模将得到大幅提升,公司化工业务收入占比将可能有所提高,进而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出现回升。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①化工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2017-2019年度,公司化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的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

  ■

  注1:数据来源于WIND资讯。

  注2:海越能源于2019年5月24日完成其化工板块业务的出售。为保持可比性,其2019年毛利率采用2019年1-6月数据。

  从上表可见,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报告期内公司化工业务毛利率与行业平均水平相近,但各公司毛利率水平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分析如下:

  上海石化和华锦股份业务覆盖全产业链,毛利率相对较高。上海石化、华锦股份均为国内特大型炼油化工一体化企业,其业务覆盖从原油至化工产成品的全产业链。由于上海石化、华锦股份覆盖的产业链较长,且在产业链的炼油环节(前端业务)可获得较高利润,导致其综合毛利率较高。而公司仅从事石油产业链的深加工环节(后端业务),故此2017-2018年化工业务毛利率低于上海石化、华锦股份。2019年上海石化、华锦股份毛利率下降主要系国际油价波动的影响所致。

  海越能源毛利率总体水平相对较低,主要是由于该公司异辛烷及贸易业务毛利率较低,影响了整体毛利率。具体为:A、海越能源异辛烷业务占营业收入比例平均为14.15%,而平均毛利率仅为2.06%。根据海越能源2018年度报告披露,其原因为其异辛烷装置使用国内首次引入的国外专利,在设计和建造过程中存在较多缺陷和不足。B、海越能源从事较多的贸易业务。海越能源成品油、商品及液化气销售三项业务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3.25%、64.31%、65.37%,而毛利率分别为1.74%、0.72%、1.54%。受上述原因影响,海越能源综合毛利率较低。2017-2019年度,海越能源丙烯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4.37%、18.21%、12.71%,与公司较为接近。

  卫星石化主要从事碳三业务,其产品覆盖丙烯酸及酯、丙烯、高分子乳液、颜料中间体和SAP等。近年来碳三行业景气度较好,2017-2019年度,卫星石化主要产品丙烯酸及酯的毛利率分别达24.42%、22.51%和26.57%,导致卫星石化的综合毛利率较高。而公司主要从事碳四业务,虽然碳四产品中的甲乙酮、顺酐毛利率较高,但亦存在MTBE、异辛烷等毛利率相对较低的品种,故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略低于卫星石化。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化工业务毛利率与行业平均水平相近,但由于各公司的产品类型及结构有所不同,导致各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存在一定差异,具有合理性。

  ②供应链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2017-2019年度,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的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

  ■

  注:数据来源于WIND资讯。

  从上表可见,公司的供应链业务毛利率低于各可比上市公司,主要是因为公司原来主要从事化工板块业务,报告期内逐步进入化工供应链业务,且运营资金优先保证化工板块业务,因此供应链业务开展主要倾向于期限相对较短、风险可控的项目,毛利率也相对较低。

  (3)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石油化工深加工服务,已建立起全面、完善的碳四深加工产业链。2016年下半年伴随混合烷烃脱氢装置投产,公司逐步涉入碳三的丙烯领域。2017-2019年度,公司丙烯销售收入分别为70,618.63万元、93,544.12万元、85,810.09万元,丙烯已成为公司主要产品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丙烯产品的产能、产量、产能利用率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

  从上表可见,2019年度,公司现有的丙烯产能利用率为131.71%,产能利用率较高;丙烯产品毛利率为16.15%,与2018年度相比基本保持稳定。且近年来“丙烷-丙烯”总体具有一定的价差,具有较为稳定的盈利能力。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丙烯产品报告期内整体运营情况良好,具有较稳定的盈利能力,公司综合毛利率的下降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期间费用分析

  2017-2019年度,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占比:%

  ■

  2017-2019年度,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71,827.81万元、85,468.78万元和99,758.88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23%、3.06%和3.32%。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为稳定。

  1、销售费用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运输费、职工薪酬、港口费与商检费组成。2017-2019年度,公司销售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占比:%

  ■

  2017-2019年度,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15,718.42万元、16,341.29万元和18,967.8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71%、0.59%、0.63%。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销售规模不断增长,销售费用相应增加。其中,销售代理费报告期内增长较快,主要系2018年6月收购新加坡Granite Capital并纳入合并范围后相应新增的销售代理费用及第三方佣金。

  2018年度公司销售费用率较2017年度有所下降,主要系收入规模快速增长所致;2019年度公司销售费用率与2018年度基本持平。

  2、管理费用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停工损失和折旧及摊销组成。2017-2019年度,公司管理费用构成具体如下:

  金额:万元;占比:%

  ■

  2017-2019年度,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21,875.34万元、31,237.10万元和35,492.1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98%、1.12%、1.18%。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总体较为稳定。2019年管理费用率略有提升,主要系2019年公司低碳烷烃脱氢装置及子公司青岛思远甲乙酮装置例行停车检修,停工损失增加较多所致。

  3、研发费用

  2017-2019年度,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28,185.65万元、30,728.86万元和31,613.7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7%、1.10%和1.05%。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比有所下滑,主要系收入规模快速增长所致。

  4、财务费用

  公司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收支、汇兑损益及其他。2017-2019年度,公司财务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7-2019年度,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6,048.40万元、7,161.54万元和13,685.0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0.27%、0.26%和0.46%,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

  2018年度公司财务费用较2017年度增加了1,113.14万元,增幅为18.40%,总体变动不大。

  2019年度公司财务费用金额较大,主要是因为2019年1月起将菏泽华立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导致利息支出有所增加;此外,2019年公司票据贴现金额有所增加,导致手续费有所增长。

