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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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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2,431,658.1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28,592,233.39元,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7,706,199.72元,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元(含税),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3,377,189,0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5,262,689.96元(含税)。公司2020年半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面对急剧变化的外部形势,公司坚持“战疫情、保经营”两手抓两战赢的工作要求,紧扣高质量发展主线,努力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管控水平。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32.50亿元,同比增加6.1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92亿元,同比下降44.68%。

  一、钢铁产业:攻坚克难,全力确保生产经营稳定顺行

  1、稳生产,提效率,推创新

  公司紧扣主线稳定顺行,强化目标管理和工序协同,2座高炉差异化生产持续保持平稳,直热装率双双取得突破,较去年大幅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质量攻关卓有成效,炼钢夹杂(翘皮)改判率连续三个月下降,热轧原因改判率连续三个月保持0.4%及以下,双双创历史最好水平;“IF钢GE命中率”连续5个月保持在90%以上,再度刷新历史最好成绩;连铸电磁搅拌技术全面投入使用,上半年累计生产焦炭54.14万吨、铁水210.46万吨、钢坯221.22万吨、热卷217.01万吨。持续深化“1+3+α”产品发展战略,1-6月份完成优质特色产品产销量97万吨,增效4816万元,上半年开发12个新产品,包括电池壳钢NDCK、取向硅钢NQS01、高碳工具钢SK85、高强汽车钢S700MC等4个“1”类高端产品,其中电池壳钢NDCK实现小批量稳定供货,半年度产量2089吨,吨钢增效达到114元/吨;高碳工模具钢SK85在4月完成首次试制生产168吨,重点用户实现试用,实现了高碳工具钢生产的再次突破。

  2、降成本,抓市场,增效益

  公司聚焦“避风险、降成本、经济运行”策略,全方位开展用料结构优化、工序成本控制、产品优化升级、投资控制管理等方面的对标学习,在供销、生产、技改、设备多条线多组合开展“系统降本”。强化市场形势分析和研判、强化产销节奏控制和库存灵活管理,努力化解疫情带来的巨大冲击和物流不畅影响,采购工作在积极落实应急物资供应基础上,瞄准机遇,通过与海关、港口等部门的密集协调,抢抓50万吨进口煤,对比同期国内长协资源降低采购成本1.4亿元;铁矿石、废钢合金等其他大宗原燃料和资材备件降低采购成本3400多万元。营销工作抓住市场品种价差有利时机,实现优质特色产品拓展量的新突破,针对疫情导致产副品滞销等情况,通过有力协调客户及运输公司、组织转储、内部协同优化排产等举措,保证了产副品销售、发运安全有序。

  3、保安全,重环保,强建设

  公司始终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执行工作。坚持绿色发展工作思路,紧扣体系化运营管理要求,抓牢2号高炉智能化技术改造提升和系列超低排放项目等重大项目建设任务,全力以赴抢进度、赶工期,报告期内技改项目共完工13项,节能环保设施设备实现长周期稳定运行,与上年同期相比,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21.75%、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16.76%、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23.23%、氨氮排放量下降76.07%、总氮排放量下降35.41%、厂区平均降尘量下降17.09%;1-6月份吨钢综合能耗较年度计划下降2.47%,吨钢耗新水较年度计划下降76.88%,清洁生产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

  二、环保产业:内挖潜力,外拓市场,提质增效稳健发展

  1、强化市场拓展。紫光环保大力实施“深耕浙江,面向全国”的市场战略,积极推进与地市合作,加速资源整合,与义乌市水务建设集团签订了环保水务产业整合的战略合作协议、与温州城发集团签署了温州蓝田污泥干化焚烧项目合作协议,积极推进合作事宜。加快落实推进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全省100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任务,新签约松阳县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项目,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与联合体单位中标了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半地埋式污水处理厂(二期)EPC项目。报告期内紫光环保筹建在建项目5个,为推进项目建设,努力克服新冠疫情的影响,加强现场管理,科学制订工作计划,做好进度控制,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按期按质完成节点目标。再生资源公司主动出击,深入到重要客户、重点单位开展服务工作,尽最大努力拓展业务渠道,成功开拓东方特钢、龙腾特钢2家钢厂客户。

