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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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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临2020-007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89,829,265.47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12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3,475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3.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8,50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9,829,265.47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6月18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0809266_A01号《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相应的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河北丰宁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宁建投公司”)森吉图风电场(三期)150MW工程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为389,829,265.47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对森吉图风电场(三期)150MW工程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0年 6月30日,预先投入金额共计人民币999,246,597.93元,该项目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如下: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0809266_A07号《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鉴证报告》。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8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新天绿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9,829,265.4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置换安排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由于募投项目已在2019年底转商运,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9,829,265.4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由于募投项目已在2019年底转商运,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9,829,265.4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0809266_A07号《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鉴证报告》,认为:后附的《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编制,反映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临2020-008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森吉图风电场(三期)150MW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河北丰宁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宁建投公司”),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5,983万元向丰宁建投公司增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12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3,475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3.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8,50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9,829,265.47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6月18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0809266_A01号《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相应的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丰宁建投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3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67,8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983万元向丰宁建投公司增资,其中2,500万元为实缴前次注册资本未缴足部分,13,483万元为实缴本次新增注册资本部分。

  本次增资完成后,丰宁建投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3,783万元,公司仍持有丰宁建投公司100%股权。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丰宁建投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系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需求,由于募投项目已在2019年底转商运,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丰宁建投公司100%的股权。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增资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已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相应的监管协议。本次增资的增资款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及丰宁建投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将严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5,983万元向丰宁建投公司增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丰宁建投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系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需求,由于募投项目已在2019年底转商运,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983万元向丰宁建投公司增资。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由于募投项目已在2019年底转商运,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公司以募集资金对丰宁建投公司增资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需求,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983万元向丰宁建投公司增资。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丰宁建投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决策履行了必要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丰宁建投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由于募投项目已在2019年底转商运,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983万元向丰宁建投公司增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临2020-009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曹欣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过有效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新天绿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983万元增资河北丰宁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5,983万元向河北丰宁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公司本次对河北丰宁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系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需求,由于募投项目已在2019年底转商运,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983万元向河北丰宁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

  二、审议通过了《新天绿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9,829,265.4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安排,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89,829,265.47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置换安排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由于募投项目已在2019年底转商运,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9,829,265.4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新天绿色能源(香港)有限公司进行股权增资的议案》

  按照河北省国资委审批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所持新天绿色能源盱眙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及建水新天风能有限公司51%股权以增资方式注入新天绿色能源(香港)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临2020-010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春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过有效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新天绿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本次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由于募投项目已在2019年底转商运,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公司以募集资金对河北丰宁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需求,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983万元增资河北丰宁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新天绿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由于募投项目已在2019年底转商运,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9,829,265.4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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