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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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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7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8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兰香路7号行政楼1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由董事长徐世中先生主持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张勇先生和财务负责人刘颖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2、本次会议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建、吕菁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关于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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