  (五)资产减值损失分析

  2017-2019年度,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7-2019年度,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673.64万元、-1,761.94万元和-5,820.8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3%、-0.06%和-0.19%,占比较低,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

  2018年度公司资产减值损失较2017年度增加1,088.30万元,增幅为161.56%,主要系腾辉油脂2018年度经营业绩不及预期,公司2018年末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对收购腾辉油脂产生的商誉全额计提了1,309.04万元商誉减值损失所致。

  2019年度,公司资产减值损失较2018年度增加4,058.93万元,增幅为230.37%,主要是因为:①公司对子公司腾辉油脂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其中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为1,713.61万元,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为404.47万元;②公司对收购齐鲁科力及Granite Capital SA形成的商誉分别计提了2,812.66万元、464.20万元减值准备。

  (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析

  2017-2019年度,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为提升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报告期内利用闲置自有外汇资金开展了与日常经营相匹配的外汇掉期业务。此外,为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由于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于报告期内亦开展了以规避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的期货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主要系开展上述业务而产生的损益变动。

  2017-2019年度,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658.35万元、1,623.90万元和17.81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66%、1.66%和0.03%,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不大。

  (七)投资收益分析

  公司的投资收益主要包括理财产品收益、期货投资收益、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外汇掉期业务产生的投资收益。2017-2019年度,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384.91万元、1,574.21万元和1,274.26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39%、1.61%和1.80%,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很小。

  (八)营业外收支分析

  2017-2019年度,公司营业外收支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2017-2019年度,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分别为-86.16万元、-39.16万元和166.99万元。其中,公司营业外支出主要由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损失构成。

  2018年度,公司营业外支出中的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损失为1,266.36万元,主要系公司于该期将甲乙酮厂、锅炉厂和顺酐厂等厂区的老旧机器设备集中报废所致。

  (九)其他收益分析

  2017-2019年度,公司其他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其他收益科目系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核算收到的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2017-2019年度,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4,045.18万元、4,648.61万元和7,127.53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08%、4.76%和10.07%,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不大。

  (十)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2017-2019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由政府补助和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等构成。2017-2019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3,056.81万元、5,270.59万元和6,562.53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分别为3.60%、6.25%和10.58%。

  (十一)2017-2018年净利润变动与营业收入变动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1、公司2017、2018年净利润变动与营业收入变动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6-2018年,公司利润主要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万元;比例:%

  ■

  公司2017、2018年净利润变动与营业收入变动幅度不一致,主要系2017年以来公司供应链业务收入增长较快但利润贡献低,以及2018年公司化工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1)公司2017年净利润变动与营业收入变动幅度不一致主要系供应链业务收入增长较快但利润贡献低所致

  2016-2017年,公司分业务类型的收入及扣非归母净利润情况如下所示:

  金额:万元,比例:%

  ■

  ①化工业务方面,2017年公司化工业务收入增幅为62.09%,毛利率与上年基本持平,净利润增幅为67.83%,公司2017年化工业务净利润变动与收入变动幅度基本一致。

  ②供应链业务方面,公司于2017年新设供应链业务板块,借助化工行业积累的市场渠道与客户资源,供应链业务得到快速发展。2017年公司实现供应链业务收入1,270,291.89万元,收入占比达57.15%,从而带动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较2016年大幅增长278.30%。但供应链业务对公司净利润贡献较化工业务低,2017年毛利率为0.32%,净利润占比为1.83%,从而导致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增幅显著高于扣非归母净利润增幅。

  可见,公司2017年供应链业务收入增长较快但利润贡献低,系2017年净利润变动与营业收入变动幅度不一致的主要原因。

  (2)公司2018年净利润变动与营业收入变动幅度不一致主要系化工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以及供应链业务收入增长较快但利润贡献低共同影响所致

  2017-2018年,公司分业务类型的收入及扣非归母净利润情况如下所示:

  金额:万元,比例:%

  ■

  ①2018年受化工行业周期性因素影响,公司化工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

  化工业务方面,2018年公司化工业务收入增长11.72%,而净利润下降5.49%,公司2018年化工业务净利润变动与收入变动幅度不一致,主要系2018年化工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所致。

  受化工行业周期性因素影响,2018年公司化工其他类产品毛利率由30.32%下降至12.09%,带动公司化工业务总体毛利率由18.30%下降至16.61%,进而导致2018年公司化工业务收入增长11.72%,而净利润下降5.49%。

  ②2018年公司供应链业务收入增长较快但利润贡献低

  供应链业务方面,2018年公司供应链业务收入增长36.07%,供应链收入占比由2017年的57.15%进一步提升至2018年的61.90%,受此影响,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增幅达25.64%。但供应链业务对公司净利润贡献较化工业务低,2018年毛利率为0.74%,净利润占比为3.84%,系导致公司2018年净利润变动与营业收入变动幅度不一致的主要原因。

  综上所述,公司2018年净利润变动与营业收入变动幅度不一致主要系化工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以及供应链业务收入增长较快但利润贡献低共同影响所致。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2017及2018年,公司营业收入、扣非归母净利润变动情况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如下:

  单位:%

  ■

  注1:数据来源于WIND资讯。

  注2:海越能源2016-2017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为负,2018年实现扭亏为盈;远大控股2016年盈利,2017-2018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均为负;东方银星2017年扭亏为盈,故净利润增幅剔除该类异常值的影响。

  从上表可见,与化工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2017及2018年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变动趋势与行业情况一致,但增幅与各可比公司差异较大,主要系各公司化工业务的产品类型、产品结构有所不同所致。卫星石化2017年净利润增幅远高于收入增幅,主要原因系卫星石化2016年对部分出现减值迹象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计提了7,377.37万元资产减值损失,导致2016年净利润相对较低。

