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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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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0年8月11日起在中银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明细

  ■

  如上述基金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一)中银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中银证券网站:www.bocichina.com.cn;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一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B类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最低金额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有关规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8月14日起,将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B类份额的首次申购申请最低金额由50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已持有本基金B类份额的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追加申购申请最低金额仍为1.00元,通过其他代销机构追加申购申请最低金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由本基金A类份额及本公司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转换转入到本基金B类份额时,单笔转换转入申请遵循以上申购金额的限制。在此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司暂不对本基金A类、B类份额进行自动份额类别转换,如投资者欲进行A类、B类份额之间的转换,需向销售机构主动提交份额类别转换申请。具体业务规则、办理程序等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销售机构的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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