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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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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二、风险因素”。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2020年上半年,公司股份支付费用为112,286,515.19元,该费用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为99,993,862.50元(已考虑相关所得税费用的影响)。因此,2020年上半年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1,518,529.4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5.61%。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是一家集成电路设计公司,致力于为云计算和人工智能领域提供以芯片为基础的解决方案,目前主要产品包括内存接口芯片、津逮?服务器CPU以及混合安全内存模组。

  (一)经营业绩

  2020年上半年,公司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克服多重困难,推动公司经营业绩取得良好增长。

  1、主营业务收入:公司2020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08,957.67万元,同比增长23.93%。

  2、盈利能力:公司2020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152.4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33.43%;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151.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5.61 %。推动公司净利润在2020年上半年持续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3.93%;(2)公司利用闲置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从而促使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3)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3、财务质量:公司整体财务状况良好,经营款项回收情况良好。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3月31日之前的应收账款已全部收回。公司2020年上半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额为64,102.55万元,与公司净利润水平基本匹配。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854,091.98万元,净资产773,632.4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42%,体现了良好的资产质量。

  (二)研发情况

  1.研发投入

  公司坚持技术创新,高度重视研发工作。2020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合计16,433.9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5.08%。公司保持高水平的研发投入,将为公司在技术创新及产品开发方面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2.研发成果

  (1)2019年公司已完成符合JEDEC 标准的第一子代DDR5 RCD及DB芯片工程样片的流片,并已送样给公司主要客户和合作伙伴进行测试评估。2020年上半年公司根据主要客户和合作伙伴的反馈正在对芯片进行设计优化,预计2020年下半年完成量产版本芯片的研发。

  (2)2019年公司与合作伙伴已完成符合JEDEC 标准的DDR5 服务器内存模组配套芯片工程样片的流片,并送样给内存模组厂商评估。2020年上半年公司与合作伙伴根据内存模组厂商的反馈正在对芯片进行设计优化,预计2020年下半年完成量产版本芯片的研发。

  (3)2019年公司已完成PCIe 4.0 Retimer 芯片的工程样片的流片,2020年上半年已送样给潜在客户和合作伙伴进行测试评估,根据主要客户和合作伙伴的反馈正在对芯片进行设计优化,预计2020年下半年完成量产版本芯片的研发。

  (4)2019年公司已初步完成了人工智能相关芯片架构定义和技术可行性研究,2020年上半年已开始进行相关芯片的研发工作。

  (5)2020年上半年公司共获得2项发明专利授权,新申请了16项发明专利;共申请并获得3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三)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于2019年推出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月8日决议对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350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25元/股,首次授予日公允价值为每股68.84元。该项激励措施的实施将进一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发挥团队的创新能力,为公司经营效率的提升和公司业务的长期稳健发展提供重要的动力保障。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具体内容参见“第十节、五、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08  证券简称:澜起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2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8月14日,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6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28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298.1389万股股份。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01,938,447.2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746,558,074.15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01500005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与开户银行、募投项目联合实施主体、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计划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9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澜起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澜起电子上海”)共同实施人工智能芯片研发项目。除上述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外,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化。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三、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1、新一代内存接口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新一代内存接口芯片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新一代内存接口芯片项目的原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澜起电子昆山。根据公司战略安排,考虑到本项目的产业化及人才布局需要,本次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澜起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澜起半导体”)和澜起电子上海作为该募投项目的联合实施主体。

  除新增昆山澜起半导体和澜起电子上海作为联合实施主体外,本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存在重大变化。

  本次增加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加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一——昆山澜起半导体

  ●公司名称:昆山澜起半导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崇和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4月10日

  ●注册地址:昆山综合保税区新巷路116号3号房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集成电路、计算机软件、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的设计、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澜起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昆山澜起半导体总资产为7,738.16万元,净资产为4,897.56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8,775.11万元,净利润为579.00万元。(上述数据均为公司单体经审计数据)