  与供应链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2018年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增幅与各可比公司差异较大,主要是因为各公司开展供应链业务的具体商品种类、经营模式和市场地位有所不同所致。东方银星2018年营业收入增幅远高于净利润的主要原因系:东方银星2018年新增了毛利率较低的燃料油、钢材和润滑油等供应链业务,导致收入大幅上升但营业毛利上升幅度较小;此外,受2018年承租的办公面积增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以及开展燃料油业务等事项影响,东方银星2018年期间费用大幅增加。

  (十二)2019年净利润下滑的原因

  2018-2019年,公司利润主要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万元;比例:%

  ■

  公司2019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为55,486.99万元,较2018年减少23,533.43万元,降幅为29.78%,主要系受化工行业周期性因素及公司生产装置例行停车检修的共同影响,2019年公司甲乙酮类及顺酐化工类产品毛利有所减少所致。

  1、2019年净利润下滑的原因分析

  受化工行业周期性因素及公司生产装置例行停车检修的共同影响,2019年公司甲乙酮类及顺酐化工类产品毛利有所减少,是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下降,进而导致2019年净利润下滑的主要原因。

  2018-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不同产品分类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比例:%

  ■

  从上表可见,2019年公司营业毛利较2018年下降了6.19%,主要系公司甲乙酮类产品毛利下降13.68%、顺酐化工类产品毛利下降14.44%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1)受甲乙酮销售均价下降及甲乙酮装置例行停车检修影响,2019年公司甲乙酮类产品毛利较上年同期下降13.68%

  公司甲乙酮类产品主要包括甲乙酮、异丁烯和叔丁醇等多种产品,报告期内该类产品占化工业务收入的比例约为25%。

  受化工行业周期性因素影响,2019年公司甲乙酮销售均价为6,573.92元/吨,较2018年降幅为10.90%。此外,子公司青岛思远8万吨/年的甲乙酮装置于2019年5月末至8月上旬开展例行停车检修,使得甲乙酮产量减少约2.5万吨,进而导致2019年甲乙酮销量较上年同期减少8.63%。

  故此,受甲乙酮销售均价及销量下降双重因素影响,2019年公司甲乙酮类产品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21.89%,进而导致2019年公司甲乙酮类产品毛利较上年同期下降13.68%。

  (2)受顺酐、MTBE等产品销售均价下降及装置例行停车检修影响,2019年公司顺酐化工类产品毛利较上年同期下降14.44%

  公司顺酐化工类产品主要包括顺酐、MTBE、异辛烷和丙烯等多种产品,报告期内该类产品占化工业务收入的比例约为55%。

  受化工行业周期性因素影响,2019年公司部分产品价格有所下降,如:顺酐的销售均价为5,741.97元/吨,较2018年降幅为21.99%;MTBE的销售均价为4,941.59元/吨,较2018年降幅为4.89%;异辛烷销售均价为4,572.81元/吨,较2018年降幅为10.18%。此外,公司45万吨/年低碳烷烃脱氢装置于2019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开展例行停车检修,导致MTBE产量有所减少。上述因素共同导致2019年公司MTBE销量较上年同期减少34.28%。

  故此,受上述因素的共同影响,2019年公司顺酐化工类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4.68%,进而导致2019年公司顺酐化工类产品毛利较上年同期下降14.44%。

  综上所述,受化工行业周期性因素及公司生产装置例行停车检修的共同影响,2019年公司甲乙酮类及顺酐化工类产品毛利有所减少,是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下降,进而导致2019年净利润下滑的主要原因。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2018-2019年,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金额:万元;比例:%

  ■

  注:数据来源于WIND资讯。

  从上表可见,与化工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2019年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变动情况与行业平均水平基本一致,但各公司变动方向及幅度仍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是因为各公司化工业务的产品类型、产品结构存在较大差异所致。卫星石化2019年净利润大幅增长,主要原因系其年产45万吨丙烷脱氢制丙烯项目二期投产,丙烯相关产品盈利能力较强所致。

  与供应链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2019年公司扣非归母净利润变动方向与苏美达、普路通较为一致。2019年公司供应链业务净利润有所下降,主要系境外供应链业务销售佣金和咨询费用有所增加所致。

  3、导致业绩下滑的影响因素已出现好转趋势

  (1)周期性影响因素已出现好转趋势

  ①2013年以来主要产品市场价格变化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生产。化工属于周期性行业,其利润实现受到化工产品周期性的影响。

  图:公司主要产品市场价格变化情况(2005.1-2019.12)

  ■

  注:2005年-2012年间部分品种价格数据缺失。

  数据来源:隆众化工、Wind。

  由上图可见,公司所生产的主要化工产品价格呈现一定的周期性变动情况。其中,在2013年至2014年,产品价格变化不大;2014年至2016年初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2016年至2017年末出现一定幅度的回升。

  2019年1-6月,受化工行业周期性影响,公司甲乙酮、MTBE等主要化工产品的销售均价相比2018年同期有所下降;但2019年7月以来,公司主要化工产品销售均价已企稳并有所回升。

