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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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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0-L46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2020年8月5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8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刘建图先生、马稚新女士采取通讯表决方式。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达成如下决议:

  一、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提名李云常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刘建图先生已于2020年5月21日向公司监事会递交辞呈,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披露的2020-L33号公告)。公司监事会提名李云常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刘建图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监事会提请公司董事会尽快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刘建图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李云常先生的监事补选议案后生效。在此期间,刘建图先生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的职责。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〇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0-L47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于2020年5月21日收到监事会主席刘建图先生递交的辞呈,刘建图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披露的2020-L33号公告)。

  根据《公司法》、《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提名,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名李云常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补选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

  李云常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〇年八月十日

  附件:

  李云常先生简历

  李云常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学历。

  李云常先生曾先后担任深圳市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深圳市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云常先生未持有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李云常先生与除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外的持有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云常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3.2.3条所列情形;李云常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李云常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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