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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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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0-072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金交易方式向兰州亚太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房地产”)转让所持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创嘉业”)全部84.156%的股权(上述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不再持有同创嘉业股权,同创嘉业不再是公司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4)、《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等相关公告。目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了标的公司过渡期间损益的审计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的过渡期间

  2020年3月2日,公司与亚太房地产、同创嘉业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2020年6月8日,公司与亚太房地产、同创嘉业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过渡期间为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止(含当日),其中,基准日为2019年9月30日,交割日为2020年6月30日。

  因此,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的过渡期间为自2019年10月1日(含当日)至2020年6月30日(含当日)的期间。

  二、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安排

  根据公司与亚太房地产、同创嘉业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止(含当日)的过渡期间所产生盈利和损失均由亚太房地产享有或承担。

  三、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渡期审计情况

  公司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同创嘉业过渡期间损益进行了专项审计。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利安达专字[2020]第2211号),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净利润为-38.87万元。

  按照前述《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所产生盈利和损失均由亚太房地产享有或承担。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亚太房地产、同创嘉业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2、《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利安达专字[2020]第2211号)。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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