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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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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
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0-073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0年8月8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决定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2020年8月1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按照公司《章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如期召开。公司实有董事9人,参与通讯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财信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财信公司”)与惠州市腾骏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骏百货”)合作,以腾骏百货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腾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耀实业”)为项目运作平台,欲通过公开交易平台获取惠州市大亚湾区留用地项目(以下简称“目标项目”)土地使用权,深圳财信公司向腾耀实业提供财务资助。如腾耀实业获取目标项目,深圳财信公司将收购腾耀实业100%股权;并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

  董事会同意深圳财信公司向腾耀实业提供不超过(含)人民币1.8亿元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不超过11个月,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目标项目工作需要办理具体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20年8月27日(星期四)14点30分,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8月20日(星期四)。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0-074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实施财务资助时,均充分考虑风险,并实施了一系列风控措施。截止目前,公司未发生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2、本次财务资助不涉及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财信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财信公司”)拟与惠州市腾骏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骏百货”)合作,以腾骏百货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腾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耀实业”)为项目运作平台,欲通过公开交易平台获取惠州市大亚湾区留用地项目(以下简称“目标项目”)土地使用权。深圳财信公司向腾耀实业提供不超过(含)人民币1.8亿元财务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1、财务资助对象:惠州市腾耀实业有限公司

  2、财务资助用途:此次财务资助资金用于腾耀实业支付目标项目具有完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前的前期费用及部分土地保证金。

  3、财务资助金额:

  (1)深圳财信公司根据目标项目进展情况的实际资金需求对腾耀实业进行财务资助;

  (2)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8亿元。

  4、资金来源:深圳财信公司自有资金

  5、商业实质

  (1)腾耀实业利用深圳财信公司此次提供的财务资助欲获取目标项目;

  (2)深圳财信公司在腾耀实业获取目标项目后,将收购腾耀实业股权进行项目的开发建设。

  6、财务资助期限及利率:

  (1)借款期限不超过11个月,自首笔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算;

  (2)腾耀实业按照深圳财信公司要求在在本协议生效后的5个月内完成目标项目规划条件确定、村民会议表决、项目摘牌、办理不动产证及股权转让等各项工作,如按期完成前述工作则本借款不计息,如未按期完成,则借款期间按照月利率1.2%计算利息。

  (3)腾耀实业将深圳财信公司提供的借款本金及应计的利息,于借款到期日一次性予以偿还。

  7、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次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担保措施

  (1)腾骏百货、朱子军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腾骏百货同意将其持有腾耀实业100%的股权质押给深圳财信公司。

  9、后续计划

  (1)如腾耀实业获取目标项目,深圳财信公司将收购腾耀实业100%股权,公司将根据届时的具体收购安排,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收购完成后,本次财务资助的全部款项将转为对控股子公司的借款。

  (2)如未能获取目标项目,腾耀实业将一次性还款。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惠州市腾耀实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MA552TUH00

  3、成立时间:2020年7月30日

  4、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巫燕城

  6、主营业务:投资兴办实业;房地产营销策划;房地产经纪及咨询服务;物业服务;餐饮管理及服务;家政服务;环保工程;保洁服务;建筑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销售;五金交电、机电设备、日用百货、建筑材料、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烟类、酒类;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出资人情况:

  ■

  8、实际控制人:朱子军

  9、主要财务指标:

  腾耀实业为新设立公司,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10、腾耀实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腾耀实业及其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出借方):深圳财信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方):惠州市腾耀实业有限公司

  丙方(保证人1):惠州市腾骏百货有限公司

  丁方(保证人2):朱子军  身份证号码:442521*********21X

  (一)借款总额

  各方同意,本协议所述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含)整(大写:壹亿捌仟万元整),具体以实际发放金额为准。

  (二)借款期限及支付

  借款期限不超过11个月,从第一期借款到账日起算,分期支付。

  (三)借款用途

  乙方所借款项用于为甲方获取目标项目事宜。

  (四)借款支付方式

  甲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借款至乙方指定账户

  (五)还款方式和利息支付

  1、若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在在本协议生效后的5个月内完成目标项目规划条件确定、村民会议表决、项目摘牌、办理不动产证及股权转让等各项工作,如按期完成前述工作则本借款不计息,如未按期完成,则借款期间按照月利率1.2%计算利息。

  2、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借款本金及应计的利息,于借款到期日一次性予以偿还。

  (六)担保

  为担保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还本付息义务,相关方提供如下担保,具体以相关各方另行签订的担保文件约定为准:

  1、保证人1和保证人2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人1同意将其持有乙方100%的股权质押给甲方。

  (七)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1、乙方保证借款专用于目标项目。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并已经过所有必需的合法授权。

  3、乙方自愿承诺与保证人1共同及连带的向甲方履行关于为甲方获取目标项目的相关义务和责任(甲方有权豁免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4、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归还借款本息,逾期还款的,乙方除了按照月利率1.2%计算利息,还应当按应付未付借款总额的20%承担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包括但不限于涉及违约、终止或有效性的任何争议,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

  (九)其他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执两份,其余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深圳财信公司采取的风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深圳财信公司对腾耀实业本次财务资助资金根据目标项目进展情况分次进行,深圳财信公司对其全程监管,腾耀实业银行账户由深圳财信公司和腾耀实业共管,保证资金安全及合理使用;

  2、腾骏百货、朱子军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腾骏百货同意将其持有腾耀实业100%的股权质押给深圳财信公司。

  五、董事会意见

  深圳财信公司对腾耀实业提供财务资助,是欲获取惠州市大亚湾区目标项目,并参与该项目后期的开发建设。深圳财信公司已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公司董事会同意深圳财信公司对腾耀实业提供财务资助,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办理具体事宜。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未损害公司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深圳财信公司对腾耀实业提供财务资助,腾耀实业将用于整合惠州市大亚湾区留用地项目。深圳财信公司拟参与项目后期的开发建设;

  2、公司已制定相关的风控措施保证资金安全;财务资助目的在于参与腾耀实业所整合的惠州市大亚湾区留用地项目后期的开发建设;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七、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公布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86,180.97万元。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借款合同》;

  4、腾骏百货与深圳财信公司之《保证合同》;朱子军与深圳财信公司之《保证合同》;

  5、《股权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0-075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8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20日

  7、出席对象:

  (1)2020年8月20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0年8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350号皇庭大厦51层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详见2020年8月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8月21日9: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350号皇庭大厦51层。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原件;该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文伯  宋晓祯

  联系电话:0755-88866836转8111

  传    真:0755-88374377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350号皇庭大厦51层。

  邮 编:5180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为“360838”,投票简称为“财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8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1、对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若同一项表决结果有两个以上“√”者,视为无效票。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限期:自签署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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