  ②2018年以来公司化工板块销售收入、毛利变动情况

  图:公司2018年以来盈利情况

  ■

  可见,2019年7月以来,公司化工板块营业收入、毛利均出现回升态势,反映出公司业绩下滑的情况已有所好转。

  (2)公司甲乙酮装置及45万吨/年低碳烷烃脱氢装置已检修完成并恢复生产

  因催化剂使用寿命及装置运行周期已达上限,公司8万吨/年甲乙酮装置、45万吨/年低碳烷烃脱氢装置分别于5月底、6月下旬停产检修,对2019年产量造成一定影响。

  经检修,低碳烷烃脱氢装置、甲乙酮装置已分别于2019年7月上旬和8月上旬完成检修并恢复正常生产。

  故此,2019年8月下旬以来,公司主要生产装置例行停车检修对产销量造成的不利影响已经消除。

  (3)公司通过“碳四+碳三”多元化产业布局,保持较好的盈利能力,能有效弱化单一产品周期性因素对公司的影响

  一直以来,公司致力于不断完善和延伸石油化工深加工业务,形成品种多样又相互协同的产品组合,以获得对“碳四+碳三”产业链的多元化覆盖。目前,公司已形成以甲乙酮、顺酐为主导,丙烯等为主要产品组合的产业布局。

  公司的生产装置具有柔性设计,可根据市场情况调节公司的产品结构。以丁烯组分生产线为例,丁烯既可直接用于氧化脱氢生产丁二烯;也可氧化脱氢后聚合得到顺丁橡胶;还可水合脱氢后产出甲乙酮产品;并可与异丁烷配比后用于生产异辛烷产品。上述设计使公司在不同时期,可以优先保证具有较强盈利能力的产品生产,从而保持较好的盈利能力,能有效弱化单一产品周期性因素对公司的影响。

  4、公司业绩波动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丙烯产品2019年以来盈利能力较好,未受其他产品价格波动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仅涉及丙烯产品。2019年,丙烯产品实现毛利率为16.15%,相比上年的16.96%总体保持稳定;产能利用率为131.71%,相比上年的127.60%有所升高。

  总体而言,2019年以来,丙烯产品盈利能力较好,未受到其他产品价格波动的影响。

  (2)丙烯与丙烷价格整体呈现同向变动趋势,存在一定的价差,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图:2013年以来“丙烷-丙烯”价差变动图

  单位:元/吨

  ■

  注1:表中丙烷价格为沙特CP报价折算的人民币报价加20%综合费用(含船运费、关税、保险费、陆运费等);

  注2:价差=丙烯价格-1.17*丙烷价格,其中1.17为通过丙烷脱氢制取丙烯之转化率。

  数据来源:隆众化工(山东丙烯价格)、卓创资讯(丙烷沙特CP报价)

  近年来,丙烯产品价格与其原材料丙烷价格整体呈现同向变化趋势,存在一定的价差,体现出较好的抗风险能力。

  故此,本次公司业绩波动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1)对碳四产业链“吃干榨尽”,确保规模化及全产品布局优势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建立起全面、完善的碳四深加工产业链,拥有丁烷、异丁烷、丁烯等组分综合利用产线,成为国内规模最大的碳四深加工企业之一。

  目前,公司已形成甲乙酮、丁二烯、顺丁橡胶、顺酐、异辛烷等多种碳四产品的组合。其中在甲乙酮和顺酐两大产品领域,公司产销量均居于全球领先地位。2019年1月,公司完成对菏泽华立之收购,进一步拓展碳四产业链布局。

  (2)深化碳三产业链布局,增强抗风险能力

  为进一步深化产业链布局,增强抗风险能力,公司于2014年通过可转债募集资金,涉入碳三领域,从事丙烯的生产。

  自投产以来,丙烯产品表现良好,呈现供不应求态势。报告期内,公司丙烯产品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09.40%、127.60%、131.71%,整体不断走高;产销率始终维持在100%左右。

  本次公司拟通过实施70万吨丙烷脱氢制丙烯(PDH)项目,进一步扩充丙烯产能,进一步深化碳三产业链布局,将为公司持续增厚利润,增强抗风险能力。

  (3)在持续做好化工主业的前提下,稳步推进供应链业务,形成有机协同

  2017年开始,公司开始涉入供应链板块,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的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依托在化工行业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优势,为客户提供包括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等多项综合服务在内的供应链服务方案。

  公司的供应链业务已取得了较好的整合协同效益,2019年实现204.02亿元营业收入,毛利2.27亿元。

  未来,公司将在持续做好化工主业的前提下,稳步推进供应链业务。随着供应链业务的开展,也将进一步为公司接触一线市场信息,拓展化工产品采购、销售渠道提供帮助,形成“化工+供应链”业务的有机协同。

  (4)工艺优化及支出管控,深挖管理潜力

  公司将持续执行工艺优化、支出管控工作,深挖管理潜力,提升效益:

  在生产管理及工艺优化方面,公司将进一步深化各类产品操作标准,加强对现场工艺操作执行情况的检查,确保生产工艺执行有效性;持续优化产品生产流程,改进不合理生产工段,在保证生产安全的情况下节能降耗,不断提高生产效率。

  在成本管控方面,公司将持续加强对员工的成本管理意识教育,并结合产品产量、质量、成本等多方面因素对薪酬考核制度持续优化;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在考核中持续提高成本、费用管控的考核因素。通过以上措施,确保深挖管理潜力,降低成本及相关费用。

  (十三)2020年一季度净利润保持稳定、有所提升

  1、原油价格下降导致原材料价格下降,一季度毛利率处于较好水平

  2020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产品价格出现一定下降,但发行人的化工原料采购单价也相应下降,盈利能力保持稳定。2020年一季度,发行人化工板块销售毛利率为20.19%,相比2019年全年(15.70%)及环比2019年四季度(14.04%)均有所上升。

