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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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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公告编号:临2020-051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过户情况

  福州卓创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创传媒”) 于2020年06月23日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分别竞得王玲玲持有的ST厦华11369046股股票和德昌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ST厦华9666667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 2020-029号公告。

  2020年8月14日,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获悉,截止2020年8月13日上述股票已完成变更过户手续,并已过户至卓创传媒名下。本次股权过户完成后,卓创传媒持有公司股份21,035,7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2%。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王玲玲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110,310,8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8%,其中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4,140,8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8%。

  2、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控股股东赣州鑫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59,018,396股股权因重新司法拍卖尚在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于2020年7月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8),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根据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黔01执361号和(2020)黔01执361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对本公司控股股东德昌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所持14,653,333股本公司股票于2020年7月22日至2021年1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处置。

  4、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股权拍卖及股权处置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公告编号:临2020-052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被动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王玲玲及其一致行动人赣州鑫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昌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王春芳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25.10% 减少至21.08%,其中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从20.10%减少至16.08%。

  2020年8月14日,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获悉,截止2020年8月13日王玲玲持有的ST厦华11,369,046股股票和德昌行(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ST厦华9,666,667股股票已完成变更过户手续,并已过户至福州卓创传媒有限公司名下。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注:1、公司于2020年6月1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股份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5)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25.44%减少至25.10%;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从20.44%减少至20.10%;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

  注:王春芳所持有的5%股权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已于2020年5月12日委托给张建实先生行使。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原因为被动减持,公司已分别于2020年5月22日、2020年6月2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2)及《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29)。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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