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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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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0-052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4日发出。2020年8月12日,会议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叶建桥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需要,会议同意聘任董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邓义虹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任期均为2020年8至2021年9月。向前先生、范华忠先生、邱贤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向前先生、范华忠先生、邱贤成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他们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调整2020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在未考虑重大资产重组因素的前提下,2020年公司计划完成网供电量22.02亿千瓦时,售电量20.02亿千瓦时,实现营业收入13.45亿元。鉴于公司已完成对重庆长电联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能源”)控股权及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电力”)100%股权的收购,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重大变化,根据重组完成后的相关情况,会议同意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经营计划为:2020年度,公司计划完成网供电量88.40亿千瓦时,售电量84.14亿千瓦时,实现营业收入58.15亿元。

  本次调整经营计划系自资产交割审计基准日2020年5月31日后,反映重组前三峡水利全年预算+本次重组所收购公司6-12月的合并预算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调整2020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余额的议案》;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余额的议案》,在未考虑重大资产重组因素的前提下,同意2020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余额为不超过25亿元。鉴于公司已完对联合能源控股权及长兴电力100%股权的收购,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重大变化,根据重组完成后的相关情况,会议同意2020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余额调整为不超过90亿元。适用期限为2020年6月至下一次股东大会重新核定向金融机构融资余额之前。公司的融资主体为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方式包括融资、票据、信用证、理财资金融资和融资租赁(含售后回租)等,融资担保方式包括资产抵押、权利质押、公司与持股80%以上的子公司相互之间、持股80%以上子公司相互之间保证担保等。为适应公司融资需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在上述融资余额内的担保事项由公司按程序逐项另行审批。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使用自有闲散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拟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会议同意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在连续12个月累计投资发生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的额度内,使用自有闲散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内容主要包括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银行理财计划、债券、国债回购等金融产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完成,根据重组后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会议同意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总额为200,980.19万元。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关联董事谢俊、闫坤、何福俊、沈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回避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完成,为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优化公司负债结构,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 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相关发行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重组完成后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规范管理的需要,会议决定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2020年8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新颁布的《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引》等有关规定,会议决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2020年8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会议决定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修订〈年度审计机构选聘及评价制度〉的议案》;

  根据新修订的《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审计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定对《年度审计机构选聘及评价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具体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定对《内部审计管理办法》部分条款及相关流程、表单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修订〈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管理办法》部分条款及相关流程、表单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第五项议案进行了审核;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对第五项议案事前予以了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第二、第三、第五、第六和第九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三日

  相关人员简历:

  董显,男,39岁,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现任重庆长电联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三峡电厂电气部主任助理、向家坝电厂生产管理部主任师、设备管理主任,三峡电能有限公司市场发展部副主任、主任。

  邓义虹,男,45岁,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现任重庆长电联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曾任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预算主任兼财务部经理助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综合局四处副调研员。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0-053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形成上市公司对相关关联方的重大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5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电力”)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长电联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能源”)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重大变化。根据生产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在购售电、工程劳务、电力检修和煤炭供应方面将发生持续的日常关联交易。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对议案内容进行了审查,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重组后的正常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重组后的正常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涪陵能源”)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何福俊担任涪陵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福俊

  注册资本:101,309.44万元

  主要股东: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水电、火电、热电等电源开发销售及送出工程投资建设管理;区域性直供电网投资建设管理;煤资源、煤化工等相关产业投资及管理;供水、供热项目投资建设及管理;铜铝产业及其深加工投资建设运营;石化、燃气产业投资建设及管理;新能源产业的投资建设管理;与上述产业相关的工程设计、咨询服务、工程建筑安装;园林景观设计、施工;物业管理;非许可经营的一般商品的批发零售。

  住所: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鹤凤大道19号品鉴硅谷园10幢。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2、重庆中涪南热电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重庆中涪南热电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总经理周泽勇担任重庆中涪南热电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泽勇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主要股东:重庆天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盛达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汇能实业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电力的生产、销售;电力设备、机电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的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重庆市南川区水江镇大龙居委1组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3、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法定代表人:雷鸣山

