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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0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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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众泰 公告编号:2020—048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众泰汽车”)于近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59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7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针对决定书提出的相关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相关负责人,认真吸取教训,并对决定书中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明确责任,制订整改方案并逐项落实、认真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未准确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未及时对2019年业绩预告进行修正

  2020年1月20日,公司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60亿元至90亿元。6月18日,公司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上述金额修正为亏损108亿元至115亿元。6月23日,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实际业绩为亏损111.90亿元,与2020年1月业绩预告中披露金额差异较大,公司未及时对2019年业绩预告进行修正。

  业绩预告修正原因:

  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提交了《公司 2019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司业绩预告修正数据与前次业绩预测数据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是因为:①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公司现金流受到进一步影响,受资金所限,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原先制定的复产计划,调整了部分复产车型并调减了复产产量,由此计算出的生产线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造成部分资产减值的迹象,根据会计准则,对差额部分补提了资产减值损失约13.3亿元。②由于市场环境原因部分客户报告期出现信用恶化,诸如被列入失信名单,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等造成还款能力变差等情况,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对该部分信用较差的应收客户未来回款能力进行了重新估计,并相应补提了坏账准备,导致信用减值增加了约3.27亿。受上述主要因素的综合影响,与前次业绩预测相比,亏损进一步扩大,所以业绩预告修正数据与前次业绩预测存在较大差异。

  整改措施:

  1、提高基础会计核算水平,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尤其针对2019年度业绩修正问题所反映出的对《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法规贯彻不到位情形,进一步加强对财务报告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全过程的管理,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和要求,落实责任制,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和有效利用。

  2、认真学习贯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做到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披露的及时性。

  3、对于未经审计的数据,本着谨慎性原则慎重披露。对重大数据及时与相关机构取得充分沟通,未经许可严禁随意公布公司财务报告数据。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认定,对造成本次业绩预告修正不及时的财务部相关人员进行了追责处理;未来,公司将通过加强培训及引进高素质人才等手段以提高业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准,加强同中介机构的业务沟通,加强监督和复核工作,切实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兼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整改期限:已整改,公司将持续夯实财务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二、公司在编制2019年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过程中,因出现会计差错,导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同时虚增,信息披露不准确。

  出现会计差错原因:

  经公司自查发现,由于会计人员疏忽,将内部交易的抵消未抵消干净,造成2019年一、二、三季度都出现了收入和成本同时虚增。部分内部交易未抵消的主要原因:一是因公司业务需要,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永康分公司生产的E200成套件产品,先销往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再由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销往湖南江南汽车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由湖南江南汽车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销售给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最后由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对外销售。因公司会计人员疏忽,在做内部交易抵消时,只抵消了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与湖南江南汽车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湖南江南汽车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与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的内部交易,漏抵了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永康分公司与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内部交易。二是漏抵了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与君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的内部交易金额,造成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的同时虚增。

  整改措施:

  公司在编制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时,发现上述错误。公司对此非常重视,立即组织财务人员对事情进行核实,确定产生错误的具体原因,并在2020年6月22日予以提交公告。对于产生上述错误的两名直接责任人员,公司已劝其自动离职,他们已在2020年6月底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对于2019年时任财务总监和现任财务总监,公司已经对其进行批评,公司董事会相关成员也对此事进行了检讨。今后公司将会加强对财务人员专业能力的培养,提高财务人员的风险意识,避免出现类似错误。

  公司财务部认真总结本次差错更正事项的教训,针对具体业务情况,加强对《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培训,提高在会计核算制度及方法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增强理解新业务的能力,严格按照规定审慎进行专业判断和估计,不断提高财务报告编制质量。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兼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整改期限:已整改,长期有效,持续规范。

  公司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深刻汲取教训,加强相关责任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持续加强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力度,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能力和水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更好的维护和保障投资者权益。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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