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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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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08月0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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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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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10万份。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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