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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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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带来的全产业链复工延迟,以及终端产品结构变动的影响,公司报告期业绩低于去年同期。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526.5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78%;利润总额4,024.9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19.8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29%。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21,915.26万元,较期初增加53.83%;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7,618.07万元,较期初增加89.52%。

  报告期内公司的重点工作:

  1、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范工作的落实和执行

  在疫情爆发初期公司第一时间制定了《疫情期管控与防控措施预案》,积极做好自身防控工作,且主动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通过向安徽轻工技师学院等组织捐款捐物,助力新冠疫情防控阻击战。目前国内的新冠肺炎疫情虽有所缓解,但局部地区仍存在反复,充分体现了防疫工作的长期性,公司对此深刻认识、高度关注疫情变化,在防护措施、监控与物资等方面已形成体系,有力保障生产管理高效运营。

  2、加快Mini LED等重大项目研发进度,实现试产并应用于客户样机

  Mini LED显示技术是指利用小间距RGB三基色LED依次拼接而成的显示设备。其利用芯片规格在80至300微米之间的倒装芯片直接固晶在PCB基板上,并通过电路控制系统,使显示光源亮度达到2000 nits以上,具有自发光、高光效、高色域、低能耗、发光寿命长、响应速度快等优势。Mini LED将会推动并带来新型显示行业革命性的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Mini LED等重大项目的组织力量与研发进度,Mini LED背光技术产品已批量试产,并应用于客户样机。

  3、优化市场布局,稳步开拓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为客户提供具有技术优势、性能优势及成本优势的产品方案,引领新型显示行业超轻薄化、高色域、高动态对比度、健康护眼、柔性显示等趋势,推动显示技术的发展革新,持续为客户创造技术亮点和市场增长点。重点加强了与全球一线品牌厂商的技术与产品交流,为持续巩固与增强市场地位夯实基础。

  4、强化内部管理,固化文体基因,持续打造与提升团队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精细化管理,持续推进价值导向评价与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全方位锻造并固化“诚信务实创新高效”的文化基因,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友

  2020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公告编号:2020-025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8月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会议由董事长彭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27)。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8)、《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1年8月31日延迟至2022年8月31日,对募投项目“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0年11月30日延迟至2021年11月30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433.24万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工程款、设备购置款等相关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根据本次章程变更的情况,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83股票简称:芯瑞达公告编号:2020-026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8月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会议由苏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27。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8)。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1年8月31日延迟至2022年8月31日,将募投项目“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0年11月30日延迟至2021年11月30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433.24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三、 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0-028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1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354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截至2020年4月22日止,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4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9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59,397,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33,492,028.3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5,905,371.69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051”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了专户存储制度,2020年4月22日,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4月30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明珠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各募集资金存款专项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5日

  附件一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0-029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投项目“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1年8月31日延迟至2022年8月31日,将募投项目“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0年11月30日延迟至2021年11月30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与募投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1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354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截至2020年4月22日止,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4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9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59,397,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33,492,028.3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5,905,371.69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0]230Z0051”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按轻重缓急的顺序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二、延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延期募投项目为“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截至2020年6月30日,上述延期募投项目实际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含尚未置换的部分。

  三、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考虑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调整后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如下:

  ■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受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以及2020年初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带来的人员流动限制等影响,与上述募投项目的建造准备、设备比对、采购调研、物流运输、安装调试等环节进度均不及预期,不能按原定计划完成建设。

  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高效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考虑后期项目建造、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时间等因素,基于严谨的判断,现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将延长:将募投项目“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1年8月31日延迟至2022年8月31日,将募投项目“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0年11月30日延迟至2021年11月30日。

