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4
债券代码:136299 债券简称:16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匡振兴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五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相关内容。
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及其回复,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并形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公司于2020年7月1日,根据交易方案调整情况,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并形成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
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2020 年第 28 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相关审核意见及其回复,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并形成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及其摘要。
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二次审核意见及其回复,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及其摘要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并形成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四次修订稿)》及其摘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加期审计等补充更新事宜,公司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四次修订稿)》及其摘要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并形成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五次修订稿)》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匡振兴、徐涛、韩建国、吴红平、赵毅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0年3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进行了加期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模拟审计报告,并向公司出具了备考审阅报告。公司拟将上述补充更新后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报告、模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作为向监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匡振兴、徐涛、韩建国、吴红平、赵毅回避表决。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翠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翠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5
债券代码:136299 债券简称:16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婷婷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五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相关内容。
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及其回复,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并形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公司于2020年7月1日,根据交易方案调整情况,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并形成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
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2020 年第 28 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相关审核意见及其回复,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并形成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及其摘要。
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二次审核意见及其回复,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及其摘要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并形成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四次修订稿)》及其摘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加期审计等补充更新事宜,公司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四次修订稿)》及其摘要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并形成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五次修订稿)》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0年3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进行了加期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模拟审计报告,并向公司出具了备考审阅报告。公司拟将上述补充更新后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报告、模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作为向监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46
债券代码:136299 债券简称:16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四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加期审计等补充更新事宜,公司对本次交易报告书(草案)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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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有关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