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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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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4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三医联动改革” 持续深入推进,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一致性评价加速、用药方式及支付方式改革等,医药企业承压;国家鼓励创新药物发展、医疗卫生投入持续加大等给医药行业也带来发展机遇。面对医药行业变化,公司紧紧围绕“蝶变·跃迁——2020年度经营计划”,持续推进精益生产、提高产品品质,创新营销模式、加大品牌推广,努力实现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上半年营业收入10.27亿元,同比下降7.61%,其中工业收入5.11亿元,同比下降9.61%,商业收入5.17亿元,同比下降5.55%,公司工业收入的下降主要是受疫情影响,3月份才陆续恢复生产与销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19.66万元,同比增长2.2%,净利润的增长主要来自于公司主导产品龙牡收入增长及参股公司健民大鹏药业业绩增长。

  生产工作:严格生产管理,全面推进精益生产,完成5S手册、目视化标准等工作流程的优化,通过开展QCC改善活动、5S考核评比等,生产车间全面实现目视化管理,生产协同能力大幅提高;持续进行设备升级改造,加快叶开泰国药新智能制造车间等基础项目建设,扩大生产能力;优化产品工艺和节能降耗,通过产品黄金批次打造,提升产品质量的同时降低生产成本。

  营销工作:科学广告投放,确定以视频大剧、综艺为主,新媒体相结合的传播策略,精准品牌传播;加强商业合作和渠道建设,持续开发KA连锁,中、小连锁及基层医院,提高市场覆盖率;优化组织架构,调整营销机制,加大考核与奖惩力度,有效利用线上开展业务沟通、业务培训、学术交流等工作,保障产品销量稳定,主导产品龙牡收入增长46%,重点产品雌二醇凝胶收入增长78%,便通胶囊略有增长;受疫情影响人民群众日常防护加强,感冒等呼吸道疾病减少,门诊量下降,公司相关治疗领域产品销量下降。

  研发工作:以市场为导向,加大儿童新制剂的开发力度,吸入用盐酸氨溴索溶液完成刺激性研究;托莫西汀口服溶液和新药JMEY001分别完成预中试和小试。加强中药新药开发,利胃胶囊III期临床完成全部病例出组,并召开盲态审核会;小儿宣肺止咳糖浆与牛黄小儿退热贴临床研究稳步开展;枳术通便颗粒完成临床前研究;通降颗粒完成中试研究。着重高端制剂及掩味技术研究,JMEY002完成处方工艺确认,中药炮制关键技术、中药矫味技术、调香技术等研究进展顺利,新一代龙牡壮骨颗粒、健胃消食片、健民咽喉片等老品种新技术应用研究,提升口感,增强顺应性。上半年公司左乙拉西坦口服溶液取得生产批件;独家医保品种拔毒生肌散获得国家标准批件。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汪思洋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20-35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8月11日在杭州余杭区五常大道181号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何勤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委托汪思洋董事长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思洋先生主持,经到会董事充分讨论,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因公司发展需要,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口服溶液剂、贴膏剂、膜剂、软膏剂、乳膏剂、气雾剂、凝胶剂等7种剂型的生产,拟修改《公司章程》有关经营范围的相关条款:

  ■

  公司本次《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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