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ST东科 公告编号:2020-051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增加、变更、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08月12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08月12日(周三)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08月12日(周三)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天佑路7号华东科技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贵祥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3人,代表股份2,409,964,73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205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2,250,947,2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694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9人,代表股份159,017,4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5107%。
4、其他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及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补选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398,021,534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44%;
反对11,790,4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92%;
弃权152,8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本次出席会议中关联股东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合计数2,250,947,296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为159,017,438股,表决情况:
同意147,580,53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078%;
反对11,436,9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22%;
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7,580,538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8078%;
反对11,436,9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922%;
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395,406,553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59%;
反对13,346,98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38%;
弃权1,211,2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3%。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4,459,257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8449%;
反对13,346,98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934%;
弃权1,211,2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61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2、律师姓名:景忠、王卓
3、结论性意见: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二○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公司二○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8月13日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ST东科 公告编号:2020-052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东科,股票代码000727)2020年08月10日、11日、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我司就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和近期公共媒体的报道,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书面问询方式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0-045《关于公司预挂牌转让液晶面板产业股权的公告》:为调整战略布局,公司拟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将持有的南京中电熊猫平板显示科技有限公司57.646%的股权和持有的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进行预挂牌转让。公司本次预挂牌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熊猫”)分别持有南京平板显示的全部股权以及中电熊猫持有成都显示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同步进行,存在合并转让的可能,具体交易条件以正式挂牌时披露的信息为准。鉴于该事项仅为信息预披露,不构成交易要约,目的在于征寻意向受让方,最终交易方、成交价格、支付方式等交易主要内容目前尚无法确定。
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拟出售资产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比例超过 50%,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目前此事项仍处于预挂牌阶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也在积极探索论证各种方案,目前尚未形成确定的方案,亦未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关于我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有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0-042《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0年上半年度亏损65,000万元至83,000万元,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则公司股票自2020年年度报告公告后将存在被暂停上市交易的风险。
3、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4、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