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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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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涉嫌
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0-151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涉嫌

  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执行的不确定性风险

  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根据《破产法》第九十三条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执行期间,如亿阳集团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草案,其仍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因涉嫌未履行审议程序为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或“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及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2日、11月16日、12月19日、2020年1月15日、2月19日、3月18日、4月21日、5月20日、6月20日和7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涉嫌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89、临2019-103、临2019-116、临2020-015、临2020-027、临2020-046、临2020-073、临2020-099、临2020-135和临2020-143)及公司已披露的其他相关公告。

  现将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涉嫌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如下:

  一、关于资金占用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实际占用公司资金总额为70,840.45万元,其中因涉及诉讼判决被执行和司法拍卖金额23,802.24万元,并且尚未归还占用公司资金。上述事项公司已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涉嫌违规担保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涉及控股股东的担保诉讼共计45笔,涉案本金476,948万元,未诉担保本金20,050万元(本金),合计担保总额为本金496,998万元。涉诉事项中,共计有12笔(其中同一原告,不同案号的两起涉诉事项合并为一笔统计)生效判决为公司需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涉案本金共计127,787万元;另有15笔生效判决,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涉案本金111,461万元;其余诉讼尚处于司法程序中,合计涉案本金237,700万元。公司在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后均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发生违规情形的原因及主要责任人

  1、关于公司发生违规情形的原因及主要责任人,中国证监会已于2017年12月6日开始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正在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

  2、公司于2020年1月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19)137号,由于(1)控股股东违规占用公司巨额资金;(2)公司违规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巨额担保;(3)公司业绩预告不准确;(4)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时任董监高进行了责任认定并予以纪律处分。具体内容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12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邓伟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全文。

  四、解决涉嫌违规问题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1、公司解决涉嫌违规问题采取的措施及进展

  1)强化公章管理。

  2)公司成立专门小组解决相关事项,并与专业律师团队合作积极应诉。

  3)2020年5月29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裁定批准了亿阳集团变更后的重整计划草案(万怡投资)(裁定书编号:黑01破5-4号),公司一直积极与亿阳集团沟通,督促亿阳集团严格执行重整计划草案,尽快解决因其债务纠纷所引发的涉诉担保事项。

  2、控股股东关于解决涉嫌违规事项的承诺

  为消除资金占用及涉嫌违规担保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做出如下承诺:

  2018年6月2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承诺函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优先归还公司现存的相关或有债务。

  2018年9月3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亿阳集团发来的回复函的公告》。亿阳集团在《回复函》中确认,在其过往经营中,确实存在通过五洲博通从公司借用资金的情况。亿阳集团承诺会尽快筹措资金,附加上收益分期偿还所欠款项。同时,以其干细胞资产作为上述还款的担保保证。由于公司无法对干细胞资产可变现价值进行判断,公司一直的诉求是希望亿阳集团以现金形式偿还。

  2020年5月29日,哈尔滨中院裁定批准了亿阳集团变更后的重整计划草案(万怡投资),在重整计划草案执行过程中,亿阳集团的上述承诺是否能够实际履行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督促亿阳集团严格执行重整计划草案,尽快制定并落实还款计划,如有进展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3、控股股东关于解决涉嫌违规事项的进展

  控股股东亿阳集团拟在其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解决公司涉嫌违规事项。经向亿阳集团了解,截至目前,亿阳集团的重整计划执行情况进展如下:

  自2020年7月13日对重整计划进展进行披露以来,大连万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怡投资”)作为重整投资人加大力度,在管理人的监督和亿阳集团的配合下,重整计划执行工作取得一定进展。

  一、重整计划执行进展

  1、资金到位情况

  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截至2020年7月9日,万怡投资已提前将第二笔1.6亿元投资款存入银行监管账户并于2020年8月10日划入管理人账户。至此,万怡投资承诺的3亿元现金投资部分已全部出资到位,该笔资金用于清偿债务、支付相关重整费用。

  2、现金清偿债务

  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管理人已启动向普通债权人发放每户(人)10万元工作(低于10万元的债务,按照实际数额清偿),进行债务清偿,部分债权人已收到该笔清偿款。

  3、债转股进展

  继上次信息披露后,万怡投资律师团队与管理人经与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沟通,将采取分期分批启动方案实施工作。由于情况复杂,转股工作依然存在较多困难。截至2020年8月13日,在亿阳集团的配合工作下已同意转股569家,占总债权人数的44.45%; 已同意转股的相应债权金额102.64亿元,转股数量9.9亿股,占比54.65%。同时,万怡投资安排资金近1000多万元,按时为亿阳集团员工发放工资并支付办公费用,以维持良好运营秩序。

  4、采取法律措施,保护公司及亿阳集团财产安全

  由于涉及公司对为亿阳集团担保问题,导致公司大量财产被司法查封,有些案件已经进入执行阶段。对此,依据重整计划裁定,管理人、公司和万怡投资分别与各执行法院进行协调、沟通,并提出执行异议,中止了部分案件的执行,并正在对其他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进行执行异议申请。

  二、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间节点

  按照重整计划规定,本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自哈尔滨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计算,亿阳集团应当争取在12个月内执行完毕。如重整计划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执行完毕,亿阳集团应于执行期限届满前向哈尔滨中院提交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限的申请,并在哈尔滨中院批准的延长执行期限内继续执行。