  注册资本:2,200,000.00万元

  主要股东:中国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电力生产、经营和投资;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水电工程检修维护。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B座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4、重庆南涪铝业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重庆南涪铝业有限公司系涪陵能源全资子公司重庆天彩铝业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涪陵能源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何福俊担任涪陵能源法定代表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郭北中

  注册资本:4,500万元

  主要股东:重庆天彩铝业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铝材、铝合金材;销售:金属材料、纺织品、纺织原料;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重庆市涪陵区龙桥工业园区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5、重庆财衡大祥纺织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重庆财衡大祥纺织有限公司系涪陵能源控股子公司,涪陵能源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何福俊担任涪陵能源法定代表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远福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要股东:涪陵能源、重庆财衡巨纺织有限公司、重庆市华汇纺织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一般项目:生产、销售:纺织品、纺织原料;货物进出口;生产、销售:服装、鞋、帽;机械配件及纺织设备销售、租赁、维修;纺织技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重庆市涪陵区龙桥街道增银大道33号2车间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6、重庆龙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重庆龙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涪陵能源控股子公司,涪陵能源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何福俊担任涪陵能源法定代表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卫华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要股东:涪陵能源、重庆市涪陵页岩气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龙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重庆观志一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液化天然气生产技术研发;天然气应用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重庆市涪陵区白涛街道兴政路白涛化工园区管委会二楼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7、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颜中述担任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福强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主要股东: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涪陵能源、重庆盛达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天彩铝业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铝液、铝锭;研发、生产、销售:铝制品、新型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铝结构件;火力、水力发电;销售:金属材料(不含稀有贵金属)、氧化铝、碳素制品、石油焦、五金交电;道路货运(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 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四院二社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8、花垣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关系:花垣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是控股股东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之控股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梁大银

  注册资本:4,411万元

  主要股东:湖南新华供电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供电;电力销售;内外线路安装;电器维修;变压器、电器材料、五金交电销售。

  住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花垣镇赶秋北路29号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9、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系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江集团”)控股子公司,两江集团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鸿

  注册资本:21,443.89万元

  主要股东:两江集团、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凭资质执业);开发建设投资。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迎龙大道19号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10、重庆两江新区公共租赁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重庆两江新区公共租赁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两江集团全资子公司,两江集团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向小川

  注册资本:100,000万

  主要股东:两江集团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国家法律、法规有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房地产开发(二级)(凭资质证书执业)。(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迎龙大道19号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11、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系两江集团控股子公司,两江集团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谨

  注册资本:21,679.94万元

  主要股东:两江集团、重庆市北培区财务局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按许可证核定范围和期限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执业);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房屋租赁、销售;物业管理。[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重庆市北碚区水土街道云汉大道117号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12、重庆两江新区新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重庆两江新区新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系重庆两江新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系两江集团全资子公司,两江集团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阳志君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要股东:重庆两江新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房屋销售、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重庆市北碚区云禾路74号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13、重庆两江新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重庆两江新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系两江集团全资子公司,两江集团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剑

  注册资本:66,500万元

  主要股东: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执业);房屋销售、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迎龙大道19号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14、重庆青烟洞发电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重庆青烟洞发电有限公司系涪陵能源全资子公司,涪陵能源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何福俊担任涪陵能源法定代表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蒋刚

  注册资本:4,500万元

  主要股东:涪陵能源

  主营业务:水力发电;水利工程施工;水力水电设备安装、维修;电站运行管理(以上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核定的期限从事经营);金属结构制作、安装;技术咨询服务;销售:百货、五金、电工器材、照明电器、水暖管道零件、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

  住所:重庆市涪陵区青羊镇八一桥

  履约能力分析: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与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联合能源全资子公司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龙电力”)向涪陵能源购电与售电。相关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2020年预计售电金额为20,159万元,购电金额为11,556.5万元。

  2、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聚龙电力2020年预计承接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检修厂机组检修配合项目约20项,通过市场化谈判和双方协商方式定价,全部项目预算总额约3,000万元。

