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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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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 国际油气价格大幅下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1.油气现货交易价格大幅下降,现货销售收入大幅降低。

  今年1-6月,WTI平均油价为36.78美元/桶,较上年同期平均的57.31美元/桶,下跌了20.53美元/桶,跌幅达35.82%;天然气市场平均价格为2.05美元/Mcf,较去年同期的2.93美元/Mcf下降了0.88美元/Mcf,降幅达30.03%。以上因素,导致今年上半年公司油气现货销售价格同比大幅下降。

  2.存量套期保值合约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极端低油价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冲击。

  公司一直以来开展的石油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实现油价起到了较强的支撑保护作用。今年上半年,公司累计取得套期保值收益7,442.97万美元。在极端低油气价的情况下,将上半年石油实现价格锁定在45.62美元/桶,同比跌幅仅为10.43%,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油价下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保证了经营性现金流的基本稳定。

  (二)公司在低油价以及疫情情况下所采取的应对措施

  1.调整投资计划和生产策略

  为缓解生存压力并保持一定的经营业绩,尽可能地降低低油价对公司造成的冲击,同时减少COVID-19疫情日趋严重给公司带来的风险,公司于第二季度调整了油田开发计划,最大限度地降低了钻井作业量,以减少投资活动对现金的消耗,优先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同时,公司还调整了生产策略。自二季度起,在低油价情况下,以保证现阶段正常运营所需最低现金流为前提,逐步对部分生产井采取了临时性关停措施。同时,也制定了未来油价回升情况下恢复正常投资与经营活动的产量预案。

  2.控制固定费用,降低经营风险

  在COVID-19疫情及油价大幅下跌的双重影响下,公司对油气资产开发及生产策略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为顺利度过难关,保持公司的持续生存能力,公司还根据市场环境进行了一定规模的裁员及降薪,并采取了更加严格的措施控制油田作业成本和管理费用。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减少固定费用,从而降低经营风险。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收入准则。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20-053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无任何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3.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13日10:00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5.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珂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的要求进行编制。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55)。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20-054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无任何监事对本次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3.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13日11:00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5.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思远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审核意见:

  1.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无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4.2020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无。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20-055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潮能源”)编制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隆德开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02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6,084,394股(A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19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2,099,999,974.86元。扣除本公司前期发生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费用55,795,244.6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44,204,730.26元。截至2016年4月28日止,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众会字(2016)第456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使用金额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已使用1,553,953,785.42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折合人民币546,046,189.44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655,705,858.82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705,858.82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50,0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差异109,659,669.38元,系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以及汇兑损益扣除银行手续费以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7年6月2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11年6月9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公司专项募集资金储存、使用、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于2016年5月16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区支行、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犇宝”)和财通证券于2016年5月26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犇宝原所属美国子公司巨浪能源美国控股有限公司(Surge Energy America Holdings, Inc.)和财通证券于2017年9月21日(美国时间)与中国工商银行纽约分行(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New York Branch)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所属美国公司Moss Creek Resources, LLC和财通证券于2018年1月8日(美国时间)与中国工商银行纽约分行(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New York Branch)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汇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0年6月30日中间价7.0795计算。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公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支付中介机构费用金额60,157,720.88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使用金额25,650,000.00元,用自筹资金预先垫付34,507,720.88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中介机构费用为60,000,000.00元,实际发生的中介机构费用超过承诺投资金额60,000,000.00元的157,720.88元部分由本公司自筹解决。因此,公司置换前期垫付的中介机构费用合计34,350,000.00元。本次置换于2016年5月18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金额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4883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财通证券均对本次置换情况出具了专项意见,同意本次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3月9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5,0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8年7月9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5,2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潮石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上海新潮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9年7月4日,公司已归还上述25,250.00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6.50亿元人民币,公司暂时无法将于2019年3月9日到期的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50亿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银行专户。

  (四)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9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方式存放以及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现金管理,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现金管理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2017年9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了上述事项,现金管理期限自2017年9月29日起1年内有效,现金管理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方式存放以及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行使决策权,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截至2018年8月1日,公司根据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已实施完毕。

  公司2017年11月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本次增加总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17年11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了上述事项,本次新增4亿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自2017年11月28日起1年内有效,现金管理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方式存放以及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决策权,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截至2018年3月27日,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4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已实施完毕。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和变更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业务整合及架构调整暨变更募投资金实施主体的议案》,根据此次内部业务整合和架构调整方案,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之“标的资产油田开发项目”和“补充标的资产运营资金”的使用路径将由原“浙江犇宝-SurgeEnergyAmericaHoldings,Inc-SurgeEnergyAmerica,LLC-Hoople油田资产”变更为“浙江犇宝-新潮美国控股公司–SurgeEnergy美国控股公司–MossCreekResourcesHoldings,Inc.-MossCreekResources,LLC-SurgeEnergy,LLC-Hoople油田资产”,该变更事项会导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变更后使用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如下变更:

  1、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原募投项目“补充标的资产运营资金”拟投入的募集资金74,000.00万元人民币中的6,50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2,860.60万元,实际投入时将另外包含已产生的利息)变更为用于“补充Howard和Borden油田资产的运营资金”;

  2、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原募投项目“标的资产油田开发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130,000.00万元人民币中的12,25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79,189.75万元,实际投入时将另外包含已产生的利息)变更为用于“补充Howard和Borden油田资产的开发项目资金”,其余募集资金用途不变;

  3、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原募投项目“标的资产(即Hoople油田资产)油田开发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50,810.25万元人民币中的3,105.1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2,000.07万元,实际投入时将另外包含已产生的利息)变更为用于“补充Howard和Borden油田资产的油田开发项目资金”,其余募集资金用途不变。

  以上详见本公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3月9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5,0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后,上述募集资金尚未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0日披露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于2019年3月12日披露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法按期归还6.5亿元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

  基于公司目前现状以及历史原因,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暂时无法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50亿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银行专户。

  公司现任董事会和管理层一直在积极地探讨解决上述募集资金问题的方法,公司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新增银行授信、盘活境内存量资产、积极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和诉讼案件妥善解决等方式,尽快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4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注1: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与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存在差异系利息收入增加及汇率差异原因,变更后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实际已全部投入完毕。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2: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与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存在差异系利息收入增加及汇率差异原因,变更后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实际已全部投入完毕。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20-056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13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竹鹏先生的离职申请,竹鹏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职务,其辞职亦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竹鹏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竹鹏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丁思茗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丁思茗女士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丁思茗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丁思茗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丁思茗女士简历及联系方式如下:

  丁思茗,女,中国国籍,1979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MBA毕业。曾任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浪潮LG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产品项目经理、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证券与投管部总监、证券事务代表。丁思茗女士2020年加入公司,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联系电话:010-87934800

  传真号码:010-87934850

  电子邮箱:dingsiming@xinchaoenergy.com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大厦A座10楼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20-057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0年8月11日、8月12日和8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近日,市场环境和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尚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1、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因涉及恒天中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讼事项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编号:京调查字20043号),由于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30日披露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公司正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风险提示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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