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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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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7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独立董事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于2020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6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姜银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对《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正案》之6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29,650股(其中股权激励计划授予917,000股,2019年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412,650股)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由于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经营业绩未满足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根据《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正案》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行为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按照《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正案》及相关程序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审计控制机构以来,忠于职守,能够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并保持独立性,董事会对《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提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向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168,2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86,200万元(或等值外币),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信用证)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银承授信额、非融资性保函、衍生品交易额度等综合授信业务,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调整向银行申请人民币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系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168,2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86,200万元(或等值外币),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信用证)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银承授信额、非融资性保函、衍生品交易额度等综合授信业务,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同意公司在申请上述银行综合授信时,可接受关联方无偿提供的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2020向子公司提供预计总担保金额从不超过人民币 49,700万元(或等值外币)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7,700万元(或等值外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

  公司调整2020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是为了确保子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调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本次会议通过的第一、二、三、四、五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56)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3730证券简称:岱美股份公告编号:2020-056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8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8月2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莲溪路129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8月28日

  至2020年8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0年8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于 2020年8月26日和8月27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到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莲溪路1299号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于上述登记时间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名称、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账号、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受委托人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字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 股东帐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莲溪路1299号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01204

  电话:021-68945881

  传真:021-20250261

  邮箱:IR@daimay.com

  联系人:肖传龙、张文譞

  (二)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8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8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于2020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财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对《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正案》之6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29,650股(其中股权激励计划授予917,000股,2019年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412,650股)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168,2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86,200万元(或等值外币),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信用证)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银承授信额、非融资性保函、衍生品交易额度等综合授信业务,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3日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9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岱美股份”或“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正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修正案》”)的有关规定,因公司层面的2018年度、2019年度经营业绩未满足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将回购并注销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29,650股(其中股权激励计划授予917,000股,2019年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412,650股)。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7年11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自2017年11月21日至2017年11月30日(共计10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披露了《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17-041)。

  3、2017年12月6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7-042)。

  4、2017年12月8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要求,公司披露了《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7-044)。

  5、2017年12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17年12月15日为授予日,按《激励计划》规定的20元/股的价格,授予115名激励对象236.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8年1月30日,公司完成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236.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并于2018年1月31日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发布了《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

  7、2018年5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3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4.5万股予以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8、2018年8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完成了上述4.5万股股份的回购注销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发布了《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3)。

  9、2018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因个人原因辞职的该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18年10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完成了上述1.5万股股份的回购注销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发布了《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0)。

  11、2019年1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19年1月8日和2019年1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个人或家庭资金需求等原因退出股权激励计划的4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总计99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2019年5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完成了上述995,000股股份的回购注销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发布了《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

  13、2019年1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确认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同意按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正案办理第一个解锁期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激励计划修正案》第五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程序”第四条“若解除限售期内任何一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则当期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回购注销。”之规定,由于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经营业绩未满足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激励计划修正案》确定的6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29,650股(其中股权激励计划授予917,000股,2019年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412,650股)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因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影响公司股票数量,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1+n)

  其中:P0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比例);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0元/股;于2020年8月11日向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5股,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本次回购的价格为13.79元/股。同时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系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标所致,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价格应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所需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80,862,054股变更为579,532,404股。

  单位:股

  ■

  四、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1,834万元加相应的存款利息。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回购资金的数额有限,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由于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经营业绩未满足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根据《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正案》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行为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按照《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正案》及相关程序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经营业绩未满足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拟进行的本次回购注销(合计为1,329,650股),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修正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监事,我们一致同意对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股份按照公司《激励计划修正案》中对回购事项的规定实施回购注销。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依据、数量和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3日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0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 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 (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钟建栋

  ■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吕爱珍

  ■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凌燕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如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纪律处分,则需要按人简要描述处罚类型和次数。)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所”)作为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立信会所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

  就续聘立信会所作为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且在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工作严谨认真,表现了良好的职业精神,公司拟续聘其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审计控制机构以来,忠于职守,能够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并保持独立性,董事会对《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提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尚事项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8月13日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1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并接受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信调整情况:

  调整前: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8,200万元。

  调整后:公司预计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6,200万元(或等值外币)。

  ●2020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调整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8,2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信用证)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银承授信额、非融资性保函、交易对手风险额度等综合授信业务,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2020年6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现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168,2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86,200万元(或等值外币),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信用证)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银承授信额、非融资性保函、衍生品交易额度等综合授信业务,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须公司另行出具决议。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姜银台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与以上银行的授信相关事项。在融资额度内,由董事长姜银台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直接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即可,不再出具相关决议。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接受关联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调整前

  金额:人民币万元

  ■

  调整后

  金额: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公司拟向建设银行张江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35,500万元,由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岱美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注2、全资子公司上海岱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岱美)拟向建设银行张江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12,700万元,该授信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实际控制人姜银台及其配偶金爱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以上海岱美位于上海市航头路117号1-5幢沪房地浦字(2016)第257714号的土地及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注3、本公司拟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全折人民币65,000万元,由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岱美投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鉴于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全资子公司DAIMAY AUTOMOTIVE INTERIOR(以下简称“岱美墨西哥”)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不超过3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价的欧元、美元等其它币种),岱美墨西哥的贷款由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开具保函,由公司提供担保,并占用公司的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上海岱美在该额度范围内,可以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占用公司的授信额度。