  单位:万元,%

  ■

  具体而言,甲乙酮类产品毛利率处于较高水平,毛利贡献增加;顺酐化工类产品由于包含了MTBE等汽油调油产品,受到疫情影响,毛利率略有下降;化工其他类产品收入略有下降,但受原油价格下降导致材料成本下降的影响,其毛利率有所提升。

  2、疫情下公司产销保持在较高水平

  生产方面,公司产能利用率保持在较高水平,2020年1-3月正丁烷线、异丁烷线、丁烯线产能利用率分别达96.21%、87.71%、104.27%;根据卓创资讯分析,丙烯下游70%用于生产聚丙烯产品;而聚丙烯是制造BOPP薄膜、CPP薄膜、塑编、注塑、无纺布、熔喷布的原材料,无纺布、熔喷布则是本次抗疫所需的口罩、防护服的重要材料。2020年以来受疫情影响,作为口罩、防护服主要原料的丙烯产品需求旺盛,2020年1-3月公司丙烯产能利用率高达139.90%。

  销售方面,发行人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产品采用“快进快出,预销赊销,报价促销”策略,主要产品长期处在低库存状态;并通过抢抓订单来缓解销售压力。2020年1-3月,公司产销率均保持在较高水平,主要产品甲乙酮、顺酐、丙烯的产销率分别达98.19%、93.48%、97.40%。

  3、2020年一季度净利润同比实现增长

  在上述因素共同影响下,2020年1-3月公司经营业绩稳中有升,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注:数据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审阅)为18,270.24万元,同比增长7.99%。

  三、现金流量分析

  2017-2019年度,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7-2019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比率:%

  ■

  2017-2019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9,248.64万元、90,405.37万元和76,483.77万元,体现了公司较强的经营活动现金回收能力。

  2017-2019年度,公司销售收现比率分别为108.11%、95.78%和103.82%。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整体高于营业收入,且二者的匹配度较高。

  2017-2019年度,公司购货付现比例分别为110.56%、93.68%和101.51%。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合计支付的现金占营业成本的比例为101.26%,两者的匹配度较高。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7-2019年度,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3,694.60万元、-92,386.58万元和-127,152.3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总体呈流出状态,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是购建土地、厂房、设备以及开展对外股权投资产生的资本性支出。

  公司2018年度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2017年度减少68,691.99万元,主要系公司2018年度对菏泽华立增资及收购其34.33%股权合计支付了42,360.00万元现金所致。

  公司2019年度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2018年度减少34,765.72万元,主要系公司2019年度新建工程项目较多,将大量资金用于购置机器设备所致。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17-2019年度,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1,596.55万元、-20,983.39万元和75,235.40万元。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为取得短期借款收到的现金、偿还短期借款支付的现金,以及分配股利、支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公司2018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7年度减少52,579.94万元,主要系2018年度偿还借款支付的现金增长较多所致。

  公司2019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8年度增加96,218.79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为满足经营规模增长的资金需求,当年对外借款及票据贴现金额大幅提升,导致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较多。

  四、原材料价格和产品价格变动对利润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一)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对利润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在公司产品销量、销售单价不变的情况下,就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1%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影响作敏感性分析如下:

  单位:%

  ■

  由上表可见,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对碳四价格变动的敏感性较强,以2019年度为例,假设碳四价格上涨1个百分点,则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将增加0.16个百分点,主营业务毛利将减少2.64个百分点。

  公司通过与供应商保持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保持对原材料市场的关注度、科学合理分析原材料价格走势等措施以保证原材料采购成本的稳定性,尽量避免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对公司盈利的影响。

  (二)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变动对利润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甲乙酮、顺酐、丙烯、MTBE、叔丁醇和异辛烷等6种产品的销售。在产品销量和单位成本不变的情况下,就前述6种产品销售价格上涨1%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影响作敏感性分析如下:

  单位:%

  ■

  由上表可见,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对甲乙酮销售价格变动的敏感性较强。以2019年度为例,假设甲乙酮平均销售价格上涨1个百分点,则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将增加0.05个百分点,主营业务毛利将增加0.95个百分点。

  五、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1、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2017-2019年度,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主要系45万吨低碳烷烃脱氢制烯烃项目、西部罐区扩建项目、西部锅炉二期工程、锅炉三期项目、乳液化工二期改造项目、甲乙酮装置扩建项目、顺酐装置改造项目、供排水污水扩建项目、清洁燃气项目、顺酐78线装置项目、新区储运厂装车站扩建等项目的投入。

  2017-2019年度,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合计分别为10,895.77万元、31,408.80万元和92,231.74万元。

  2、对外股权投资

  2017-2019年度,公司重大的对外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2018年4月16日,公司全资孙公司供应链香港与Estate Holdings PTE. LTD.(曾用名Integra Holdings PTE. LTD.)签署了《Sale and Purchase Agreement》(“股份购买协议”),根据该协议,双方同意供应链香港收购Estate Holdings PTE. LTD. 持有的Granite Capital SA 公司51.00%股权,交易对价为3,600.00万美元。截至2018年末,公司全资孙公司供应链香港已完成交易对价的支付及Granite Capital SA 公司51.00%股权的交割工作。

  2018年9月25日,公司与菏泽华立签订了《增资协议》。根据该协议,公司以货币方式向菏泽华立增资30,0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菏泽华立16.67%股权。截至2018年末,公司已向菏泽华立支付30,000.00万元增资款。

