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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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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0-044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8月6日通过书面形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因疫情原因于2020年8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金生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上述决议有效期将于2020年8月27日届满。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工作的顺利实施,拟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为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1年8月27日)。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0-045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6日通过书面形式向各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因疫情原因于2020年8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文君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上述决议有效期将于2020年8月27日届满。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工作的顺利实施,拟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为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1年8月27日)。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0-047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因乌鲁木齐疫情原因,为避免聚集,请广大股东尽量通过网络投票的形式进行投票。

  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0年8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共计1项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上午9:15分至9:25,9:30分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上午9:15分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平台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20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0年8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乌昌路辅道840号新疆交建科研楼三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延长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凡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

  2.登记时间:2020年8月27日10:00至15:00。

  3、登记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乌昌路辅道840号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研楼三层公司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说明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

  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联系人:冯凯

  联系电话:0991-6272850    传真:0991-3713544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乌昌路辅道840号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16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41”,投票简称为“交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8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分至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委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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