  3、与重庆南涪铝业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聚龙电力向重庆南涪铝业有限公司售电。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2020年预计售电金额为649.59万元。

  4、与重庆市中涪南热电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1)聚龙电力向重庆市中涪南热电有限公司购电,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2020年预计购电金额为76,100.16万元

  (2)联合能源全资子公司重庆长电联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重庆市中涪南热电有限公司销售煤炭,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2020年预计销售煤炭为50万吨,销售金额为23,222.79万元。

  5、与重庆青烟洞发电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聚龙电力向重庆青烟洞发电有限公司购电。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2020年预计购电金额为3,060万元。

  6、与重庆财衡大祥纺织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聚龙电力向重庆财衡大祥纺织有限公司售电。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2020年预计售电金额为450万元。

  7、与重庆龙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聚龙电力向重庆龙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售电。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2020年预计售电金额为1,010万元。

  8、与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聚龙电力向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售电。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2020年预计售电金额为24,399万元。

  9、与花垣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联合能源全资子公司乌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花垣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售电与购电。相关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2020年预计售电金额为24,258万元。

  10、与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兴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长兴电力之控股子公司重庆两江城市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江城电”)向龙兴公司提供盛唐路六横路立交路灯箱变工程等劳务。价格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比选等市场化谈判和双方协商方式确定。全部项目预算总额约4,348万元。

  11、与重庆两江新区公共租赁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租房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两江城电向公租房公司提供两江新区龙兴公租房表后线接线工程等劳务。价格通过招标、竞争性比选等市场化谈判和双方协商方式确定。全部项目预算总额约487.95万元。

  12、与重庆两江新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江置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两江城电向两江置业提供两江御园项目配电工程等劳务。价格通过招标、竞争性比选等市场化谈判和双方协商方式确定。全部项目预算总额约6,183.98万元。

  13、与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土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1)两江城电向水土公司提供和源路改造工程等劳务。价格通过竞争性比选等市场化谈判和双方协商方式确定。全部项目预算总额约370.84万元。

  (2)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长兴渝电力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水土公司提供京东方配套产业园纵二路800kVA施工箱变迁移工程等运维服务。价格以市场价为基础,通过双方协商方式确定。全部项目预算总额约308.26万元。

  14、与重庆两江新区新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源置业”)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两江城电向新源置业提供两江曲院风荷项目配电工程等劳务。价格通过招标等市场化谈判和双方协商方式确定。全部项目预算总额约1,416.49万元。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均在公司的经营范围内,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是为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的需要而可能发生的必要和持续的交易,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合理。上述关联交易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完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相关关联方的重大依赖。上述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0-054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8月1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相关发行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

  (一)发行种类

  发行种类为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他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人民币或外币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

  (二)发行主体、规模和发行方式

  以本公司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主体,发行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发行方式为一次或分期、公开或非公开发行。

  (三)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具体配售安排由董事会确定。

  (四)期限

  本次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不超过5 年(含5 年)。

  (五)利率

  具体由公司及主承销商根据当时市场情况确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置换原有贷款和补充公司生产经营资金。

  (七)决议有效期

  本次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 个月。

  二、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处理以下事项:

  (一)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决定或调整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方案;

  (二)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办理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事项。

  本事项尚需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20-055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4日发出。2020年8月12日,会议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1栋4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娜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完成,根据重组后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会议同意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总额为200,980.19万元。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关联监事张娜、李永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完成,为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优化公司负债结构,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会议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 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一、第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16        证券简称:三峡水利        公告编号:2020-056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1栋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日

  至2020年9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分别由由2020年7月3日、8月1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十八次会议提交,相关决议公告详见2020年7月3日、8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长电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三峡电能有限公司、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重庆涪陵能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周泽勇、重庆市东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宝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中涪南热电有限公司、颜中述、倪守祥。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登记办法: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股票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登记;个人股股东持股票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受托人需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8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1栋5楼。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电话:(023)63801161

  传真:(023)63801165

  邮编:400010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9号升伟晶石公元11栋5楼。

  2、联系人:王婧 肖逆舟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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