  2018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菏泽华立34.33%股权暨继续推进现金收购事项的议案》,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和上市公司利益,经交易双方协商,公司决定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使用61,800.00万元自有资金收购菏泽华立34.33%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菏泽华立51.00%股权。2019年1月,公司已完成收购菏泽华立34.33%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程序。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外,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投资建设20万吨/年甲基丙烯酸甲酯(MMA)及配套项目的议案》,公司拟投资建设20万吨/年甲基丙烯酸甲酯(MMA)及配套项目。该项目预计总投资378,000.00万元,全部使用公司自筹资金。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投资建设30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该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为375,520.00万元,全部来源于公司自筹资金。

  经公司第四届临时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投资建设20万吨/年异壬醇项目。该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为179,800.00万元,全部来源于公司自筹资金。

  六、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一)会计政策变更

  1、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报告期各期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所有者权益总额以及报告期各期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2、公司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并且将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报告期各期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所有者权益总额以及报告期各期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3、公司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针对2017年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财政部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编制了2017年度财务报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产生影响,对公司报告期各期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所有者权益总额以及报告期各期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4、公司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及《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8年6月15日、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公司已根据前述通知编制了2018年度及2019年度财务报表。

  为提高财务数据的可比性,公司对2017年度财务报告中的在建工程、其他应付款、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等项目填报数据亦进行了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产生影响,对公司报告期各期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所有者权益总额以及报告期各期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5、公司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并要求单独在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已按照上述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以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

  2017-2019年度,为匹配公司境内外供应链业务特性及业务发展规模,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分别于2018年和2019年对应收款项会计估计进行了变更,具有合理性。具体分析如下:

  1、公司2018年对应收款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的原因及合理性

  (1)针对新收购的境外供应链业务新增会计估计

  2018年6月,公司收购了境外Granite Capital SA的51.00%股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收购前,Granite Capital SA所属境外供应链业务一贯采用的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政策与公司存在不一致。收购后,综合考虑境外供应链业务的特性、相关客户结构、信用状况等,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采纳了Granite Capital SA原有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政策,即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账龄组合”中新增“账龄组合二:国外业务”计提坏账准备,并在“信用保证项下的应收账款组合”确定组合的依据中新增国际信用证或信用保险等信用保证方式项下的应收账款。

  (2)针对无风险组合新增会计估计及对单项金额重大判断标准进行变更

  A、针对无风险组合新增会计估计

  公司的期货保证金、政府性押金等应收款项不存在回收风险,需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中单独明确。因此,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中新增“无风险组合”,对期货保证金、政府性押金等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B、对单项金额重大判断标准进行变更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及经营业务的不断发展,尤其是报告期内供应链业务的快速增长,公司应收款项的规模和金额也在变化,原有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标准为期末余额达到100万元(含100万元),已不能适应管理需要,有必要提高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标准。因此,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将期末账面余额占总额5%(含5%)且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应收款项确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公司本次应收账款会计估计新增和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自2018年7月1日开始执行,不会对公司以前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公司2019年应收款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的原因及合理性

  为简化公司与各子公司间的核算流程,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匹配业务发展规模及业务特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将合并范围内公司间形成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发生减值外,不计提坏账准备。

  此外,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根据供应链业务与化工制造业务应收款项信用特征差异,以及境内供应链业务与境外供应链业务应收款项信用特征差异,将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组合由“账龄组合一:国内业务”和“账龄组合二:国外业务”变更为“账龄组合一:境内化工制造业务”、“账龄组合二:境内供应链管理业务”、“账龄组合三:境外供应链业务”和“账龄组合四:境外供应链业务-滞期费”。

  公司本次应收款项会计估计新增和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不会对公司2018年度及以前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三)会计差错更正

  2017-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七、重大事项说明

  (一)重大担保

  报告期内,发行人除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对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发行人下属子公司除为发行人提供担保外,不存在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发行人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子公司为发行人提供担保已履行规定的决策程序并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二)诉讼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除以下尚未了结的诉讼事项外,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公司与有山化工的委托合同纠纷

  (1)案件基本情况、受理情况及主要诉讼请求

  2010年12月28日,发行人与有山化工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其持有的有山化工40.00%股权,并与有山化工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签订了《天津有山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交接纪要》。因有山化工安全、环保等相关手续存在重大瑕疵,未达到约定的条件,故上述股权转让未能完成。

  2016年9月19日,有山化工与发行人侵权赔偿纠纷案件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后有山化工于2017年8月7日撤诉。

  2018年1月,有山化工以与发行人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因管辖权事项移送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或称“一审法院”)立案审理,具体情况如下:

  ■

  (2)发行人与有山化工未决案件不涉及公司核心专利、商标、技术、主要产品等

  本案件为发行人与有山化工委托合同纠纷案件,不涉及发行人核心专利、商标、技术、主要产品,不会对发行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案件判决结果及执行情况

  本案件经一审法院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有山化工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委托经营合同关系,裁定驳回有山化工的起诉。2019年2月,有山化工对一审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定上诉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定并指令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本案目前尚未重新开庭审理,不涉及执行事项。

  (4)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的影响

  ①截至目前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的影响

  因本案件一审法院审理认定有山化工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委托经营合同关系,2019年2月,有山化工对一审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定上诉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定并指令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本案目前尚未重新开庭审理,截至本尽调报告出具之日,本案件的审理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②如果败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于重大诉讼和仲裁的界定标准为“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的,应当及时披露。”

  若发行人在本案件中败诉,根据本案件有山化工的诉讼请求,发行人需要承担有山化工的经济损失6,816.69万元及本案的诉讼费用,占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远低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确定的重大诉讼和仲裁金额标准。

  故此,即使发行人败诉,也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③预计负债计提情况

  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结合上述情况分析,由于本案目前尚未重新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未导致发行人承担现时义务,且该等未决诉讼是否可能导致发行人承担经济利益流出以及流出金额并不能可靠的估计和计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不符合预计负债确认的条件;发行人已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2、公司及子公司菏泽华立与上海华谊的诉讼情况

