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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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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0-52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被否决议案为:《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拟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之第一项议案《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与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关于韶关钢铁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10日(星期一)下午2:15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上午9:15至2020年8月10日下午3:00中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韶钢办公楼北楼一楼会议室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世平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30日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7人,代表股份1,378,137,6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6.9590%,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1,286,832,3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3.1853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0人,代表股份91,305,2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7737 %。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陈竞蓬、殷巧娟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逐项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7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334,239,0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146 %;

  反对43,775,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65 %;

  弃权12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72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077 %;

  反对43,775,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626  %;

  弃权12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7 %。

  表决结果: 通过。

  (二)逐项审议未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7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议案需逐项表决,控股股东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回避了对该议案所有事项的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事项未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0,0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520 %;

  反对44,510,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394 %;

  弃权10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0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520%;

  反对44,510,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394%;

  弃权10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

  表决结果: 未通过。

  2.发行方式

  本事项未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0,02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700 %;

  反对44,596,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300 %;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02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700%;

  反对44,596,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30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 未通过。

  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事项未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0,0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520 %;

  反对44,510,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394 %;

  弃权10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0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520%;

  反对44,510,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394%;

  弃权10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

  表决结果: 未通过。

  4.发行数量及发行对象

  本事项未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0,0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520 %;

  反对44,510,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394 %;

  弃权10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0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520%;

  反对44,510,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394%;

  弃权10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

  表决结果: 未通过。

  5.认购方式

  本事项未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0,02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700 %;

  反对44,493,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215 %;

  弃权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02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700%;

  反对44,493,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215%;

  弃权10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 %。

  表决结果: 未通过。

  6.锁定期安排

  本事项未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0,02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700 %;

  反对44,493,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215 %;

  弃权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02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700%;

  反对44,493,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215%;

  弃权10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 %。

  表决结果: 未通过。

  7.募集资金用途

  本事项未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0,02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700 %;

  反对44,493,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215 %;

  弃权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02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700%;

  反对44,493,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215%;

  弃权10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 %。

  表决结果: 未通过。

  8.上市地点

  本事项未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0,04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911 %;

  反对44,473,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003 %;

  弃权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04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911%;

  反对44,473,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003 %;

  弃权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

  表决结果: 未通过。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事项未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0,0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520 %;

  反对44,510,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394 %;

  弃权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0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520%;

  反对44,510,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394%;

  弃权10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

  表决结果: 未通过。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事项未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0,0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520 %;

  反对44,510,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394 %;

  弃权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0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520%;

  反对44,510,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394%;

  弃权10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

  表决结果: 未通过。

  (三)未通过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7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控股股东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本议案未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0,74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289 %;

  反对43,775,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626 %;

  弃权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74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289 %;

  反对43,775,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626%;

  弃权10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 %。

  表决结果: 未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引入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7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拟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334,777,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537 %;

  反对43,257,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88 %;

  弃权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1,26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769 %;

  反对43,257,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145 %;

  弃权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 %。

  表决结果: 通过。

  (五)《关于公司与拟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7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与本次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本议案需逐项表决,具体如下:

  1.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与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控股股东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回避了对该项表决,本事项未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0,02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700 %;

  反对44,596,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300 %;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02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700%;

  反对44,596,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30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 未通过。

  2.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333,540,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640 %;

  反对44,493,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86 %;

  弃权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02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700 %;

  反对44,493,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215 %;

  弃权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 %。

  表决结果: 通过。

  (六)未通过公司《关于韶关钢铁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7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控股股东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本议案未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1,26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738 %;

  反对43,260,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177 %;

  弃权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1,26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738%;

  反对43,260,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177%;

  弃权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

  表决结果:未通过。

  (七)未通过公司《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7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控股股东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本议案未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0,02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700 %;

  反对44,493,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215 %;

  弃权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02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700%;

  反对44,493,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215%;

  弃权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 %。

  表决结果:未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7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334,774,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535 %;

  反对43,260,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90 %;

  弃权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1,26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738 %;

  反对43,260,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177 %;

  弃权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 %。

  表决结果: 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7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年)》。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334,757,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523 %;

  反对43,277,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03 %;

  弃权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1,24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558 %;

  反对43,277,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357 %;

  弃权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 %。

  表决结果:通过。

  (十)未通过公司《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7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控股股东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本议案未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0,0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520 %;

  反对44,510,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394 %;

  弃权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0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520 %;

  反对44,510,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394 %;

  弃权10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 %。

  表决结果:未通过。

  (十一)未通过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7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控股股东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本议案未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0,74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289 %;

  反对43,775,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626 %;

  弃权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50,74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289%;

  反对43,775,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626%;

  弃权10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 %。

  表决结果:未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7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375,718,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5 %;

  反对1,80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7 %;

  弃权61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9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2,205,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437 %;

  反对1,80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29 %;

  弃权61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34 %。

  表决结果: 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竞蓬、殷巧娟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0年7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3.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详见2020年7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4.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1日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陈竞蓬律师、殷巧娟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对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和见证,并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法律的理解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1.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集。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引入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拟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韶关钢铁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将前述议案提交给股东大会审议。

