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珠海融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对公司股东珠海融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融文”)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珠海融文计划在《减持股票告知函》出具且公司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2,506万股,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价格区间视减持实施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确定;计划在公告披露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4,476万股,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价格区间视减持实施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17日、2020年5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及《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公司股东实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截至2020年8月12日,珠海融文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公司于同日收到珠海融文《关于珠海融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函》,截至本公告日,珠海融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66.14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份来源:珠海融文认购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
1、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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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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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珠海融文减持股份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2、珠海融文本次减持股份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计划减持数量。
3、珠海融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珠海融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珠海融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函》。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