  (1)案件基本情况、案件受理情况及主要诉讼请求

  上海华谊丙烯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谊”)最早立案的案件是(2018)沪73民初668号案件,齐翔腾达不是该案件的当事人之一;之后上海华谊再以(2018)沪73民初1036号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件起诉,然后齐翔腾达成为了前述案件的当事人之一;两案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

  自上海华谊于2018年提起诉讼至今,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组织诉讼各方召开了数次庭前会议,就原告方提出的技术秘密点进行了证据交换及意见交流。2020年4月2日,诉讼各方在庭前会议中达成一致意见:原告上海华谊将会撤回(2018)沪73民初668号、(2018)沪73民初1036号案件的起诉,并根据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指引以涉案技术秘密的技术单元进行分案起诉,重新提起诉讼,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已出具同意撤诉裁定。上海华谊已按照将所涉技术秘密点根据生产流程的不同步骤进行分案起诉,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尚未收到与起诉相关的法律文件。

  上述案件尚在庭前会议就证据交换提出意见阶段,尚未开庭审理,上述案件财产保全情况如下: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已根据上海华谊的申请,裁定对相关技术文件、设备蓝图进行保全。同时,根据上海华谊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依据诉讼标的金额相应冻结等值的下述财产:对山东易达利编号为“菏国用(2001)第14985号”的土地、菏泽华立编号为“菏国用(2015)第15534号”和“菏国用(2015)第15535号”的土地进行查封,并分别冻结汪青海持有的山东易达利、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鲁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3.51%及17.36%的股权。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已于2018年12月对发行人接受菏泽华立交付的生产MMA(甲基丙烯酸甲酯)清洁工艺专有技术的全套技术资料,及发行人与菏泽华立签署的MMA(甲基丙烯酸甲酯)技术许可协议进行保全。

  上述财产保全情形不影响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2)案件的判决结果及执行情况

  截至本尽职调查报告签署之日,以上两个案件尚在庭前会议就证据交换提出意见阶段,尚未开庭审理,暂不涉及执行事项。

  (3)是否涉及公司核心专利、商标、技术、主要产品等

  上述诉讼并不涉及发行人的核心专利、商标、技术及主要产品。

  发行人已于2019年1月完成对菏泽华立51%股权的收购,发行人对菏泽华立具有控制权,以上两个诉讼涉及了发行人控股子公司菏泽华立的技术和产品。

  (4)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的影响

  ①发行人收购菏泽华立的背景及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从事对碳四原料及碳三原料进行深度加工转化成高附加值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化工产品等领域的大宗商品供应链服务。经过多年发展,发行人已建立起完善的碳四深加工产业链,覆盖了甲乙酮、顺酐、丁二烯、MTBE(甲基叔丁基醚)、异辛烷等主要碳四产品,成为国内规模最大的碳四深加工企业之一。

  山东易达利化工有限公司设立于2009年,主要从事碳四法制备MMA之生产研发工作。该公司通过与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进行合作开发,以及在生产经营中不断改造升级,自2011年开始自建2万吨试验装置对碳四法制备MMA的生产工艺进行试验,该生产线于2013年投产。

  2016年,易达利通过全资子公司菏泽华立投建了10万吨产业化生产线。菏泽华立的主要产品MMA(甲基丙烯酸甲脂)为发行人碳四产业链下游产品。菏泽华立具有较强的技术能力及研发能力,已获得了多项发明专利授权,包括“一种生产甲基丙烯酸联产甲基丙烯醛的系统和方法”、“一种甲基烯丙醇生产系统和方法”、“一种甲基丙烯酸的脱色和提纯方法”、“一种高纯度甲基丙烯醛的吸收精制方法”等;其申报的异丁烯/叔丁醇氧化法甲基丙烯醇已被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列入《石化绿色工艺名录(2019版)》。菏泽华立的10万吨MMA项目被列入山东省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项目、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第一批优选项目)名单。

  发行人通过收购菏泽华立,可以在现有完整的碳四产业链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其下游产品应用领域。在完成对菏泽华立的收购之后,发行人的碳四下游产品多元化趋势进一步增强,该收购符合发行人产业链延伸、产品多元化的战略布局。

  ②发行人在增资、收购菏泽华立前已知悉有关诉讼情况并进行了审慎评估判断

  上海华谊对菏泽华立提起诉讼发生在齐翔腾达对菏泽华立进行投资磋商期间。为避免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风险,发行人对菏泽华立的技术来源进行了充分关注,对诉讼风险进行了审慎评估判断。

  A、技术来源情况

  2010年至2011年期间,易达利就“异丁烯/叔丁醇制备甲基丙烯酸甲酯的清洁工艺”、“异丁烯/叔丁醇制备MMA两步法工艺催化剂制备技术”与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分别签订《技术开发(合作)合同》、《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就“异丁烯/叔丁醇制备甲基丙烯酸甲酯的清洁工艺”,在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提供设计用基础数据包与配合协助的基础上,由易达利负责工业装置设计、安装及运行;就“异丁烯/叔丁醇制备MMA两步法工艺催化剂制备技术”,易达利委托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研究开发该技术,并实现工业生产。