  注4、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银岱”)拟向宁波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20,000万元,该额度属于本公司及舟山银岱共用额度,其中本公司申请授信为人民币15,000万元,舟山银岱申请授信为人民币5,000万元,舟山银岱实际向银行申请借款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注5、本公司拟向汇丰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10,000万元,由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舟山岱美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注6、全资子公司岱美墨西哥拟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汇丰香港)(或汇丰银行其他分行)申请贷款不超过8,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价的欧元、美元等其它币种),岱美墨西哥的贷款由公司提供担保。

  二、 接受关联担保的情况

  为提高决策效率,满足正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6,200万元(或等值外币)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时,可接受控股股东岱美投资和实际控制人姜银台及其配偶等关联方无偿提供的担保。涉及关联方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1、本公司拟向建设银行张江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35,500万元,由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岱美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注1)

  2、全资子公司上海岱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岱美)拟向建设银行张江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12,700万元,该授信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实际控制人姜银台及其配偶金爱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注2)

  3、本公司拟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全折人民币65,000万元,由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岱美投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注3)

  4、本公司拟向汇丰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全折人民币10,000万元,由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岱美投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注5)

  5、全资子公司岱美墨西哥拟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汇丰香港)申请授信全折人民币8,000万元,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注6)

  公司及子公司接受上述关联方无偿担保的担保为纯受益行为,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向提供担保的关联方支付任何担保费用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对价,也无需提供任何反担保。

  四、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

  2、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

  3、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调整向银行申请人民币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系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168,2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86,200万元(或等值外币),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信用证)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银承授信额、非融资性保函、衍生品交易额度等综合授信业务,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同意公司在申请上述银行综合授信时,可接受关联方无偿提供的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8月 13日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2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岱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DAIMAY AUTOMOTIVE INTERIOR , S de R.L.de C.V(岱美墨西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调整前:49,7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调整后:57,7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本次调整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2020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进行了预计,预计总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9,700万元(或等值外币),2020年6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0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向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保证公司所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增长,现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2020向全资子公司提供预计总担保金额从不超过人民币 49,700万元(或等值外币)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7,700万元(或等值外币),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

  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DAIMAY AUTOMOTIVE INTERIOR , S de R.L.de C.V(岱美墨西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追加提供担保8,000万元。

  调整前

  单位:万元

  ■

  调整后

  单位:万元

  ■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岱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浦东新区航头镇沪南公路5651号

  法定代表人:姜银台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座椅总成及头枕和内饰件的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汽车、摩托车零部件,机械配件,建筑材料,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印刷器材,纸及纸制品,照相器材,机电配件,电子产品及元件,零售、批发;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076,572,123.65元人民币,净资产为536,004,217.32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472,469,122.81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540,567,906.33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50.21%;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1,450,748,896.86元人民币,净利润为37,867,612.57元人民币。

  2、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东沙镇工业基地创业大道12-18号

  法定代表人:姜明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座椅总成组装及零部件,汽车座椅头枕总成组装,汽车转向盘、遮阳板、换挡手柄及汽车内饰零部件、多组份聚醚、机械设备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

  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068,825,690.42元人民币,净资产为900,791,723.24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123,849,118.83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168,033,967.18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15.72%;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943,418,856.24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95,912,543.61元人民币。

  3、DAIMAY AUTOMOTIVE INTERIOR , S de R.L.de C.V(岱美墨西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CENZONETLE NO.7. PARQUE INDUSTRIAL FINSA. RAMOS ARIZPE,COAHUILA DE ZARAGOZA. MEXICO.

  注册号:OAI131125GY0

  注册资本:3,000比索

  经营范围: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汽车遮阳板产品

  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223,142,732.36元人民币,净资产为282,495,452.57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892,074,205.06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940,647,279.79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76.90%;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1,485,379,985.35元人民币,净利润为-28,381,429.22元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待实际担保情况发生时再签订相关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调整2020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是为了确保子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调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了以下尚未到期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岱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24,923,165.35元。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舟山市银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16,950,046.50元。

  公司累计对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合计人民币41,873,211.85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2%,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3日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3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进行。其中,公积金转增股本为,以目前公司总股本400,594,5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共计转增180,267,534股,转增后股本为580,862,054股。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将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1,329,650股,导致总股本减少1,329,650股。

  以上两次增、减变更后,公司股本将由400,594,520股变更为579,532,404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00,594,520元相应变更为人民币579,532,404元。

  根据上述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将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上述《公司章程》修改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3日

  股票代码:603730          股票简称:岱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4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董事会及监事会通过的回购注销方案,因公司层面的2018年度、2019年度经营业绩未满足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将回购并注销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29,650股(其中股权激励计划授予917,000股,2019年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412,650股),回购价格为13.79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的实施,将使得公司总股本从580,862,054股变更为579,532,404股,注册资本将由580,862,054元变更为579,532,404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n.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

  二、需债权人知悉的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本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莲溪路1299号

  2、邮编:201024

  3、电话:021-68945881

  4、传真:021-50913435

  5、邮箱:ir@daimay.com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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