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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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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被动型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被动型

  指数基金投资关联方证券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同意完全按照指数构成比例投资的基金品种按照〈基金法〉规定从事关联交易的复函》的有关规定,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允许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销售的证券。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被动型指数基金现阶段采用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即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来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其中参与投资关联方证券的情况如下:

  ■

  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上述基金投资的跟踪误差,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公司现将上述目前成份股关联证券纳入上述基金的投资标的,并将严格按法律、法规和上述基金合同的规定,按其标的指数成分股构成比例进行日常投资管理。相关投资情况将按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2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国元证券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0年8月12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国元证券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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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通过国元证券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国元证券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国元证券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国元证券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国元证券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国元证券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国元证券的有关规定。

  三、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全国统一热线95578,4008888777,安徽省内热线96888

  网址:www.gyzq.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八月十二日

  关于景顺长城景泰添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8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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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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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和网站www.igwfmc.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本基金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

  本基金每12个月开放一次,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12个月以后的月度对日,第二个及以后的开放期首日为上一个开放期结束次日的12个月以后的月度对日。如果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该月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月度对日为该月最后一日的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本基金在开放期内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不含该日)之间的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亦不上市交易。

  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前2 日进行公告。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风险提示: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总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3年,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官网及《中国证券报》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受限开放期赎回申请比例确认结果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8月12日

  根据《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受限开放期赎回申请进行比例确认的公告》,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2020年8月10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了统计,统计结果为当日实际净赎回申请数量超过本次受限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15%。因此,本公司对当日所有符合要求的申购申请均确认为成功,并对当日所有符合要求的赎回申请进行按比例确认,确认比例为73.918666%。比例确认后的剩余份额不发起强制赎回。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人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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