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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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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及指定公司
副总经理代为履行职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20-072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及指定公司

  副总经理代为履行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12日收到杜建华先生的辞职报告,杜建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杜建华先生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杜建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目前杜建华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因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空缺,公司董事会指定公司副总经理陆洲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直至聘任新任财务总监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杜建华先生在公司任职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经营与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20-073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授权副总经理

  履行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14日收到公司总经理单洋先生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公司副总经理陆洲先生履行总经理职务,授权职务范围具体如下: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银行累计存量借款额度内,决定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对外借款及该笔借款所需的资产抵押、质押等担保事项;决定新增(即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银行累计存量借款之外的新增借款)单笔金额低于500万元、累计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对外借款及该笔借款所需的资产抵押、质押等担保事项;

  (九)相关法律法规和《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总经理的其他职权,以及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本授权有效期自2020年8月11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止。本授权书所有授权为不可撤消授权。

  上述授权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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