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职工监事林伟丰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但仍在公司分支机构沙角A电厂担任财务部部长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职工民主选举李建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自公告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伟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716股。自本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林伟丰先生不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管理。
本公司及监事会对林伟丰先生在担任职工监事期间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八月十四日
附:李建文先生简历
李建文先生,男,1972年5月出生,函授本科毕业,工学学士,高级政工师,现任沙角A电厂纪检部部长。曾任沙角A电厂维修部热工分部程保班班长、沙角A电厂人力资源部人事劳资分部副主任、沙角A电厂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兼人事劳资分部主任、沙角A电厂纪检监察部部长等职务。
李建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李建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