  同时,万怡投资正在投入大量资源积极准备,计划如期解决重组计划内承诺的涉及公司大股东的占款事项。为保证重整执行尽早完成,进一步推动债权人转股工作重中之重事项如下:

  1、万怡投资对亿阳集团51%股权工作按照重整计划裁定,亿阳集团在收到3亿元之日起7日内,应与万怡投资办理51%股权变更手续。截至目前,由于亿阳集团原主要出资人邓伟所持有股权存在质押和司法冻结情况,尚未解除,相关债权人转股沟通工作正在进行,股权变更手续尚未完成。

  2、债权人转股工作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亿阳集团在管理人监督下,正全力推动其他债权人转股工作,在积极沟通协调的基础上,对仍存异议的债权人,将敦促管理人按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提存,并向法院申请协助执行通知书。在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由于债权人多,债务情况复杂,债转股工作推进仍然较为迟缓。亿阳集团正在积极寻求法院的帮助,希望得到法院进一步支持。

  目前,公司为亿阳集团提供担保而被查封、冻结的财产、银行账户和信誉损失等问题尚未解决,严重影响了公司正常运营,甚至造成了相关退市风险,为彻底解除风险,亿阳集团将继续推进重整计划的执行,尽快完成相关工作,并协同管理人就重整计划执行难点,向法院申请协助执行司法文书,以尽快解脱对公司的拖累。

  五、相关风险提示:

  1、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执行的不确定性风险

  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根据《破产法》第九十三条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执行期间,如亿阳集团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草案,其仍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

  2、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

  哈尔滨中院裁定批准亿阳集团变更后的重整计划草案对公司可能产生重大影响,亿阳集团重整计划草案的执行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并且可能涉及到公司被全面要约收购。公司将根据重整计划草案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主营业务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受亿阳集团债务诉讼的影响,包括基本户在内的多个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部分业务的投标受到很大影响,新签约合同额下降。由于业务发展受到影响,员工积极性受挫,受公司2020年出现欠发工资情况以及竞争对手持续恶意挖角影响,近期一线研发骨干大量离职,研发能力损失巨大,新业务拓展处于缓慢停滞状态。目前员工欠薪情况已经得到有效解决,公司正在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并积极采取措施恢复研发能力。但如果营业收入继续下降,公司将面临主营业务继续亏损的风险。

  4、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可能存在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2017年12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黑调查字[2017]26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正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

  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将面临重大违法退市风险。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289             证券简称:*ST信通     公告编号:临2020-152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3,114,064股,限售流通股64,459,419股,合计为207,573,483股,上述股份100%处于轮候冻结状态。

  2、本次解除冻结之后,亿阳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仍然处于100%轮候冻结状态。

  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0司冻0814-02号),对亿阳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予以解除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1、解除冻结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文书名称:协助执行通知书

  文书号:(2018)京0108民初2493号

  解冻日期:2020年8月14日

  主要内容: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助解除对亿阳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无限售流通股100,000,000股的轮候冻结。

  2、解除冻结机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文书名称:协助执行通知书

  文书号:(2018)京01执15号

  解冻日期:2020年8月14日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助解除对亿阳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无限售流通股143,114,064股,限售流通股64,459,419股,合计为207,573,483股)的轮候冻结。

  3、解除冻结机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中院”)

  文书名称:协助执行通知书

  文书号:(2018)黑01执878号

  解冻日期:2020年4月3日

  哈中院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助解除对亿阳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无限售流通股143,114,064股,限售流通股64,459,419股,合计为207,573,483股)的轮候冻结。

  4、解除冻结机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书名称:协助执行通知书

  文书号:(2019)黑01破5-5号

  解冻日期:2020年8月12日

  亿阳集团重整计划已被哈中院批准实施,根据(2017)鲁02民初1243号民事裁定书保全的财务处理权转移给哈中院,哈中院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助解除以上案号项下的对亿阳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无限售流通股143,114,064股,限售流通股64,459,419股,合计为207,573,483股)的轮候冻结。

  5、解除冻结机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书名称:协助执行通知书

  文书号:(2019)黑01破5-6号

  解冻日期:2020年8月12日

  亿阳集团重整计划已被哈中院批准实施,根据(2018)湘0523财保30、31、32号民事裁定书保全的财务处理权转移给哈中院,哈中院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助解除以上案号项下的对亿阳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无限售流通股50,000,000股的轮候冻结。

  6、解除冻结机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书名称:协助执行通知书

  文书号:(2019)黑01破5-7号

  解冻日期:2020年8月12日

  亿阳集团重整计划已被哈中院批准实施,根据(2017)京民初160号、(2018)京民初106、107号民事裁定书保全的财务处理权转移给哈中院,哈中院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助解除以上案号项下的对亿阳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无限售流通股143,114,064股,限售流通股64,459,419股,合计为207,573,483股)的轮候冻结。

  截至本公告日,亿阳集团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3,114,064股,限售流通股64,459,419股,合计为207,573,48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89%,已冻结和轮候冻结207,573,483股,轮候冻结事项与亿阳集团的债务纠纷相关。

  公司将持续关注亿阳集团股份被冻结及解除冻结事项,并进行后续披露。上述亿阳集团相关股权被解除轮候冻结事项,对本公司的运行和经营管理未造成实质性影响。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5日

  ●报备文件

  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书(2020司冻0814-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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