  四、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调整,未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的需要和战略规划。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1年8月31日延迟至2022年8月31日,将募投项目“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0年11月30日延迟至2021年11月30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1年8月31日延迟至2022年8月31日,将募投项目“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0年11月30日延迟至2021年11月30日。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1年8月31日延迟至2022年8月31日,将募投项目“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0年11月30日延迟至2021年11月30日。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海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延期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83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0-030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安徽芯瑞达科技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33.2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433.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1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354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截至2020年4月22日止,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4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9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59,397,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33,492,028.3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5,905,371.69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051”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项目的投资总额为57,5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上述项目,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与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之间存在资金缺口,将由本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0年4月30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33.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本次实施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符合发行申请文件的内容,且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五、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33.2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433.24万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符合募投项目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33.2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433.24万元。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募资资金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33.2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433.24万元。

  4、会计师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1752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芯瑞达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芯瑞达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海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因此,东海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1752号);

  5、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0-033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

  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瑞达”)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平板显示背光器件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期间,拟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包括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募投项目中的工程款、设备购置款等相关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1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354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截至2020年4月22日止,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4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9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59,397,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33,492,028.31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5,905,371.69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051”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项目的投资总额为57,5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上述项目,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与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之间存在资金缺口,将由本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并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决定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相关合同,由采购部等有关部门编制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明确资金支付的具体项目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审批程序。

  2、具体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时,由采购部等有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并注明付款方式为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按公司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

  3、财务部门建立台账,逐笔统计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月编制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情况汇总明细表,并抄送保荐代表人进行备案。在审核、批准后,将以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票据)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归还垫付的自有资金。

  4、财务部建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明细台账,按月编制《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并抄送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货币资金流动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意见

  2020年8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的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工程款、设备购置款等相关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2020年8月14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核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议案》。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控制合同履行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芯瑞达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芯瑞达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不影响芯瑞达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芯瑞达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0-032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以下内容修订: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说明及修订对照表

  根据《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章程中增加党建工作内容,并在《公司章程》中新增第十二条(新增第十二条后,其后条款序列顺延):

  ■

  上述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

  二、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0-031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拟续聘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授权董事长根据市场收费情况与其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全球知名会计网络RSM国际在中国内地的唯一成员所。

  该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4亿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从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本公司相关审计业务主要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承办。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2008年12月25日,注册地址为合肥市寿春路25号,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员工3,051人。其中,合伙人106人,首席合伙人肖厚发;注册会计师860人,全所共有2,853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总收入共计69,904.0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6,404.4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8,467.12万元;2018年为1,338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110家A股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对于本公司所在行业,该所及审计人员拥有丰富的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熊明峰,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为口子窖(603589)、中鼎股份(000887)、淮北矿业(600985)、皖新传媒(601801)、智能自控(002877)、中环环保(300692)、宝明科技(002992)、芯瑞达(002983)、同庆楼(605108)等多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证券业务审计15年。

  拟签字会计师:吴岳松,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为金牛电气(870014)、福民生物(870255)、诚拓股份(872670)、九华旅游(603199)等多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证券业务审计9年。

  拟签字会计师:王海英,中国注册会计师、先后为淮北矿业(600985)、莱茵环保(832371)等多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证券业务审计10年。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2017年10月25日,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28号(行政监管措施)。除此之外,近3年内,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量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审计费用并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且在2019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0-034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2020年8月31日(星期一)下午14:30点开始(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9:15—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2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1)截至2020年8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公司办公楼C栋一楼会议室。

  二、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审议《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20年8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上述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1、2、4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提案编码

  ■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8月26日9:00-11:30及14:00-16:00;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0年8月26日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xiansheng.tang@core-reach.com)。

  3、现场登记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公司办公楼C栋一楼会议室。

  4、现场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传真件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或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授权委托书传真件的,传真件必须直接传真至本通知指定的传真号0551-68103780,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系由委托人传真,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的,扫描件必须直接发送至本通知指定的邮箱xiansheng.tang@core-reach.com。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复印件、传真件及电子邮件扫描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6)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先胜

  电话:0551-62555080传真:0551-68103780

  电子邮箱:xiansheng.tang@core-reach.com

  6、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5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83

  2、投票简称:芯瑞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8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9:15—15:00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本人(本公司)在该次会议上的全部权利。本人(本公司)对如下全部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

  1、投票说明: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的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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