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8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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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注:-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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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汤志彦仍担任鹏华弘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尊惠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安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安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关手续。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3日
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场内简称:证保B;交易代码:150178)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2020年08月11日,证保B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030元,相对于当日0.818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25.92%。截止2020年08月12日,证保B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036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将在2020年底前完成规范整改,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证保B,可能遭受重大损失,请理性投资。
2、证保B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证保B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证保B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鹏华证券保险分级份额(场内简称:证保分级,场内代码:160625)净值和鹏华证保A份额(场内简称:证保A,场内代码:150177)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证保B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证保B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3、证保B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13日
关于调整鹏华丰登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费并修改
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等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丰登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丰登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调低本基金的托管费,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相关内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年费率拟由0.10%调低至0.05%。
二、《鹏华丰登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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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鹏华丰登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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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托管费的调整,自2020年8月13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对应内容相应修改。
2、根据基金合同“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一、召开事由”中“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8)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规定,本基金降低托管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公司将在本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公布经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将按规定相应更新。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官方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