  2.2020年7月23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根据上述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通知载明现场会议召开时间、网络投票时间、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审议事项、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等内容。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0年8月10日14:15在广东省韶关市曲江韶钢办公楼北楼一楼会议室如期召开,董事长李世平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大会已按照会议通知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为相关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会议内容与公告的内容一致。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名,持有公司股份数共计1,286,832,3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1853%。本所律师已核查了上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50名,代表股份91,305,2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737%,通过网络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其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

  3.列席人员

  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负责召集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引入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拟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韶关钢铁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已由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公告。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与上述公告中列明的事项完全一致。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表决了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数和统计数。据此,在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根据表决结果及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4,239,0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8146%;反对43,775,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1765%;弃权12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70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72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6077%;反对43,775,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2626%;弃权122,700股。

  该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50,01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2.8520%;反对44,510,9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0394%;弃权10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700股),其中关联股东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01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8520%;反对44,510,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0394%;弃权102,700股。

  该议案未获得审议通过。

  2、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50,02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2.8700%;反对44,596,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1300%;弃权0股,其中关联股东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02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8700%;反对44,596,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1300%;弃权0股。

  该议案未获得审议通过。

  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50,01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2.8520%;反对44,510,9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0394%;弃权10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700股),其中关联股东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01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8520%;反对44,510,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0394%;弃权102,700股。

  该议案未获得审议通过。

  4、发行数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50,01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2.8520%;反对44,510,9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0394%;弃权10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700股),其中关联股东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01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8520%;反对44,510,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0394%;弃权102,700股。

  该议案未获得审议通过。

  5、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50,02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2.8700%;反对44,493,9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0215%;弃权10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700股),其中关联股东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02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8700%;反对44,493,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0215%;弃权102,700股。

  该议案未获得审议通过。

  6、锁定期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50,02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2.8700%;反对44,493,9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0215%;弃权10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700股),其中关联股东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02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8700%;反对44,493,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0215%;弃权102,700股。

  该议案未获得审议通过。

  7、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50,02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2.8700%;反对44,493,9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0215%;弃权10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700股),其中关联股东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02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8700%;反对44,493,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0215%;弃权102,700股。

  该议案未获得审议通过。

  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50,04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2.8911%;反对44,473,9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0003%;弃权10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700股),其中关联股东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04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8911%;反对44,473,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0003%;弃权102,700股。

  该议案未获得审议通过。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50,01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2.8520%;反对44,510,9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0394%;弃权10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700股),其中关联股东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01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8520%;反对44,510,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0394%;弃权102,700股。

  该议案未获得审议通过。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50,01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2.8520%;反对44,510,9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0394%;弃权10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700股),其中关联股东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01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8520%;反对44,510,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0394%;弃权102,700股。

  该议案未获得审议通过。

  (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74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3.6289%;反对43,775,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6.2626%;弃权10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700股),其中关联股东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74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6289%;反对43,775,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2626%;弃权102,700股。

  该议案未获得审议通过。

  (四)《关于公司引入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4,777,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8537%;反对43,257,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1388%;弃权10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70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1,26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1769%;反对43,257,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7145%;弃权102,700股。

  该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五)逐项审议《关于公司与拟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与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50,02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2.8700%;反对44,596,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1300%;弃权0股,其中关联股东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02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8700%;反对44,596,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1300%;弃权0股。

  该议案未获得审议通过。

  2、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1,333,540,9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7640%;反对44,493,9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2286%;弃权10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70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02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8700%;反对44,493,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0215%;弃权102,700股。

  该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六)《关于韶关钢铁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26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4.1738%;反对43,260,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5.7177%;弃权10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700股),其中关联股东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1,26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1738%;反对43,260,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7177%;弃权102,700股。

  该议案未获得审议通过。

  (七)《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02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2.8700%;反对44,493,9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0215%;弃权10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700股),其中关联股东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02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8700%;反对44,493,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0215%;弃权102,700股。

  该议案未获得审议通过。

  (八)《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4,774,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8535%;反对43,260,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1390%;弃权10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70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1,26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1738%;反对43,260,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7177%;弃权102,700股。

  该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九)《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4,757,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8523%;反对43,277,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1403%;弃权10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70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1,24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1558 %;反对43,277,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7357%;弃权102,700股。

  该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十)《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01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2.8520%;反对44,510,9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0394%;弃权10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700股),其中关联股东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01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8520%;反对44,510,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0394%;弃权102,700股。

  该议案未获得审议通过。

  (十一)《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74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3.6289%;反对43,775,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6.2626%;弃权10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700股),其中关联股东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50,74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6289%;反对43,775,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2626%;弃权102,700股。

  该议案未获得审议通过。

  (十二)《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75,718,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45%;反对1,80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7%;弃权61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如下:同意92,205,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437%;反对1,80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029%;弃权618,300股。

  该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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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8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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