  2)增加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二——澜起电子上海

  ●公司名称:澜起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崇和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4月18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科技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集成电路、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的设计、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澜起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从而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澜起电子上海总资产为13,052.75万元,净资产为1,160.44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672.56万元,净利润为-3,839.56万元。(上述数据均为公司单体经审计数据)

  新一代内存接口芯片项目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后,实施主体变为澜起电子昆山、昆山澜起半导体和澜起电子上海。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昆山澜起半导体提供无息借款30,000.00万元,向澜起电子上海提供无息借款20,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10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到期后可续借,也可提前偿还。

  ■

  (二)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影响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是公司从自身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加快本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后的管理措施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新增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已在相关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公司、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见本公告第五节)。公司将监督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相关情况

  人工智能芯片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澜起电子上海,原实施地点为上海市徐汇区和上海市嘉定区。由于澜起电子上海的注册地址已由上海市嘉定区云谷路599弄6号620室J01变更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因此本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之一由上海市嘉定区变更为上海市临港新片区。

  除变更实施地点外,本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存在重大变化。

  五、《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20年8月14日,公司与昆山澜起半导体、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以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澜起电子上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以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澜起电子上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营业部以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

  注:募集资金存放金额为拟存放于该专项账户的初始金额。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一)的主要内容

  甲方: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一”)

  昆山澜起半导体有限公司(“甲方二”)

  乙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

  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2)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3)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王建文、鞠宏程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并经乙方同意。

  (4)乙方按月(每月5日之前,如遇月初假期,则为假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5)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6)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14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7)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8)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9)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内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10)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二)的主要内容

  甲方: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一”)

  澜起电子上海(“甲方二”)

  乙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

  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协议条款同协议一。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三)的主要内容

  甲方: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一”)

  澜起电子上海(“甲方二”)

  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营业部

  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协议条款同协议一。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募投项目新增的实施主体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已与公司、开户银行以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可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有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核了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监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独立董事意见,保荐机构认为:澜起科技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文件

  1、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08  证券简称:澜起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3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8月14日,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6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28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298.1389万股股份。本次发行每股价格为人民币2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01,938,447.2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746,558,074.15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01500005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闲置募集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规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进行滚动使用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核了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监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独立董事意见,保荐机构认为:澜起科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文件

  1、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08          证券简称:澜起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4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编制了2020年半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6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28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298.1389万股股份。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01,938,447.2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746,558,074.15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01500005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7,077,117.90元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其中:2019年8月5日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61,005,937.60元,上述费用已以募集资金置换;2019年8月6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合计人民币71,829,623.68元,2020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合计人民币104,241,556.62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536,816,012.95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扣除牵头主承销商承销费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为2,785,747,158.17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经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与开户银行、募投项目联合实施主体、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4)。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截至2020年6月30日,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上半年,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前期置换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

  (三)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2019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上半年,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1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688008          证券简称:澜起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5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自成立以来,已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设有19家分所。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

  本公司审计业务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上海分所”)主要承办。安永华明上海分所于1998年7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0楼。安永华明上海分所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2、人员信息,安永华明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拥有从业人员7,974人,其中合伙人162人、执业注册会计师1,467人,较2018年12月31日增长302人。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拥有充足的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

  3、业务规模,安永华明2018年度业务收入人民币389,256.3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47,094.16万元。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74家,收费总额人民币33,404.48万元,资产均值人民币5,669.00亿元,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有涉及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保险已涵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安永华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曾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7日由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责任人出具的(2020)21号警示函,以及于2020年2月24日由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36号警示函,相关事宜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会计师顾兆翔先生,具有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自2005年开始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拥有15年审计服务业务经验,在高科技、零售及消费品、生物医药等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徐汝洁女士,具有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自1993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27年审计服务业务经验,熟悉资本市在高科技、零售消费品、化工、工程、教育培训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拟签字会计师王丽红女士,具有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自2010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10年的执业经验,在高科技、零售消费品、医疗医药、工程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19年度公司向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170万元。

  二、拟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报董事会审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08          证券简称:澜起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6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0年8月7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有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四)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4)。

  特此公告。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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