  2018年7月20日,易达利与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签订《关于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与山东易达利化工有限公司合作事项说明》,双方同意终止《技术开发(合作)合同》、《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等文件。就知识产权事宜,易达利在后续技术开发及使用过程中不能以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名义申请项目、宣传等,不得侵犯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知识产权;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研发的MMA催化剂和工艺所有权归其所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运作权,相关技术及催化剂可以独立转让,不受合同约束;易达利参股成立的菏泽华立的碳四MMA三步法(异丁烯→甲基丙烯醛→甲基丙烯酸→MMA),部分采用了原合同开发的技术,易达利有权使用,甲基丙烯醛加氢生产甲基烯丙醇工艺路线不属于合同约定范围,不侵犯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知识产权;自2018年7月20日起,菏泽华立现有MMA三步法装置改进、新技术研发及新装置建设等,不侵犯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知识产权。

  2018年10月17日,易达利与菏泽华立签订《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将“异丁烯/叔丁醇制备甲基丙烯酸甲酯(MMA)的清洁工艺技术、甲基烯丙醇清洁工艺技术”转让给菏泽华立。2018年11月5日,山东省技术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出具编号为“鲁技市管审字(2018)第10941号”的《山东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审核证明》,确认以上事项。

  B、涉及侵权技术秘密点分析判断

  对上海华谊提出的涉及侵权的技术秘密点,发行人通过与学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进行对比,审慎判断其是否属于公知技术,是否已公开;组织技术人员对菏泽华立的相关技术文件、工程技术文件、设备蓝图等进行了研究,审慎分析其与上海华谊提出的技术秘密点是否存在异同;并征求了诉讼代理律师、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的专业意见。

  菏泽华立诉讼代理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就(2018)沪73民初668号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件出具了《关于菏泽华立被诉商业秘密侵权事宜的情况说明》:

  “a、本案秘密点大多属于公知技术,缺乏技术秘密‘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构成要件,不成为法律意义上的‘技术秘密’;另有极少部分秘密点是否为公知技术,需由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经‘公知技术’抗辩后,原告(华谊公司)主张的技术秘密点的数量和范围将被极大地限缩,最后即使剩下少数并未被公开的技术信息点而构成技术秘密的,还需要就菏泽华立实际使用的技术方案与该特定技术秘密点是否相同或实质性相似进行技术比对或申请鉴定,即‘同一性’比对或鉴定。

  b、即使最终通过比对或鉴定,菏泽华立实际使用的某技术方案与上海华谊主张的某技术点存在相同或实质性相似的,菏泽华立还可以‘对其实际使用的技术方案具备合法来源而不存在侵权’为由来进行抗辩。

  c、即使在极端情况下,法院不接受菏泽华立的抗辩,判定个别被控历史技术方案与上海华谊相同或实质性相似,据菏泽华立所述,菏泽华立已根据多年与中科院合作的技术开发经验对涉及的技术方案进行技术革新形成了新的技术方案,即便历史上的部分技术方案最终可能被判定侵权,法院也难以直接判决新的技术方案停止从而导致现有生产线或新建生产线的停止运行。

  d、我们以往代理数十起技术秘密类诉讼,未出现过被告因侵犯某一或某几个技术秘密点而被判令停止实施全部技术方案、全面停产的裁判结果;我们也未检索到被告因侵犯某一或某几个技术秘密点而被判令停止实施全部技术方案、全面停止生产线运行的裁判结果。”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对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被访谈人员认为,上海华谊提出的涉及侵权的技术秘密点,根据查阅到的公开文献均有公开报道或类似公开报道;此类生产技术属于一种公知技术,较难界定为技术秘密。

  ③设置利益保护措施

  A、已制定涉诉技术秘密点的替代改造方案

  在对菏泽华立进行股权收购时,发行人的相关技术人员已对相关的技术纠纷进行了审慎评估。发行人认为,上海华谊主张的技术秘密点与菏泽华立实际使用的技术方案并不相同或实质性相似;且并不涉及菏泽华立的核心工艺及专利,如果出现部分技术秘密点被判侵权,发行人及菏泽华立亦可通过对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的方式以避免侵权风险,不会对菏泽华立的正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发行人及菏泽华立相关技术人员对上海华谊主张侵权的技术秘密点进行了分析,制定了相应的替代改造方案,预计改造费用约为773万元。

  单位:万元

  ■

  若因本次诉讼导致相关技术点需进行技术改造的,菏泽华立可利用例行的年度检修时段对生产线进行相应改造,从而避免因停产造成的停工损失。

  综上,发行人认为,如果发生败诉,菏泽华立亦可通过对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的方式避免侵权风险。

  B、与原股东签订了保障发行人权益的承诺

  齐翔腾达与菏泽华立原股东陈新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富甲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鲁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鲁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易达利签订了《增资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并依照约定交付了3亿元的增资款以及6.18亿元的股权转让款。发行人与原股东约定了保障发行人权益的条款:

  ■

  C、菏泽华立原股东已将其持有49%股权进行质押以保障履约可行性

  发行人通过增资以及股权转让的方式取得了菏泽华立51%的股权,剩余的49%股权仍由其余股东持有。如果发生败诉且其余股东无法赔付的情形,发行人可依据上述备忘录及协议的约定,通过申请法院拍卖其余股东持有的菏泽华立49%股权;或与其余股东协商以股权折价的方式,取得菏泽华立剩余的49%股权,实现对发行人的赔偿责任。

  为保障履约可行性,菏泽华立其余股东陈新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鲁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鲁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分别与发行人签订了《股权质押协议》,将其持有的菏泽华立剩余的49%股权质押给发行人作为履约保障措施。上述质押事项已于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登记,质权登记编号为“371700202004030001”、371700202004030002”、“371700202004030003” ,股权质押已设立。

  D、陈新建已提供9,000万的保证金

  菏泽华立原实际控制人陈新建已在中国工商银行淄博临淄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临淄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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