  2、强化生产运营与安全管理。紫光环保始终把推进运营标准化建设作为工作重点,一方面通过组织专技培训,提升子公司员工技术能力;另一方面调动总部技术力量,提供全时候技术支持,发挥运营调度中心的“五大中心”功能,实时掌握子公司情况,提升问题处理质量和速度。制定下发年度安全管理计划,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年度职业健康安全消防目标管理责任书。

  三、数字经济产业:加快战略布局,积极培育公司发展新动能

  报告期,公司与浙江天猫在杭州市签订了关于共建浙江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在杭州市拱墅区杭钢半山基地管辖区域内选址共同建设浙江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为实施运营主体,投资39.79 亿元建设浙江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该项目采用合作方浙江天猫提供的设计、建设、运营标准体系,建设两个高标准绿色数据中心,项目分两批建设,先行投资建设一期项目,一期工程预计不含服务器投资 199,510.71 万元,建设期约 24个月,二期工程预计不含服务器投资 198,342.98 万元,二期项目进度及合作安排以后续双方约定为准。另外,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尚在建设中,因受疫情影响,原定建设计划推进受阻,云计算公司审时度势、科学合理调整项目进度实施计划,严格约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加强各方协调联络、加强进度安全管控、加强质量抽检监制,项目建设安全、质量、进度、投资费用整体受控,预计于2020年8月建成投产。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66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8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逐项书面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0-068)。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 2020年上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2,431,658.15元,母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实现净利润328,592,233.39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7,706,199.72元。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元(含税),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3,377,189,0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5,262,689.96元(含税),公司2020年半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9)。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67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6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8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逐项书面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 2020年上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2,431,658.15元,母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实现净利润328,592,233.39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7,706,199.72元。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元(含税),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3,377,189,0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5,262,689.96元(含税),公司2020年半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68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48 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8,749,99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28元,共计募集资金2,474,999,977.28元,其中人民币3.68元为发行对象钢钢网电子商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多认缴的投资款,扣除发行费用29,344,103.42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45,655,873.86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202020029900105537的人民币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177号)。另扣除验资登记费等655,896.2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444,999,977.65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59,882.0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756.05万元;2020年上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998.98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29,500.00万元,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57,500.00万元,2020年上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97.85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45,880.9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353.90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11,972.9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3,353.9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及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钢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及子公司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环保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宁波银行杭州城西支行营业部及子公司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资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16年12月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及子公司常山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山紫光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及子公司德清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清紫光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及子公司福州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紫光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及子公司甘肃富蓝耐环保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肃紫光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及子公司青田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田紫光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及子公司三门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门紫光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及子公司宣城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紫光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19年12月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墅支行及子公司杭州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计算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宁钢公司、紫光环保公司及再生资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有1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宁钢公司的相关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主要为与该公司环保节能相关,并不产生直接的新增收入和利润,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改善公司的节能环保,能够间接为该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帮助,为长期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金属材料交易平台项目的投资,将募集资金投向9.5亿元变更为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其中72,596.18万元用于收购云计算公司100%股权,22,403.82万元用于以云计算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运营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经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紫光环保污水处理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191.1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紫光环保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原料场封闭工程项目,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由于公司实际募集配套资金净额244,500.00万元与计划募集金额280,000.00万元存在35,500.00万元缺口,故该项目不再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2,500.00万元资金缺口,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

  [注2]:烧结机活性焦烟气净化工程,公司通过BT方式委托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建设期: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2018年8月,该工程已完工投运,尚未完成决算。

  [注3]:再生资源5万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截至期末该工程实际已开始陆续投入,尚未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注4]:公司未承诺截至2020年半年度末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故以承诺投资总额列示。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69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2,431,658.15元,母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实现净利润328,592,233.39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7,706,199.72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元(含税)。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3,377,189,0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5,262,689.96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0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03.27%。公司2020年半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 年8 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分红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分红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70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钢铁》以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20年半年度的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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